旅遊必備幣倍卡 新戶最高享10%現金回饋
活動時間:2026/1/1~2026/6/30
【必備加碼】國內外精選通路+4%
依Level等級完成以下條件方可享精選通路+4%現金回饋 ,並享對應之回饋上限。
- Level 1-上限300元:設定永豐銀行臺外幣帳戶自動扣繳+綁定電子/行動帳單
- Level 2-上限800元:達Level 1條件,且當月為永豐銀行大戶/大戶Plus等級 或 前月於永豐銀行往來資產規模月平均餘額達新臺幣10萬(含)以上
精選通路
- 國外實體:交易地區非臺灣,且非新臺幣之實體商店一般消費
- 網購消費:日本三大交通卡(SUICA、PASMO、ICOCA)儲值、大國藥妝、Sugi藥妝、Rakuten、Mercari、Amazon、iHerb、Selfridge、eBay、淘寶、Gmarket、Olive Young
- 旅遊通路:航空公司、旅行社、 Booking.com、Agoda、Hotels、Expedia、Trip.com、Airbnb、Klook、KKDAY、Trivago、AsiaYo、歐特儀松山機場停車消費

【新戶加碼】國外實體+4%
新戶核卡後三個月內(90日),於國外實體商店消費享加碼4%現金回饋(上限300元刷卡金)
- 新戶定義:從未持有永豐銀行任一張信用卡,或曾停卡且已超過 6 個月(含)以上之客戶。
- 活動期間每正卡持卡人之正、附卡消費及回饋合併計算,每歸戶限領乙次。國外實體消費最晚須於核卡後100日內已請款始列入計算,回饋上限300元刷卡金,刷卡金將於達回饋上限之次月入帳;若未達上限,則於核卡後100日之次月入帳。恕不得要求延長期間、轉讓、提領或兌現。
注意事項
- 一般消費定義係以消費日為準,正、附卡合併計算。本活動「一般消費定義」請詳永豐銀行官網信用卡-最新公告為準。
- 幣倍卡為雙幣卡(日圓、美元、歐元),其國外實體及網路消費,或國內網路商店但其收單行為外國機構之消費,不論交易金額為新臺幣或任何幣別外幣,交易金額將依約定轉換為指定外幣結付,例如於國外航空公司網站,使用日圓幣倍卡刷新臺幣,仍將以「日圓」結帳付款,並應計收國外交易服務費。請持卡人自行留意交易幣別,如欲了解交易網站所屬之收單機構是否為國內或國外銀行,請自行向商家確認。
- 基本回饋:「幣倍卡」國內消費回饋金,將統一折抵正卡持卡人次期信用卡帳單,僅限用於帳單抵扣,恕不得轉讓、提領或兌換現金,國外消費回饋金則將存入正卡持卡人於永豐銀行開立之有效外幣存款帳戶;如為「幣倍金融信用卡(幣倍Combo卡)」,其基本回饋將依消費類型,分別存入正卡持卡人於永豐銀行之有效新臺幣帳戶(國內消費)與外幣帳戶(國外消費),若遇持卡人帳戶狀態異常(如已銷戶、帳戶止扣、警示戶等)致無法成功入帳,永豐銀行得將回饋金轉回至正卡持卡人之有效信用卡帳單中,並僅限用於折抵信用卡帳單消費款。
- 加碼回饋:「必備加碼」及「新戶加碼」。符合以下條件,當月方可享「必備加碼」及「新戶加碼」額外回饋優惠:
- 必備加碼:依Level等級完成以下條件方可享精選通路+4%現金回饋,並享對應之回饋上限。
- Level 1-回饋上限300元:完成綁定永豐銀行新臺幣及外幣帳戶(含數位帳戶)為信用卡自動扣繳帳戶並成功扣款,且完成電子或行動帳單設定並取消實體帳單寄送。
- Level 2-回饋上限800元:①完成綁定永豐銀行新臺幣及外幣帳戶(含數位帳戶)為信用卡自動扣繳帳戶並成功扣款,且完成電子或行動帳單設定並取消實體帳單寄送。②正卡持卡人當月永豐銀行DAWHO專屬分級制度中之大戶/大戶Plus等級或前月於永豐銀行之往來資產月平均餘額達新臺幣十萬元(含)以上。兩項條件需同時達成始符合資格,若僅完成其中一項則不符資格。
- 往來資產規模定義:為各項理財商品(不含金融市場處海外債)之單月平均餘額合計,包含信託理財商品、結構型商品、實收保費、黃金存摺、臺外幣存款及其他等資產,前述各類資產金額計算係以永豐銀行系統資料為準。
- 「往來資產規模」之月平均餘額定義:當月每日往來資產餘額加總後除以當月份天數。
- 往來資產規模及大戶等級資格舉例:若2026年2月新申辦幣倍卡,需以2026年1月為永豐銀行往來資產規模資格平均餘額達新臺幣10萬(含)以上或為2月DAWHO專屬分級制度大戶/大戶Plus等級,始得享有2026年2月加碼回饋。
- 新戶加碼:新戶核卡後三個月內,於國外實體商店消費享加碼4%現金回饋(上限300元)
- 新戶定義:從未持有永豐銀行任一張信用卡,或曾停卡且已超過 6 個月(含)以上之客戶。
- 活動期間每正卡持卡人之正、附卡消費及回饋合併計算,每歸戶限領乙次。國外實體消費最晚須於核卡後100日內已請款始列入計算,回饋上限300元刷卡金,刷卡金將於達回饋上限之次月入帳;若未達上限,則於核卡後100日之次月入帳。恕不得要求延長期間、轉讓、提領或兌現。
- 必備加碼:依Level等級完成以下條件方可享精選通路+4%現金回饋,並享對應之回饋上限。
- 活動期間每正卡持卡人之正、附卡消費及回饋為三幣別(日圓、美元、歐元)歸戶合併計算,「基本回饋」、「必備加碼」及「新戶加碼」限一般消費且不含保費代繳,統一依當期信用卡帳單已入帳且符合之消費金額計算,並將於次期帳單入回饋金(即採帳單週期計算及回饋),若因特店未請款導致消費未計算,恕與永豐銀行無涉。
- 「必備加碼」之精選通路額外加碼回饋係依據收單機構登記之行業代號及實體交易註記進行判斷。若該商店之行業代號與實際營業內容不符、屬於百貨公司或商場內之商店、或係透過第三方支付平台(如支付寶等)進行交易,或該筆交易於信用卡帳單中未明確顯示實際商店名稱(如僅顯示平台或百貨統一名稱),或實體商店以網路交易請款(如郵輪登船後交易),以致無法依據系統資料認列回饋資格,則該筆交易恕不列入回饋計算。
- Apple Pay或LINE Pay綁定幣倍卡交易時,所提供之即時交易簡訊或消費推播簡訊(含永豐LINE官方帳號、永豐行動銀行、大咖APP等推播服務通知)所提供之即時交易訊息,係透過信用卡國際組織及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以交易當時之匯率換算為新臺幣計算,實際之交易金額及幣別以帳單列示為準。
- 已執行分期之交易,若後續取消或提前清償,因永豐銀行無法判斷提前清償是退貨或取消分期,一律無法列入回饋資格;幣倍卡以約定外幣結付之帳款無法使用分期交易,例如以「日圓」結帳付款的消費,無法使用分期交易服務。
- 退貨交易須知:消費以實際有效交易計算,若付款失敗、訂單取消、退貨或其他原因產生之負向交易,該筆交易將不列入計算範圍;活動期間內符合活動規範之消費正、負向交易金額相加,回饋掛帳時亦同。
- 回饋時持卡人須持有有效永豐銀行臺幣及外幣帳戶(含數位帳戶),如有關戶、終止自動扣繳、停止使用電子或行動帳單(或未取消實體帳單)、停卡、延滯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契約之情事者,恕不符合回饋資格。
- 永豐銀行保留活動變更、修改或終止之權利。
新戶指定行動支付最高享20%現金回饋
一、活動申辦期間:2026/1/1~2026/6/30
二、活動內容:新戶核卡後45日內一般消費綁定Apple Pay / Google Pay / Samsung Pay / Garmin Pay支付享最高20%現金回饋
※本活動限2026/1/1~6/30申請進件(以本行收件日為準),並於2026/7/15前核卡者,回饋總限量14,200名(大戶卡限量8,000名、幣倍卡限量4,400名、SPORT卡限量1,800名),回饋額滿活動即提前終止。
※行動支付20%現金回饋:限持幣倍卡於核卡45日內綁定Apple Pay/Google Pay / Samsung Pay / Garmin Pay行動支付之一般消費享20%回饋,前述消費最晚須於核卡60日內已請款始列入計算,回饋上限500元刷卡金,購物金將於核卡60日之次月回饋,恕不得要求延長期間、轉讓、提領或兌現。
注意事項
- 本活動限2026/1/1~6/30申請進件(以本行收件日為準),並於2026/7/15前核卡者,回饋總限量14,200名(大戶卡限量8,000名、幣倍卡限量4,400名、SPORT卡限量1,800名),回饋額滿活動即提前終止。
- 新戶定義:從未持有永豐銀行信用卡或停卡已滿6個月(含)以上之客戶。
- 行動支付最高20%現金回饋:限持幣倍卡於核卡45日內綁定Apple Pay / Google Pay / Samsung Pay / Garmin Pay行動支付之一般消費享20%回饋,前述消費最晚須於核卡60日內已請款始列入計算,回饋上限500元刷卡金,購物金將於核卡60日之次月回饋,恕不得要求延長期間、轉讓、提領或兌現
- 一般消費定義係以消費日為準,正、附卡合併計算。本活動「一般消費定義」請詳永豐銀行官網信用卡-最新公告為準。
- 指定行動支付消費定義:係指透過Apple Pay / Google Pay / Samsung Pay / Garmin Pay綁定永豐幣倍卡刷一般消費,且信用卡帳單明細須有明確顯示指定支付名稱,始符合指定行動支付消費認定資格。倘活動期間內之交易於日後發生退貨、逾期不繳或因簽帳爭議而暫停付款等情形,均不列入本活動合格消費計算。Google Pay限以手機實體感應交易或網路線上使用Google Pay APP之代碼化卡片交易,且交易時須透過手機設定之密碼驗證(包含但不限於指紋、圖形驗證或個人密碼等),若透過(如桌機或手機網頁版)自動記錄卡號且須輸入卡片後三碼完成結帳之實體卡交易或消費明細未顯示G-,則不符合回饋。
- 本活動新戶首刷禮每戶限兌領乙份,若於活動期間同時參加永豐銀行其他新戶辦卡活動,則以永豐銀行優先核卡卡片所適用之回饋活動為準,後核發卡片恕不享有新戶刷卡禮回饋。如有同時核定2種卡別者,依系統判斷適用之新戶活動。持卡人於活動購物金贈送前有停卡、延滯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契約之情事者,將喪失購物金贈送資格。
- 永豐銀行保留隨時修改、變更或取消本活動之權利。
薪轉戶獨享!加碼300元刷卡金,消費滿額抽8,888元刷卡金
【優惠一】新戶獨享行動支付加碼贈300元刷卡金

一.活動期間:2026/1/1~6/30
二.活動對象:限永豐薪轉客戶且為本行信用卡新戶
三.活動內容:
永豐薪轉客戶於活動期間內申辦本行信用卡,新戶除享指定卡別新戶首刷禮外,於核卡後30日內綁定特選行動支付,一般消費累積滿600元,獨享加碼贈300元刷卡金。(限回饋乙次)
※信用卡新戶定義:係指從未持有永豐銀行信用卡或停卡已滿6個月(含)以上之客戶。
※本行薪轉客戶定義:為任職於本行簽訂薪轉合約之企業者,且近3個月內至少有一筆本行代撥薪紀錄者。
※特選行動支付:LINE Pay、Apple Pay、Google Pay、Samsung Pay、全支付、55688 APP、Mitsui Shopping Park Pay。(JCB卡別不適用Google Pay、Samsung Pay)
【優惠二】薪轉客戶刷永豐信用卡消費滿額,獨享「8,888元刷卡金」抽獎

一.活動期間:2026年1月1日~12月31日,並分4季進行抽獎。
第1季(1/1~3/31)、第2季(4/1~6/30)、第3季(7/1~9/30)、第4季(10/1~12/31)
二.活動對象:抽獎資格限永豐薪轉客戶且為本行信用卡正卡持卡人。
三.活動內容:永豐薪轉客戶於活動期間完成登錄,且以永豐信用卡正卡一般消費每累計滿888元,即可獲一次「8,888元刷卡金」抽獎機會,消費越多中獎機會越多。(每季抽出6名,年度共計抽出24名獲獎人)。
四.【薪轉客戶獨享8,888元刷卡金】每季抽獎日期如下,並於抽獎後7個工作日內公告中獎名單,每季各抽出6名,共計24名幸運得獎者。
每季每位正卡持卡人限回饋1次,惟不同季度可以重複獲獎,年度最高可獲4次回饋。
注意事項
新戶獨享行動支付加碼贈300元刷卡金
- 本行薪轉戶定義:任職於本行簽訂薪轉合約之企業者,且近3個月內至少有一筆本行代撥薪紀錄者。
- 信用卡新戶定義:從未持有永豐銀行信用卡或停卡已滿6個月(含)以上之客戶。
- 本活動限2026/1/1~6/30申請信用卡正卡進件(以本行收件日為準),並於2026/7/15前核卡者。
- 本活動「一般消費定義」請詳永豐銀行官網公告為準。
- 特選行動支付消費定義:係指透過LINE Pay、Apple Pay、Google Pay、Samsung Pay、全支付、55688 APP、Mitsui Shopping Park Pay綁定永豐信用卡刷一般消費,且信用卡帳單明細須有明確顯示指定支付名稱,始符合指定行動支付消費認定資格。倘活動期間內之交易於日後發生退貨、逾期不繳或因簽帳爭議而暫停付款等情形,均不列入本活動合格消費計算。Google Pay限以手機實體感應交易或網路線上使用Google Pay APP之代碼化卡片交易,且交易時須透過手機設定之密碼驗證(包含但不限於指紋、圖形驗證或個人密碼等),若透過(如桌機或手機網頁版)自動記錄卡號且須輸入卡片後三碼完成結帳之實體卡交易或消費明細未顯示G-,則不符合回饋。
- 本活動之消費係以消費日為準,交易消費日期需介於活動期間內,且店家已完成請款入帳者(不含退貨、取消交易),若因店家未請款導致消費未計算,恕與本行無涉。可列入計算之消費金額須扣除使用商店之購物金、紅利金、折價券或其他類似性質之電子點數等之實際刷卡金額。
- 贈送之刷卡金將於符合活動資格後第3個月起陸續回饋。本活動贈送之「刷卡金」僅限折抵信用卡消費款,恕不得要求轉讓、提領或兌現。
- 本行並未介入商品之交付或商品瑕疵等買賣之實體關係,相關商品退貨或服務取消之退款事宜,持卡人應先洽特約商店尋求解決,如無法解決,得要求本行就該筆交易以『帳款疑義之處理程序』辦理,不得因此拒付信用卡款項。
- 持卡人如於回饋前有發生退貨、取消交易、其他原因須退回消費款項致未達消費門檻或有停卡、延滯繳款、取消分期(含提前清償等)或其他違反信用卡契約之情事者,將喪失回饋資格。持卡人因任何理由退還刷卡買受之貨品、服務或因簽帳爭議及其他原因而退還刷卡消費款項時,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刷卡金回饋,本行得不需通知逕行於信用卡帳單扣除已回饋之刷卡金。
- 指定卡別之新戶首刷禮活動內容及注意事項,請詳永豐銀行官網公告為準。
- 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是否涉嫌人為操作,對於蓄意偽造、異常多筆交易、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方式,本行保有取消活動資格之權利。
- 本行保留上述活動修改、終止或變更之權利。
薪轉客戶獨享「8,888元刷卡金」抽獎
- 本活動須由本行信用卡正卡持卡人,於活動期間透過永豐銀行網站進行線上登錄,活動期間僅須登錄乙次即活動抽獎資格,無須重複登錄。惟須於每季活動期間內完成登錄,始可享該季抽獎資格,(例如:第1季抽獎活動須於2026/3/31當日23:59分前完成登錄,若於2026/4/10完成登錄僅能參加第二季以後之抽獎活動),逾期未登錄或資料輸入錯誤者,視同放棄及未符合本活動抽獎資格,恕無法補登參加。
- 本行薪轉戶定義:為任職於本行簽訂薪轉合約之企業者,且活動期間近3個月內至少有一筆本行代撥薪紀錄者。
- 活動期間完成登錄且以本行信用卡正卡刷一般消費每累積滿888元,可享1次抽獎機會、累積滿1,776元享2次抽獎機會、累積達8,888元享10次抽獎機會, 以此類推,未滿888元金額無條件捨去。公司卡、配銷卡、承銷卡、Debit卡不適用本活動。
- 永豐銀行將依公開方式經由電腦系統隨機抽出得獎者。得獎公告及得獎個人資料,將於永豐銀行官方網站公布經隱碼處理後之部分「姓名及身分證統一編號」,並以掛號寄送「中獎通知函」至持卡人留存於永豐銀行之信用卡帳單地址。
- 得獎者須填妥「中獎通知函」並檢附應附文件,並依照機會中獎通知函內載明之收件截止日期前寄回至「獎項領取同意書」內標示之地址,經核對資料填寫無誤後始符合領獎資格,如逾期未寄回將視同放棄領獎資格。
- 本活動抽獎贈送之「刷卡金」將於每季抽獎公告次月起陸續掛帳至得獎者信用卡帳單,僅限折抵信用卡消費款,恕不得要求轉讓、提領或兌現。
- 若得獎者不願提供相關資料或未繳納應繳稅額導致兌換期限前未完成領獎手續等相關事宜者,即視為自動放棄中獎資格,事後不得再提出其他任何要求;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稅法相關規定辦理。得獎者參加本活動而需支付之任何稅捐係屬中獎者依稅法之規定所須履行之義務,倘有稅務法令適用之爭議者,概由得獎者自行向開徵機關提出申訴。
- 永豐銀行將依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稅率標準,就本活動得獎者贈品所得扣繳或/及申報,得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永豐銀行將依上述法令就贈品所得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
- 為確保資料完整、正確性,請於寄出信件前確實核對,若資料有誤、不完整亦視為放棄中獎資格。
- 本活動「一般消費定義」請詳永豐銀行官網公告為準。符合一般消費定義之分期交易以總金額納入計算,消費係以消費日為準,交易消費日期需介於活動期間內,且店家已完成請款入帳者(不含退貨、取消交易),若因店家未請款導致消費未計算,恕與本行無涉。可列入計算之消費金額須扣除使用商店之購物金、紅利金、折價券或其他類似性質之電子點數等之實際刷卡金額。
- 持卡人如於回饋/抽獎前有發生退貨、取消交易、其他原因須退回消費款項致未達消費門檻或有停卡、延滯繳款、取消分期(含提前清償等)或其他違反信用卡契約之情事者,將喪失回饋資格。持卡人因任何理由退還刷卡買受之貨品、服務或因簽帳爭議及其他原因而退還刷卡消費款項時,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刷卡金回饋,本行得不需通知逕行於信用卡帳單扣除已回饋之刷卡金。
- 永豐銀行並未介入商品之交付或商品瑕疵等買賣之實體關係,相關商品退貨或服務取消之退款事宜,持卡人應先洽特約商店尋求解決,如無法解決,得要求本行就該筆交易以『帳款疑義之處理程序』辦理,不得因此拒付信用卡款項。
- 活動注意事項皆載明於永豐銀行活動網頁中,持卡人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永豐銀行得取消其參加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包含但不限於使用惡意程式登錄本行活動,將可能涉及《刑法》妨害電腦使用罪責)。
- 永豐銀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是否涉嫌人為操作,對於蓄意偽造、異常多筆交易、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方式,本行保有取消活動資格之權利。
- 永豐銀行保留上述活動修改、終止或變更之權利。
永豐壽星 貴賓獨享
國內1%、國外2%回饋無上限
幣倍卡為雙幣信用卡,係指以台幣及一種約定外幣(美元、日圓或歐元)結付之信用卡,國外消費須以本行外幣帳戶自動扣繳外幣帳款。
活動期間:2026/1/1~2026/6/30
活動內容:
幣倍卡新增一般消費享國內1%、國外2%現金回饋無上限!
國外消費2%回饋金將存入您的外幣存款帳戶,讓您刷外幣賺外幣。
※國外消費係指註冊地在國外之特店、消費地於國外或有國外交易手續費之一般消費(不含國外消費結匯手續費、預借現金、賭場交易、爭議款、帳務調整、各項手續費等),刷卡交易範圍包含國外實體商店或國外購物網站(如agoda、淘寶網…等)。
※已分期之一般消費交易將不再享國內1%、國外2%之現金回饋。
※不含享1.2%現金回饋之保費、特定行銷專案保費(包含但不限於法國巴黎/安聯…等特定專案保費)。
保費1.2%現金回饋
活動期間:2026/1/1~2026/6/30
活動內容:以幣倍卡代繳保費(含壽險+產險) 享1.2%現金回饋無上限。
※保費定義:係依其收單機構設定保險分類代碼(MCC code為6300)為判斷依據,倘因該特約商店登錄於收單機構之特店代號與其營業項目不相符,恕無法享有回饋。各保險公司之保險產品可接受之繳付方式,以各保險公司之規範為主,三商美邦限傳統壽險適用。
※上述所有指定保費均不含特定行銷專案保費(包含但不限於法國巴黎/安聯…等特定專案保費)
※已分期之保費交易將不再享1.2%現金回饋。
注意事項
- 本活動正、附卡合併計算,使用分期交易之金額不列入回饋計算,當月符合保費之現金回饋將於下期帳單中產出(元以下四捨五入),將統一回饋刷卡金予正卡持卡人,用以折抵帳單消費款。
- 適用保費:係依其收單機構設定保險分類代碼(MCC code為6300)為判斷依據,倘因該特約商店登錄於收單機構之特店代號與其營業項目不相符,恕無法享有回饋。各保險公司之保險產品可接受之繳付方式,以各保險公司之規範為主。三商美邦限傳統壽險適用。
- 已執行分期之交易,若後續取消或提前清償,因本行無法判斷提清是退貨或取消分期,一律無法列入回饋資格。
- 符合活動回饋之保險費以其入帳日為準;入帳日之定義以信用卡契約約定為準。下列情況之保費恕不計入累積:保費未於活動期間內入帳、保費有退款或取消交易之情形。若因商店未請款或延遲請款導致消費未入帳或遲延入帳,與本行無涉。
- 若原以其他金融機構之信用卡或其他方式代繳上述保費,欲變更以永豐信用卡代繳者,請向您的保險公司辦理信用卡自動扣繳保費。
- 持卡人如於回饋前有取消交易或其他原因須退消費款項、停卡、延滯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契約之情事者,將喪失回饋資格。
- 本行保留隨時修改、變更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線上換匯最高減6分
專案期間:2026/1/1~2026/6/30
專案優惠:幣倍卡卡友透過MMA金融交易網/行動銀行/DAWHO APP以新臺幣結購下列外幣,享有減分優惠。

注意事項
- 本專案適用範圍:於MMA金融交易網/行動銀行/DAWHO APP點選「買賣外幣/轉帳」、「匯出匯款」、「預約外幣現鈔」,以新臺幣結購指定外幣。
- 網路/行動銀行買賣外幣/轉帳、預約外幣現鈔服務時間為臺灣地區時間09:00~23:00;匯出匯款服務時間為臺灣地區時間09:00~15:30。
- 辦理外匯兌換有匯兌風險,客戶需承擔日後轉換為新臺幣或其他幣別所可能產生之匯兌風險。
- 本行保留核准、變更及終止本專案活動之權利,調整後專案內容將於本行網站或營業單位公開場所揭示,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行開立帳戶總約定書(含其變更或修訂)相關約定辦理。
「幣倍金融信用卡」享8次免ATM跨行手續費
活動期間:2026/1/1~2026/12/31
活動內容:
1.核卡當月立享8次ATM跨行交易免手續費優惠。
2.每月以幣倍金融信用卡不限金額任刷一筆國內消費,次月繼續享有8次免跨行手續費優惠。
※本優惠限幣倍金融信用卡始得適用。
注意事項
- 跨行免手續費優惠不含跨行繳費、跨行存款及國外領款之交易。
- 每月歸戶限8次,優惠次數與持卡人和本行其他跨行交易優惠非累加計算,採優惠次數最高者適用之。
- 核卡當月不限消費即享優惠,前月有消費次月即享有優惠,惟前月之消費需於優惠當月14日前已請款,8次優惠次數以歸戶計算(以同一正卡持卡人之身分證字號為準),每月以8次為限,減免次數之計算期間為享有優惠當月的16日8時~次月15日24時。
- 永豐銀行保留隨時取消、終止或變更本活動之權利。
U.First全球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
活動期間:2026/1/1~2026/12/31
使用資格:前一年度享機場貴賓室權益之指定卡片(永豐財富無限卡、世界卡、幣倍卡、美安悠遊無限卡、美安聯名卡)正、附卡合計累積一般消費達NT$30萬(含)以上方可申請「 U.First電子票卡」。
(例如︰客戶持有卡片一般消費,永豐財富無限卡10萬元、世界卡10萬元、幣倍卡5萬元、美安聯名卡5萬元,合計為30萬元)
活動內容:刷幣倍卡支付持卡人出國機票全額或80%以上之旅遊團費,前項消費需單筆達臺幣3萬元以上,當次出國至多使用2次並於刷卡後90日內使用完畢,均係採歸戶且正附卡合併計算。
免費次數條件: U.First全球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全年度免費使用上限4次(美元、日圓、歐元三種幣別合計使用上限4次)。正、附卡合併計算免費使用次數,倘違反使用規定、使用超出免費次數、未符合使用條件、攜帶同行貴賓使用,為自費使用,將於持卡人信用卡帳單收取每位每次NT$900費用。
機場週邊停車服務
- 活動期間:2026/1/1~2026/12/31
- 活動內容:活動期間內「幣倍卡」持卡人,可享1年2次,每次最長5天之免費停車服務。
- 使用資格: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以幣倍卡支付本人當次出國機票全額或80%以上國外旅遊團費,且前述消費需單筆達NT$20,000,且消費店家已完成請款入帳者,於當次刷卡消費90天內享停車優惠。
- 使用方式:請至配合停車場以當次消費之有效實體信用卡或簽帳金融卡進/出場停車場過卡確認並使用完畢;使用期限為2026/1/1-2026/12/31,逾期失效不得再使用(詳閱使用須知)。
2,000萬高額旅遊保險
活動期間:2026/1/1~2026/12/31
活動內容:刷卡支付公共運輸交通工具全部費用或80%以上旅遊團費,就可享有2,000萬元旅遊平安險,讓您及家人出外旅遊開心又安心。
※詳情及注意事項請見信用卡基本權益之旅行綜合險說明
卡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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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綜合平安險
旅遊刷永豐卡,享高額旅平險及不便險保障,讓您及家人出遊超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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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接送機服務
持有永豐銀行鈦金等級以上信用卡,就有機會享台灣國際機場接送機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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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外圍停車
提供您桃園/小港國際機場外圍免費停車服務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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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貴賓室
持指定卡別可享有全球貴賓室的專屬禮遇,機場貴賓室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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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榮秘書服務
永豐尊榮秘書,提供您24小時全年無休,各項禮遇與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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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費及減免辦法
*信用卡享首年及申請電子帳單免年費*簽帳金融卡終身免年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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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外交易自由選
讓您隨時自由管控國內外交易並可掌握各項信用卡消費及繳款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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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緊急支援服務
國際組織提供各國當地免費電話,協助海外緊急支援服務,出門超安心。
幣倍卡特別約定條款
茲向永豐銀行申辦幣倍卡,並願遵守以下各項約定條款:
- 幣倍卡係指永豐銀行發行以新臺幣及一種約定外幣(美元、日圓或歐元)結付之信用卡在國內消費以新臺幣結算,在國外之消費以該約定外幣結算。
- 幣倍卡與永豐銀行其他信用卡共用同一新臺幣歸戶信用額度,並共用同一份帳單,帳單上將顯示新臺幣單一總額度;且分開列出各幣別的應繳總金額、最低應繳金額及消費明細之帳務資訊。
- 於申請幣倍卡時,須先確認已持有永豐銀行外幣存款帳戶,並且同意授權永豐銀行以其指定之外幣存款帳戶自動轉帳扣繳約定外幣結付之信用卡所生應付帳款。
- 自動換匯扣款:係指永豐銀行與申請人約定,當外幣存款帳戶餘額不足,導致自動轉帳扣繳約定外幣應付帳款失敗,永豐銀行得依約自動將申請人指定之新臺幣存款帳戶內存款,依扣繳失敗當日日終牌告匯率轉換為約定外幣,存入外幣存款帳戶後,同步扣繳信用卡外幣應付帳款。
- 申請人與永豐銀行約定自動換匯扣款功能,須設定永豐銀行新臺幣帳款自動扣繳;申請人已設定永豐銀行新臺幣存款帳戶自動轉帳扣繳者,無須另為約定,即有自動換匯扣款功能,即自動換匯扣款功能與自動轉帳扣繳新臺幣帳款須設定於同一新臺幣存款帳號。
- 若原設定自動轉帳扣繳之存款帳戶與幣倍卡設定自動轉帳扣繳之新臺幣存款帳戶不同,則申請人原設定自動轉帳扣繳之存款帳戶將變更為幣倍卡設定自動轉帳扣繳之新臺幣存款帳戶,授權扣繳金額亦併同變更,即正卡申請人歸戶下所有永豐銀行信用卡帳款,含同一歸戶下之附卡所生之應付帳款,均依幣倍卡設定自動轉帳扣繳之新臺幣存款帳戶內存款繳付,設定自動轉帳扣繳之新臺幣存款帳戶請依信用卡帳單上記載為準。例:正卡申請人原設定以郵局之新臺幣存款帳戶自動轉帳扣繳其歸戶下之新臺幣信用卡款項,於申請人於本申請書第1頁填寫「永豐新臺幣存款帳號」設定自動轉帳扣繳帳戶時,即表示申請人同意以前揭「永豐新臺幣存款帳號」自動轉帳扣繳其歸戶下之所有永豐銀行信用卡帳款,故正卡申請人歸戶下之新臺幣信用卡款項將不再由郵局的新臺幣存款帳戶扣繳,而係改由「永豐新臺幣存款帳號」扣繳。
- 新臺幣自動換匯扣款係屬新臺幣兌換外匯交易,應計入主管機關申報額度規則,申請人於永豐銀行之新臺幣自動換匯扣款,結匯每筆交易金額或每日累計最高限額逾新臺幣50萬(與永豐銀行臨櫃、語音、網銀等其他通路合併計算),該筆新臺幣自動換匯繳款將無法生效,則無法扣款繳付約定外幣應付帳款。
- 繳款方式:約定外幣應付帳款扣繳方式則係申請人授權永豐銀行自正卡申請人指定之外幣存款帳戶進行自動轉帳扣繳。若外幣存款帳戶餘額不足,申請人同意以設定自動轉帳扣繳之新臺幣存款帳戶內存款,按扣款失敗當日日終牌告匯率轉換為約定外幣,並存入外幣存款帳戶後,同步扣繳約定外幣應付帳款;若設定自動轉帳扣繳之新臺幣存款帳戶內存款餘額不足,將扣繳帳戶全部餘額,若仍未扣足最低應繳金額,剩餘約定外幣應付帳款將依各幣別當日日終牌告匯率轉換為新臺幣,透過設定自動轉帳扣繳之新臺幣存款帳戶於次一營業日進行第二次扣款,或計入於下期信用卡帳單(須依循環信用利率計算利息),或由申請人逕自繳納。
繳款方式:約定外幣應付帳款扣繳方式則係申請人授權永豐銀行自正卡申請人指定之外幣存款帳戶進行自動轉帳扣繳。若外幣存款帳戶餘額不足:
- 申請人同意就不足額以設定自動轉帳扣繳之新臺幣存款帳戶內之存款,按扣款失敗當日日終牌告匯率轉換為約定外幣,並存入外幣存款帳戶後,同步扣繳約定外幣應付帳款;縱若設定自動轉帳扣繳之新臺幣存款帳戶內存款餘額不足,永豐銀行將以該新臺幣存款帳戶內之全部餘額按扣款失敗當日日終牌告匯率轉換為約定外幣後,進行扣繳。
- 若依第1款約定扣繳後仍未扣足最低應繳金額:剩餘約定外幣應付帳款將依各幣別當日日終牌告匯率轉換為新臺幣,透過設定自動轉帳扣繳之「新臺幣存款帳戶」於次一營業日進行第二次扣款。就第二次扣款後仍未扣足之新臺幣金額,將依信用卡契約約定方式計算循環信用利息並計入於下期信用卡帳單或由申請人逕自繳納。
例:小永持永豐美元幣倍卡,1月帳單為1000美元,最低應繳金額為100美元。設小永約定自動轉帳扣繳之外幣帳戶於扣款日有50美元、約定自動轉帳扣繳之新臺幣帳戶有新臺幣900元,當時日終匯率為1美元=30台幣:- 永豐銀行將先自動扣繳50美元,並從小永新臺幣帳戶自動換匯為30美元並扣款(共扣80美元)。因尚未扣足最低應繳金額,就剩餘約定外幣應付帳款920美元將依本日日終匯率轉換為新臺幣27,600元,並於次一營業日由小永「新臺幣帳戶」進行第二次扣款。
- 若小永未存新臺幣27,600元至其「新臺幣帳戶」,就第二次扣款後未扣足之新臺幣27,600元,將依信用卡契約約定方式計算循環信用利息並計入於下期信用卡帳單或由申請人逕自繳納。
- 就約定繳足全額者,若依第1款約定扣繳後,已扣足最低應繳金額但未扣足全額:剩餘約定外幣應付帳款將透過設定自動轉帳扣繳之「外幣存款帳戶」於次一營業日進行第二次扣款。第二次扣款後若仍有剩餘約定外幣應付帳款,將依信用卡契約約定方式計算循環信用利息並計入於下期信用卡帳單。
例:小永持永豐美元幣倍卡,1月帳單為1000美元,最低應繳金額為100美元。設小永約定自動轉帳扣繳之外幣帳戶於扣款日有700美元、約定自動轉帳扣繳之新臺幣帳戶有新臺幣6000元,當時日終匯率為1美元=30台幣:- 永豐銀行將先自動扣繳700美元,並從小永新臺幣帳戶自動換匯為200美元並扣款(共扣900美元)。雖已扣足最低應繳金額但未扣足全額,故永豐銀行將於扣繳日次一營業日於小永「外幣帳戶」進行第二次扣款。小永需再存100美元至其「外幣帳戶」。
- 若小永未存款100美元至其「外幣帳戶」,就第二次扣款後未扣足之100美元將依信用卡契約約定方式計算循環信用利息並計入於下期信用卡帳單。
- 最低應繳金額:幣倍卡之新臺幣與約定結付之外幣分別各自計算最低應繳金額,是否繳足最低應繳金額將依申請人歸戶下所有永豐信用卡所生應付帳款之總繳款金額,總繳款金額則為新臺幣應付帳款與約定外幣應付帳款依各幣別當日日終牌告匯率轉換為新臺幣之加總金額。幣倍卡依信用卡契約第十四條第三項,按各幣別計算最低應繳金額如約定外幣應付帳款低於17美元/2,000日圓/15歐元,則分別以17美元/2,000日圓/15歐元計收。若未繳足最低應繳款,則視為延遲,需繳納違約金。
- 循環信用利息:依信用卡契約第十五條規定辦理,按各幣別計算循環信用利息,申請人於當期繳款截止日前,依當期帳單所列帳款結清全部應付帳款或繳款後剩餘未付應付帳款低於或等於新臺幣999元/33美元/3,500日圓/28歐元者,則當期結帳日後發生之循環信用利息不予計收。
- 國外交易服務費:持卡人使用信用卡交易帳款均應以新臺幣或約定外幣結付,如交易(含辦理退款)之貨幣非為新臺幣時,則授權永豐銀行依各信用卡國際組織所列之結匯日匯率換算為新臺幣或約定結付外幣,加計永豐銀行應向各該國際組織給付之手續費及永豐銀行以交易/消費金額5%計算之國外交易服務費後結付(加計後約為交易金額1.5%~2%)。如於國外以新臺幣交易(透過國外收單機構請款或於網路、國外商店交易,係屬國外交易),亦應加計依信用卡國際組織規定應給付之手續費及國外交易服務費。持卡人在非美元之貨幣區域刷卡時,其消費金額應換算為新臺幣或約定結付外幣。
- 申請人以約定外幣結付之帳款,無法使用分期交易。
- 部分國內網路商店之收單行為國外金融機構,不論交易金額之幣別為新臺幣或外幣,將依各幣別當日日終牌告匯率轉換為約定外幣結付,並應計收國外交易服務費。
申請說明
※申請雙幣卡需填寫正卡人於本行開設之外幣存款帳號,並透過外幣帳戶進行自動轉帳扣繳外幣帳款,若未填寫或填寫不正確將無法核卡。
●發行卡片

●申辦資格
正卡申請人:應為成年人。
附卡申請人:年滿15歲以上、70歲以下者,限為正卡申請人之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姊妹及配偶 之父母。
●所需文件
(1)親簽之信用卡申請書正本。
(2)身分證明文件:請提供正、附卡申請人中華民國新式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財力證明文件:
1.若您是上班族:
請提供就職單位所發給的近一年度扣繳憑單或薪資轉帳存摺影本。
(請附封面及最近1個月薪資單影本或近3個月薪轉存褶影本)
2.若您是獨資或合夥事業之負責人(事業或行號須成立滿兩年):
請提供營利事業登記證、列明細甲存帳號。
(個人或事業或行號存摺封面及近三個月存摺內頁影本)。
●年費說明
(1)年費:正卡年費3,000元,附卡1,500元,附卡6張(含)以內免年費。
(2)年費減免辦法:
1.首年免年費。
2.電子帳單專屬優惠:
申請信用卡電子對帳單且取消實體帳單,於電子帳單申請期間,正、附卡皆享免年費之優惠。
3.年度消費減免辦法:
第2年起,以收取年費當年前12個月累計消費滿36,000元或不限金額消費滿12次,即免收次年年費。
●其他
(1)您在本行申請的所有信用卡(含正、附卡)將共用一個信用額度。
(2)本行保留申請核准與否之權利,申請書及所附文件恕不予退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