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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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rt 易買得

活動期間:即日起至20241231

活動內容:

凡持有永豐Visa商務御璽卡(適用卡別:永豐VISA DAWHO現金回饋卡、夢行卡、永豐現金回饋卡、中興大學悠遊認同卡、Me Card、台灣大車隊聯名公司卡、商務御璽公司卡、美元雙幣公司卡),於E-mart消費滿8萬韓元可使用5,000韓元優惠券。

活動細項:

  1. 購物前於顧客服務中心(地下2樓)出示永豐Visa商務御璽卡後領取5,000韓元優惠券。
  2. 憑永豐Visa商務御璽卡消費滿8萬韓元方可使用5,000韓元優惠券折抵。 

活動特店資訊:

  • 店家:龍山店
  • 地址:首爾市龍山區漢江大路2355
  • 電話:+82-2-6363-2200

注意事項

  1. 本優惠限台灣地區發行之Visa商務御璽卡(以下稱「持卡人」)本人使用,持卡人如有下列情形者,將喪失本活動優惠之權利: 列為壞帳準備、強制停用、偽冒停用、申請停用、帳戶餘額不足、未開啟卡片刷卡功能、或卡片刷卡功能效期已過。
  2. 本優惠有效起始日為20241115:00 GMT – 2024123114:59 GMT
  3. 為避免產生疑問,雖然VisaVisa卡持卡人的利益提供了本次優惠活動,但商家是本次優惠活動中所有商品和/或服務的唯一提供商。 因此,Visa卡持卡人應理解、承認並同意自己在本次優惠活動中所購買的任何商品和/或服務僅構成商家與本人之間的合約,與Visa無關。
  4. 本優惠指南手冊的內容均由合作商店提供,Visa不能保證信息的準確性。請直接與合作商店進行交涉,以確保享受到相關優惠。
  5. 在使用或嘗試使用本次優惠活動中的任何商品和服務時,Visa卡持卡人應理解、承認並同意下列條款:
    (1)在使用或嘗試使用本次優惠活動時所產生的任何性質的索賠、投訴或爭議時,均需由Visa卡持卡人與合作商家直接協商解決,Visa卡持卡人不得對Visa提出任何索賠。
    (2)在不損害上述事項的前提下,並且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對在使用或嘗試使用本次優惠活動中所提供的商品和/或服務時,因人身傷害、死亡、虛假陳述、損害或遺漏所產生的損失、費用或索賠(無論直接或間接),Visa不承擔任何責任。

現代百貨享會員優惠

活動期間:即日起至20241231

活動內容:

凡持有永豐Visa商務御璽卡(適用卡別:永豐VISA DAWHO現金回饋卡、夢行卡、永豐現金回饋卡、中興大學悠遊認同卡、Me Card、台灣大車隊聯名公司卡、商務御璽公司卡、美元雙幣公司卡),至指定現代百貨商店免稅店出示永豐Visa商務御璽卡護照享現代百貨金卡會員優惠,最高可享85折優惠

活動特店資訊:

  • 貿易中心店:首爾特別市江南區德黑蘭路5178~10
  • 東大門店:首爾特別市中區獎忠壇路275斗山大廈,6~13
  • 仁川國際機場第1航站樓店:仁川廣域市中區機場路272,仁川國際機場第1航站樓
  • 仁川國際機場第2航站樓店:仁川廣域市中區第2航站樓大路446, 仁川國際機場第2航站樓
  • 客服電話:1811-6688 

會員服務台位置

  • 貿易中心店10F
  • 東大門店 13F
  • 仁川機場店第1航站樓4號出境大廳前
  • 仁川機場店第2航站樓250號出境大廳前

活動細項:

  • 請於服務台及客服中心出示您的Visa商務御璽卡以及護照,即可獲得相對應的會員資格。
  • 如需兌換優惠,請在現代百貨商店免稅店之門市出示會員卡並使用Visa指定卡別付款

注意事項

  1. 本優惠僅適用於持本人名義發行之永豐Visa商務御璽卡與護照前往現代百貨商店免稅店之顧客。
  2. 現代百貨商店免稅店金卡會員最高可享85折優惠。(※ 線上免稅店會員除外,折扣數將因品牌而異)
  3. 金卡會員資格效期為頒發日起三年內有效。
  4. 折扣商品及特定商品不參與優惠,折扣數可能會依各品牌情況而異。
  5. 此優惠不可與免稅店促銷、折扣、其他優惠或折價券同時使用。
  6. 提供和履行上述服務的責任由提供實際服務的合作公司承擔,並且可能會終止或更改,恕無另行通知。
  7. 本優惠活動有效期限為20242115:00 GMT-2024123115:00 GMT
  8. 本優惠活動僅限使用台灣發行的Visa卡在合作商店結賬時使用。
  9. 為避免產生疑問,雖然VisaVisa卡持卡人的利益提供了本次優惠活動,但商家是本次優惠活動中所有商品和/或服務的唯一提供商。 因此,Visa卡持卡人應理解、承認並同意自己在本次優惠活動中所購買的任何商品和/或服務僅構成商家與本人之間的合約,與Visa無關。
  10. 本優惠指南手冊的內容均由合作商店提供,Visa不能保證信息的準確性。請直接與合作商店進行交涉,以確保享受到相關優惠。
  11. 在使用或嘗試使用本次優惠活動中的任何商品和服務時,Visa卡持卡人應理解、承認並同意下列條款:
    (1)在使用或嘗試使用本次優惠活動時所產生的任何性質的索賠、投訴或爭議時,均需由Visa卡持卡人與合作商家直接協商解決,Visa卡持卡人不得對Visa提出任何索賠。
    (2)在不損害上述事項的前提下,並且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對在使用或嘗試使用本次優惠活動中所提供的商品和/或服務時,因人身傷害、死亡、虛假陳述、損害或遺漏所產生的損失、費用或索賠(無論直接或間接),Visa不承擔任何責任。

亞馬遜購物優惠

優惠期間:

2024年6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優惠內容:

活動期間內,刷永豐銀行VISA商務御璽卡Amazon美國站/日本站消費,訂單首次運送至台灣,即享專屬優惠。

Amazon 美國站】

優惠期間:2024 6 1 日至12 31

優惠機制:使用Visa卡消費並首次運送至台灣地址

優惠內容:單筆消費滿60美元並於結帳時輸入【VISA10】現折10 美元(限量)

活動網址:https://www.amazon.com/visa_tw


Amazon 日本站】

優惠期間:2024 6 1 日至12 31

優惠機制:使用Visa卡消費並首次運送至台灣地址

優惠內容:單筆消費滿10,000日元並於結帳時輸入【AMZNVISA】現折1,500 日元(限量)

活動網址:https://www.amazon.co.jp/visa_tw

*以上優惠內容,以Amazon官網公告為準
*數量有限,兌完為止
*更多優惠條款及細則,請上https://www.visa.com.tw/zh_tw/visa-offers-and-perks/amazon/161614查詢。

注意事項

【美國】

  1. 此優惠期間自202461日台灣時間00:00開始,至20241231日台灣時間23:59結束。
  2. 優惠期間在Amazon.com網站〈www.amazon.com〉或其相關手機應用程式〈Amazon購物應用程式〉上,使用永豐銀行VISA商務御璽卡,在指定產品〈如下所述第5條〉單筆消費滿60美元並於結帳時輸入指定優惠代碼【VISA10】,即可享受10美元的折扣優惠(限量)
  3. 此優惠每位用戶僅限用一次並僅限用於Amazon.com的首次購物。帳戶若曾經已有過寄送至台灣的訂單則不符合參與此優惠的資格。
  4. “符合資格的產品”指Amazon.com上可用的產品,不包括禮品卡/數位下載。
  5. 符合資格的持卡人需於結帳時一次性購買至少60美元(或等值台幣)
    符合資格的產品,並在結帳時輸入優惠代碼【VISA10】,使用適用的卡片進行付,方能享此優惠。
  6. 欲享此優惠,您需要一次性購買產品並寄送至台灣的同一個地址。
  7. 此優惠每個Amazon帳戶僅限用一次,並且不得與同一訂單的其他促銷優惠結合使用。
  8. 如商家的支付系統無法處理某些適用的信用卡類型,則商家可能會拒絕接收該適用卡。
  9. 此優惠不適用於運費、稅金、關稅、禮品包裝費或其他費用。
  10. 此優惠不可轉讓,並且不得轉售。
  11. 如果違反任何條款和條件,則優惠將視為無效。
  12. 如果與此優惠相關的任何產品或內容被退回,您將根據適用的退款政策獲得等同您購買該產品時支付金額的退款。詳細退政策可參考此連結:
    https://us.amazon.com/gp/help/customer/display.html?nodeId=GNW5VKFXMF 72FFMR
  13. 如果適用法律或法規辦定此優惠無效,則優惠將失效。
  14. 如果英文版本與中文版本之間存在任何不一致,則以英文版本為準
  15. Visa以及亞馬遜有保留修改活動規則與暫停活動等之權利。
  16. 本活動及相關注意事項之款項及細則,如有未盡事宜以亞馬遜活動專頁公告為主,如有疑義或爭議,Visa或亞馬遜擁有最終解釋權及決定權。
  17. Visa或亞馬遜亦對本活動之參加資格、兌換資格等等,保留最後審核權及修正、暫停與終止之權利,Visa以及亞馬遜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18. 為免疑義,特此聲明:本活動所述優惠為Visa持卡人所享有,優惠相關之所有服務,則由亞馬遜提供。據此,持卡人了解、承認並同意:持卡人若依據優惠購買任何商品及/或服務,即構成持卡人與亞馬遜及商品及/或服務提供者之間的合約,與VisaVisa發卡機構〈銀行〉一概無涉。持卡人若使用或有意使用上述優惠的任何商品及/或服務,即表示持卡人瞭解、承認並同意下列事項:
    • 持卡人依據上述優惠購買或有意購買的任何商品及/或服務,若有關任何相關索賠、申述或爭議情事〈統稱「要求」〉,需由持卡人直接洽詢亞馬遜或商品及/或服務提供者俾利解決,不得向VisaVisa發卡機構(銀行)提出任何要求。
    • 在不違反上述原則的情況下,針對優惠提供的商品及/或服務,如有使用或意圖使用商品及/或服務的行為造成或衍生任何人體傷害、死亡、不實陳述、傷害或疏失,概不由Visa針對任何相關的(直接、間接或其他)損失、傷害、支出或要求向任何人負責。

【日本】

  1. 此優惠期間自202461日台灣時間00:00開始,至20241231日台灣時間23:59結束。
  2. 優惠期間於Amazon.co.jp 網站〈https://www.amazon.co.jp或其相關手機應用程式(Amazon購物應用程式)上,使用永豐銀行VISA無限卡、御璽卡、商務御璽卡,並於結帳時輸入指定的優惠代碼【AMZNVISA】即可享受指定產品(如下所述第五條)單筆消費滿10,000日元折抵1,500日元優惠(限量)此優惠不包含運費、稅金、關稅、禮品包裝費或其他費用。
  3. 此優惠每位用戶僅限用一次,並限用於Amazon.com的首次購物。帳戶若曾經已有過寄送至台灣的訂單則不符合參與此優惠的資格。
  4. “符合資格的產品”指Amazon.com上可用的產品,不包括禮品卡/數位下載。
  5. 符合資格的持卡人需於結帳時一次性消費至少10,000日圓(或等值台幣)符合資格的產品,並於結帳時輸入優位代碼【AMZNVISA】使用適用的卡片進行付款,方能享此優惠。
  6. 欲享此優惠,您需要一次性購買產品並寄送至台灣的同一個地址。
  7. 此優惠每個Amazon帳戶僅限用一次,並且不得與同一訂單的其他促銷優惠結合使用。
  8. 如商家的支付系統無法處理某些適用的信用卡類型,則商家可能會拒絕接收該適用卡。
  9. 此優惠不適用於運費、稅金、關稅、禮品包裝費或其他費用。
  10. 此優惠不可轉讓,並且不得轉售。
  11. 如果違反任何條款和條件,則優惠將視為無效。
  12. 如果與此優惠相關的任何產品或內容被退回,您將根據適用的退款政策獲得等同您購買該產品時支付金額的退款。詳細退政策可參考此連結: https://www.amazon.co.jp/gp/help/customer/display.html/
  13. 如果適用法律或法規辦定此優惠無效,則優惠失效。
  14. 如果日文版本與中文版本之間存在任何不一致,則以日文版本為準
  15. Visa以及亞馬遜有保留修改活動規則與暫停活動等之權利。
  16. 本活動及相關注意事項之款項及係則,如有未盡事宜以亞馬遜活動專頁公告為主,如有疑義或爭議,Visa或亞馬遜擁有最終解釋權及決定權。
  17. Visa或亞馬遜亦對本活動之參加資格、兌換資格等等,保留最後審核權及修正、暫停與終止之權利,Visa以及亞馬遜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18. 為免疑義,特此聲明:本活動所述優惠為Visa持卡人所享有,優惠相關之所有服務,則由亞馬遜提供。據此,持卡人了解、承認並同意:持卡人若依據優惠購買任何商品及/或服務,即構成持卡人與亞馬遜及商品及/或服務提供者之間的合約,與VisaVisa發卡機構〈銀行〉一概無涉。持卡人若使用或有意使用上述優惠的任何商品及/或服務,即表示持卡人瞭解、承認並同意下列事項:
    • 持卡人依據上述優惠購買或有意購買的任何商品及/或服務,若有關任何相關索賠、申述或爭議情事〈統稱「要求」〉,須由持卡人直接洽詢亞馬遜及/或商品/服務提供者俾利解決,不得向VisaVisa發卡機構(銀行)提出任何要求。
    • 在不違反上述原則的情況下,針對優惠提供的商品及/或服務,如有使用或意圖使用商品及/或服務的行為造成或衍生任何人體傷害、死亡、不實陳述、傷害或疏失,概不由Visa針對任何相關的(直接、間接或其他)損失、傷害、支出或要求向任何人負責。

網路購物綜合保險禮遇

優惠期間:

202411日起至2024630日止。

 優惠內容:

即日起2024年6月30日止,使用Visa商務御璽卡進行線上購物,即可針對以下任一情況,經保險公司認定一年最高可獲得Visa商務無限卡1,500美元的理賠金額:

    • 購買的商品在預定送貨日期 30 天後仍尚未送達
    • 購買的商品送貨有錯誤或不完整
    • 送達的商品有實際損壞

注意事項

  1. 這是由Visa贊助並由 AIG 提供的全新權益,在您使用您的卡片購買前無需預先註冊。每次購物時需使用指定Visa卡,更多保險細節與理賠事宜,請瀏覽 www.aig.comvisaapac
  2. 本資訊是由 AIG 與其根據本計畫擔任保險人的當地代理商所公開, Visa不會對此資訊的完整性或準確性發表任何聲明或保證。如需了解承保條款的完整詳情(包括免則條款與除外事項),請造訪 www.aig.comvisaapac,或透過電子郵件、電話聯絡 AIG 或其當地代理商。請參閱下方完整AIG聯繫資訊。
  3. 本權益僅在以下國家/地區發行的 指定Visa卡符合此權益之資格:香港、印度、韓國、馬來西亞、新加坡、台灣。

    地區

    電郵地址

    聯絡詳情

    台灣

    claim_visa@tfmi.com.tw

    +886 2 23120923

  4. 為免疑義,特此聲明:本活動所述優惠為Visa持卡人所享有,優惠相關之所有服務,則由Taiwan Fire and Marine Insurance Co.所提供。據此,持卡人瞭解、承認並同意:持卡人若依據優惠購買任何商品及/或服務,即構成持卡人與AIG及商品/服務提供者之間的合約,與Visa或Visa發卡機構(銀行)一概無涉。持卡人若使用或有意使用上述優惠的任何商品及/或服務,即表示持卡人瞭解、承認並同意下列事項:
    • 持卡人依據上述優惠購買或有意購買的任何商品及/或服務,若有任何相關的索賠、申訴或爭議情事(統稱「要求」),須由持卡人直接洽詢AIG及/或商品/服務提供者俾利解決,不得向Visa或Visa發卡機構(銀行)提出任何要求。
    • 在不違反上述原則的情況下,針對優惠提供的商品及/或服務,如有使用或意圖使用商品及/或服務的行為造成或衍生任何人體傷害、死亡、不實陳述、傷害或疏失,概不由Visa 針對任何相關的(直接、間接或其他)損失、傷害、支出或要求向任何人負責。
  5. 網絡購物綜合保險條款及細則
    • 保險生效日期:2022年7月1日
    • 保險摘要資訊

      Card Type

      最高保障金額(美元)

      每宗事故

      年度累計

      Visa Business Infinite 無限卡

      (信用卡和 Visa 金融卡)

      $ 1,000

      $ 1,500

      Visa Business Signature 御璽卡

      (信用卡和 Visa 金融卡)

      $ 200

      $ 800

第一節 定義

具有特定意義之用語定義如下,於本保險摘要資訊中以粗體字表示時,同下列之定義:

年度累計保障限額:指網絡購物綜合保險對每位持卡人之最高保障金額。

持卡人/受保人/閣下/閣下的:指於該地區及在參與發卡機構發行受保資格信用卡之地區中,所有獲發受保資格信用卡的個人,包含同一帳戶下的副卡或附屬卡持有人。

損壞: 指商品因意外事故導致零件損壞、材料破壞或結構損壞而不再具有原定功能。

受保資格卡:指由參與發行人發行的Visa Business Infinite無限卡(信用卡和Visa金融卡) 和 Visa Business Signature御璽卡(信用卡和Visa金融卡)。

受保資格持卡人: 指受保資格卡的持卡人有權按保障列表獲得賠付或其他保障。

自負額:指對於本保單項下的任何索賠,閣下應自行承擔的損失金額。

商品:指以受保資格信用卡全額購買及/或使用受保資格信用卡在獎勵活動中累積的積分購得的商品,不包括下文不保事項所列不予承保的物品。

保險公司/我們/美亞:指Taiwan Fire and Marine Insurance Company,其為該地區持卡人提供本保單項下保障。

發卡機構: 指 經Visa授權在領土內運行Visa卡計劃並參與向持卡人提供保險的實體。

自然災害: 指水災、暴風、閃電、火災、爆炸、山泥傾瀉、火山活動、地震及/或海嘯。

每宗事故限額:網絡購物綜合保險為任意一宗受保障購物提供之最高保障金額。

保單: 指被保人与保險公司之间的保險合約。

被保人: 指 Visa Worldwide Pte. Ltd.

該地區:指台灣。

恐怖主義行為:指任何人或團體,對人身或財產實際或威脅使用武力或暴力,或是犯下對生命或財產造成危險的行為,或是犯下干擾、中斷電子或通訊系統之行為,不論是代表任何組織、政府、政權、當局或軍事武力或與其有關者,只要其產生恐嚇、脅迫或傷害政府、平民或其中任何部分,或破壞任何經濟體系即屬之。恐怖主義亦應包含任何被事發當地政府證實或認定為恐怖主義之行為。

盜竊:指以搶劫或入室盜竊的方式,未經同意非法剝奪持卡人看管及/或保管下之財產,意圖獲益。

戰爭:指任何已宣告或尚未宣告的戰爭,或任何類似戰爭的活動,包括任何主權國家為達到經濟、地理、民族、政治、種族、宗教或其他目的而使用軍事力量。

 第二節 承保範圍

根據本保障列表所訂明之承保範圍、各項限制及條件,我們將向閣下提供網絡購物綜合保險保障,向閣下賠償以下項目:

  1. 網購商品無法投遞及/或發貨不齊全與運費損失:
    如果未在計劃的交付之日起30天內或賣方通知的其他日期內交付貨物,並且賣方未能將閣下退還給閣下的合格卡,則為貨物提供不交付的保險。
  2. 網購商品損壞的功能故障損失:
    若閣下購買的商品因有形損壞而在交付後出現功能故障,且賣方或承運人未將閣下支付的款項退回閣下的卡,保險公司將就賠償商品的功能故障損失。

對於本保險項下的有效索賠,我們將以保障列表中載明的相應責任限額為限,賠償閣下每項購買貨品的購買價對每宗索賠或一系列索賠。我們在本保單中提供的承保範圍超出了閣下可以從任何其他來源獲得的其他適用的保險或其他利益。

 第三節 不保事項

  1. 我們不會支付由以下任何情形引致或與其有關的在本保單項下的索賠、費用或損失:
    • 商品被警方、政府機關、法院或其他授權機構依法沒收;
    • 閣下的任何欺詐行為或故意行為;
    • 機動車、電單車或小型電單車、水上運輸工具、飛機或其操作及/或維修保養所需的任何設備及/或零件。
    • 戰爭與恐怖主義:我們將不承擔由以下因素直接或間接引起的任何損失,傷害或責任
      • 戰爭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敵對行動或戰爭行動(無論宣戰還是宣戰),內戰,叛變,叛亂,革命,起義,軍事或人民起義或篡奪權力;要么
      • 任何恐怖主義行為以及在控制,預防,制止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與任何恐怖主義行為有關的任何恐怖主義行為。
    • 核風險:我們將不承擔由以下因素直接或間接引起的任何損失,損害,傷害或責任:
      • 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燒產生的任何核廢物產生的電離輻射或放射性污染
      • 燃料,包括任何自我維持的核裂變過程;要么
      • 使用任何核武器材料
    • 緊急狀態:地方當局宣布的緊急狀態存在時(無論是自然的還是其他的)發生的任何損失,破壞或其他意外情況,是由或通過或直接或間接導致的任何上述事件引起的除非閣下可以證明這種損失,損害或其他意外情況是獨立於地方當局宣布的緊急狀態而發生的。
  2. 我們並無責任賠償商品無法投遞或與下列各項有關的情形引致在本保單項下的索賠:
    1. 動物或植物;
    2. 現金、金銀、流通票據、股票、旅行支票或任何類型的票券(包括但不限於體育賽事、娛樂活動的入場券或旅遊景點的門票);
    3. 易耗品或易腐品(包括但不限於食品、鮮花、飲料、藥品、保健品);
    4. 購作商業用途的商品,但用於購買的合格卡是第1節所定義的商業信用卡或借記卡時,包括用於轉銷售的商品、貿易工具或專業工具等;
    5. 互聯網站的訪問權或從互聯網下載的軟體或數據檔案(包括音訊檔、照片、閱讀材料、書籍和電影等);
    6. 透過互聯網提供的服務,包括訂購電影票、機票、預訂酒店、租車、理財諮詢等;
    7. 透過私下交易或線上拍賣網站從自然人購買的商品;
    8. 偽造或假冒產品;
    9. 因自然災害、氣象或氣候條件、磨損、貶值、逐漸變質、水、各類污染、製造缺陷或固有缺陷、害蟲、昆蟲、白蟻、黴菌、潮濕或乾腐、細菌、生銹、清潔、檢修、維護、調整或維修造成的損失或損壞;
    10. 因機械故障、電氣故障、軟體或數據故障造成的損失;
    11. 數據丟失;
    12. 購作轉售的商品,或購買時為已使用商品、受損商品或二手商品的物品;
    13. 固定的家用及/或商用設施,包括但不限於地毯、地板及/或瓷磚、空調、冰箱或加熱器;
    14. 用於或計劃用於商業、零售及/或物業租賃或其他商業目的的商品;
    15. 閣下租用或租賃物品;
    16. 購買時已使用過或經過改造、翻新或重制的物品;
    17. 藝術品、古董、槍械和藏品;
    18. 皮草、鐘錶、珠寶、寶石、貴重玉石、金製品或含金品(或由其他貴金屬及/或貴重玉石製造或鑲製的物品);
    19. 因使用信用卡所支付而與購物無關的費用或收費;
    20. 放置不當;
    21. 物品不明消失;或
    22. 當地政府機關認定屬於非法的商品。

 第四節 條件

為符合資格獲得網絡購物綜合保險項下的保障,須存在或發生以下事項,而達成該等條件是獲理賠前提:

  1. 商品的交貨地址必須為閣下在台灣的通信地址。
  2. 商品必須有賣方或指定的運輸公司提供和分配的運單號。
  3. 閣下必須採取所有必要的合理措施,及時要求賣方發送替換商品或退還購物款。
  4. 對於未交付網購商品的索賠,閣下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商品尚未交付,並要求發送替換商品或全額退款。
  5. 對於交付商品因受損而存在功能故障的索賠,閣下必須在收到商品後48小時內通知賣方和保險公司。

 第五節 一般條款

  1. 賠付:所有賠付將由保險公司支付予台灣的受保資格持卡人。
  2. 追償:如果向閣下支付了未交貨的索賠,並且最終貨物到達了閣下,則閣下必須向我們償還閣下從我們那裡收到的任何賠償。
  3. 合法權利:閣下應配合我們的工作,協助我們行使關於閣下所提出索賠的任何合法權利。
  4. 詐騙保險賠償: 如保險公司認定索賠屬詐騙,則保險公司無須對此承擔責任,並可按保險公司酌情決定取回所有相關詐騙保險賠償。
  5. 管轄法律及司法權區:本保單須受新加坡法例管限並據其進行解釋。所有爭議均接受新加坡法院的專有司法管轄。
  6. 制裁:如保險公司根據本保險摘要資訊提供保障或作出任何給付將違反任何制裁法律或規定,導致保險公司、其母公司或其最終控股實體面臨制裁法律或規定項下的任何處罰,則保險公司並無責任根據本保險摘要資訊提供保障或作出給付。
  7. 第三者權利:僅保單持有人、受保資格持卡人及保險公司方可行使本保單項下賦予的權利,而除實施此目的外,本保險一律免除遵守《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
  8. 數據保護:閣下承認根據本政策,我們將需要收集閣下的個人數據。有關我們如何處理閣下的個人數據以及了解閣下對某些信息可能擁有的權利的更多信息,請參閱以下鏈接提供的隱私權聲明(“隱私權聲明”):aig.sg/privacy。提出索賠,即表示閣下同意我們可以根據隱私聲明以及隱私聲明中規定的目的收集,使用和披露閣下的個人數據。我們可能會(包括向海外實體)披露閣下的個人數據,以:
    • 我們的集團公司;
    • 我們集團公司的服務提供商,再保險公司和任何業務合作夥伴;
    • 經紀人,閣下的授權代理商或代表以及其他金融機構;和
    • 監管機構或爭議解決機構,例如法院或其他爭議解決論壇。

我們收集,使用,處理和披露閣下的個人數據的目的包括:

    • 處理,包銷,管理和管理閣下與我們的關係;
    • 審計,合規,調查和檢查目的以及處理法規或政府查詢;
    • 遵守法律或法規義務,風險管理程序和我們的內部政策;
    • 管理我們的基礎設施和業務運營;和
    • 進行市場研究,分析和滿意度調查。

第六節 損失發生後之責任

  1. 索賠通知:索賠通知書須於損失事故發生當日起三十(30)日內作出。未於損失事故發生當日起三十(30)日內作出通知者,保險公司或會拒絕受理。要提出索賠,請登錄aig.com/visa/apac 或將索賠通知發送至:

    Taiwan Fire and Marine Insurance Company

    Telephone: +886 2 23120923

    Call Centre Hours: 8:30 am to 5:30 pm Monday to Friday (except Public Holidays)

    Languages supported: English/Chinese

    Email: claim_visa@tfmi.com.tw

  2. 索賠證明文件:
    持卡人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時,應提交下列資料:
    1. 本人簽署的索賠申請表格(如適用);
    2. 收據副本,證明受保障購物的全部款項均使用受保資格信用卡進行付款;
    3. 用於運送貨物的貨物追踪編號和指定快遞的名稱;
    4. 通訊副本,通知賣方由於已交付貨物的損壞而導致未交付,交付不完整和/或功能不正常;
    5. 對於物理損壞索賠,我們可能會要求您自費寄送損壞的物品,以進一步評估您的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