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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金信託

延續要保人保險意旨,保險金直接匯入信託專戶,專款專用,達到照顧受益人的目的。

認識保險金信託

由保險金受益人擔任信託委託人及受益人,預先與受託人(本行)簽訂信託契約,約定保險金之管理、運用及分配方式。未來保單條件成就時,由保險公司直接將保險金撥入信託專戶,由受託人依信託契約約定管理運用保險金,達成照顧受益人之目的。

產品架構

適用對象

  • 保單受益人為未成年子女、身心障礙者或年長者。
  • 對保單受益人或其法定監護人是否能以受益人利益妥善管理運用保險金有疑慮者。

產品特色

  • 要保人事先規劃保險金之管理運用,使照顧受益人的意志得以延伸。
  • 避免受益人一次領受大筆保險金,於短時間內揮霍一空,或遭他人覬覦或侵占。
  • 可約定信託財產之定期或不定期給付,提供照顧受益人長期穩定之經濟來源。
  • 透過信託監察人之設置,避免受益人任意變更/提前終止信託契約或任意提領信託財產。

注意事項

  1. 保險金信託係由保單受益人擔任信託委託人與受託人(本行)締約。若同一保單有多位受益人,須由個別受益人分別簽定保險金信託契約。
  2. 要保人需向保險公司申請保單批註,約定保險金給付直接撥入信託專戶,信託功能才能啟動。

如何申辦

  • 業務申請應備文件:
    1. 委託人身分證及第二證件(需有相片可供核對)。
      (1)如為未成年,尚須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及第二證件。
      (2)
      未成年人如無身分證,可以戶籍謄本、戶口名簿或護照等代替。
    1. 信託監察人(如有設置)之身分證及第二證件。
    2. 保險批註單或其他保險批註證明(簽約後一個月內提供)。
    3. 受益人指定銀行帳戶存摺影本。 
  • 業務諮詢請洽永豐銀行信託處
    電話:市話(02)2517-3336;
    或請撥本行客服專線 : 市話(02)2505-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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