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訊息
特定金錢信託業務涉及信託業利害關係人交易之投資標的公告
為遵循信託業法之規定,茲將本行特定金錢信託業務涉及信託業本身或其信託業利害關係人(以下稱利害關係人)之交易進行揭露。
- 本行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業務之相關交易可能就該交易所扮演之角色而有利益衝突情況發生。
- 本行之利害關係人係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 持有本行已發行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百分之五以上者。
- 擔任本行負責人。
- 對信託財產具有運用決定權者。
- 第一款或第二款之人獨資、合夥經營之事業,或擔任負責人之企業,或為代表人之團體。
- 第一款或第二款之人單獨或合計持有超過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百分之十之企業。
- 有半數以上董事與本行相同之公司。
- 本行持股比率超過百分之五之企業。
- 利害關係人之交易行為係指本行與本身或與本行利害關係人進行以下交易行為:
- 以信託財產購買本行或本行利害關係人發行或承銷之有價證券或票券。
- 以信託財產購買本行或本行利害關係人之財產。
- 以信託財產讓售與本行或本行利害關係人。
- 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之利害關係交易行為。
- 以信託財產購買本行銀行業務部門經紀之有價證券或票券。
- 以信託財產存放於本行銀行業務部門或本行利害關係人處作為存款或與本行銀行業務部門為外匯相關之交易。
- 以信託財產與本行或本行利害關係人為信託業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以外之其他交易。
- 目前本行涉及特定金錢信託業務之利害關係人與投資標的如下:
涉及特定金錢信託業務之利害關係人 | 投資標的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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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豐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永豐投信) |
永豐投信所經理之證券投資信託系列基金 |
永豐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稱永豐投顧) |
永豐投顧所代理之羅素全系列基金 |
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永豐金證券) |
本行透過永豐金證券交易之有價證券 |
永豐金證券(亞洲)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永豐金證券(亞洲)) |
本行透過永豐金證券(亞洲)交易之有價證券 |
永豐金資產管理(亞洲)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永豐金資產管理(亞洲)) |
永豐金資產管理(亞洲)所管理之全系列基金 |
永豐商業銀行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