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買賣價金信託
買賣價金交付信託,資金流向透明,保障買賣雙方之交易安全。
認識不動產買賣價金信託
不動產交易金額龐大且交易流程繁鎖,因買賣雙方彼此互不熟識,買方擔心給付價款後未順利取得不動產的產權,賣方擔心不動產過戶後沒有取得價金,為保障買賣雙方權益及提升不動產買賣之交易安全,由買賣雙方與銀行(受託人)簽訂價金信託契約,買方依不動產買賣契約約定按期將應給付賣方之價金存匯入受託人開立的信託專戶,待賣方依約將不動產產權移轉過戶予買方後,始由受託人依信託契約或買賣雙方指示將買賣價金撥付予賣方。
產品架構
適用於有不動產買賣交易需求之買賣雙方
產品種類
- 成屋買賣價金信託
- 土地買賣價金信託
產品特色
- 強化買賣雙方互信基礎、提昇不動產交易安全、保障雙方權益
- 信託專戶控管各期買賣價金,不動產產權過戶予買方後,銀行將價金撥付予賣方,資金流向透明、安全
- 整合買賣雙方意見安心進行交易,且有效降低不動產交易風險
- 帳戶交易異動提供行動簡訊通知服務,協助買賣雙方掌握交易資訊
- 可視個案需求客制化買賣價金信託契約,增進交易案件順利成交機率
- 價金信託與履約保證比較
價金信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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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向銀行辦理 信託專戶所有權人為買賣雙方 |
簽約對保 | 由銀行行員見簽對保, 確認買賣雙方真實性 |
資金撥付 | 由買賣雙方指示撥付, 資金流向掌握度高 |
收費標準 | 依價金額度收取萬分之4~6, 有最低收費門檻 |
優惠專案
- 專案期間:即日起~2025/12/31
- 專案內容:專案期間完成本行房貸申請,可享標準型價金信託信託管理費8折優惠
【買安心】本專案標準型價金信託八折優惠費率如下表:
不動產買賣總價金 (新臺幣) |
1仟萬(含)以下 | 1~3仟萬(含) | 3~5仟萬(含) | 5仟萬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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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管理費 | 4,000元 | 買賣價金x萬分之4.8% | 買賣價金x萬分之4% | 買賣價金x萬分之3.2% |
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
- 本專案所稱標準型價金信託案件,係指符合下列條件:
(1) 信託期間不超過3個月,超過3個月者將另外按月收取全案信託管理費之二分之一。
(2) 買賣雙方總人數不超過6人。
(3) 買賣標的(土地及建物)無金融機構以外為權利人之他項權利登記。
- 若需配合個案研擬客製化信託契約條款,將由本行評估相關業務風險與作業成本,另行提供信託管理費報價。
- 不動產價金信託之受託銀行僅保管信託專戶之價金,未就買賣價金提供催款或保證存入信託專戶之服務,亦不就買賣標的不動產之瑕疵提供擔保。不動產移轉及點交相關事宜,由買賣雙方自行處理。
- 永豐銀行有權保留隨時取消、終止或變更本活動之權利。
案例故事
王小姐最近欲將自己辛苦多年存錢所購入的房產賣給張先生,但因與張先生互不熟稔,網站上又搜尋到許多買賣房屋遭詐騙的例子,心中擔憂房屋過戶後,張先生藉故拖延不支付交屋款或尾款,張先生同時亦擔心王小姐一屋二賣,若給付多年工作積蓄後,王小姐卻不願意配合房屋產權過戶或甚至捲款潛逃,那可就得不償失,前來洽詢本行是否有方法解決?
<解決方案>
王小姐在與張先生簽訂買賣契約時,可同時於銀行辦理「不動產買賣價金信託」,買賣雙方與銀行簽訂信託契約,由受託銀行擔任公正第三人角色,張先生依買賣契約約定將各期價金存入本行開立之信託專戶,由受託銀行保管價金,無須擔心萬一付款後賣方毀約不辦理過戶,付出的血汗錢拿不回來;當王小姐完成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過戶後,受託銀行即依買賣雙方共同指示或信託契約約定,將信託專戶餘款撥付給王小姐,確保買方取得賣屋價款,完成不動產買賣交易。
如何申辦
- 申辦應備文件:不動產買賣契約書、買賣標的物謄本及買賣雙方身分證明文件。
- 業務諮詢請洽永豐銀行信託處
電話:市話(02)2517-3336;
或請撥本行客服專線 : 市話(02)2505-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