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騰卡

提供農民無擔保之農作生產採購支付工具,並享分期功能減輕還款壓力。

客製卡片額度

依農民生產週期所需之成本試算信用卡額度,惟不超過主管機關規範。

分期付款減輕還款壓力(農騰公司卡不適用)

提醒您!為了便利您使用本行卡刷卡消費後申請分期付款,若您未簽訂消費分期約定事項,請您立即詳閱「消費分期約定事項」,以維護您的用卡權益。

「消費分期約定事項」

  • 申請門檻:國內外信用卡單筆消費滿NT$1,000以上即可申請。
  • 申請期限:當期信用卡帳單結帳日前來電申請:信用卡客服 (02)2528-7776868
  • 分期利率:消費金額依所選擇分期的期數按期平均攤還,未能整除之金額併入首期繳納,各期利息按剩餘本金依約定年利率計收,分期年利率4%~15%,總費用年百分率即為年利率

【一般消費】2024/3/1-12/31


*境外投資交易平台之交易不適用分期付款功能

範例說明:

以一般消費單筆1萬元申辦3期分期付款(年利率6%),總費用年百分率6%為例,每期應付本金及利息本息攤還試算表如下:

註:(1)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條件,仍以本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產品及個人信用狀況而有所不同。 (2)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2024年31日。

注意事項

  1. 「單筆消費分期」(下稱本專案)正、附卡之消費均可申請,惟限永豐銀行(下稱本行)信用卡正卡持卡人於當期自各筆消費帳款取得授權時點起至信用卡帳單結帳日前來電或至本行信用卡服務網申請,另受理申辦期間限於該筆消費成功後至最近一期結帳日止,實際消費金額悉依特約商店請款金額為準。且申請時已使用額度不得超過持卡人永久信用額度。
  2. 持卡人申請單筆分期之信用卡消費交易幣別非為新臺幣時,將依本行以新臺幣所結付之金額為準。
  3. 「單筆消費分期」專案收費方式:
    • 本專案之還款方式以申請金額依申請人選擇的分期期數按每一月為一期平均攤還,未能整除之金額併入首期繳納;各期利息按剩餘本金依約定利率計收,惟總費用年百分率不得超過15%
    • 本專案可申辦期數、分期年利率、總費用年百分率列示如下表:
      【一般消費】2024/3/1-12/31

      *境外投資交易平台之交易不適用分期付款功能
    • 範例說明:
      以一般消費單筆1萬元申辦3期分期付款(年利率6%),總費用年百分率6%為例,每期應付本金及利息本息攤還試算表如下:

      註:(1)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條件,仍以本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產品及個人信用狀況而有所不同。 (2)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2024年31日。(3)分期0利率0手續費之優惠,請依各卡別權益及各行銷活動公告為準。
  4. 各期分期款以「轉換分期生效日」之每月相對應日(無相對應日之月份,為該月份之末日)為入帳日。每期分期付款應付本金、利息及其他因該筆分期交易衍生之相關費用均應計入當期信用卡帳單最低應繳款項,不得使用循環信用;若持卡人未於當期信用卡帳單繳款截止日前繳足當期信用卡帳單最低應繳金額,則仍依本行信用卡契約計算違約金。未清償之餘額將占用持卡人信用卡帳戶的信用額度,且一經申辦完成後,不得變更申請金額及償還期數,完全清償前亦不得更改帳單週期。持卡人按月繳付信用卡帳款,如有溢繳情形時,該溢繳之金額將列入下期信用卡帳單抵付下期信用卡帳單之應繳款項,不會提前清償本專案之金額。
  5. 持卡人申請本專案後,當期信用卡帳單如有逾期或未繳足最低應繳款項而未能清償每期應付本金時,就該帳款之餘額將列為持卡人次期信用卡帳單之前期未繳金額,並依本行信用卡契約之約定,以持卡人之循環信用利率計收遲延期間之利息。若持卡人於分期還款期間內,有停卡、逾期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契約之情事,則所有未償還之分期金額將視為全部到期,全部列入下期信用卡帳單之應繳金額。
  6. 持卡人申請本專案後,若為付費分期者,本行將輔以簡訊方式再次告知持卡人期數、利率、總費用年百分率等重要資訊,且持卡人可於申請日翌日起算七日內來電本行信用卡服務專線取消,無需負擔任何費用或違約金。指定時間之後持卡人亦得隨時申請提前結清本專案之分期付款剩餘款項,除已收取之分期利息/其他衍生費用不予退還外,未入帳之剩餘利息將不再計收,惟須支付提前清償違約金。每筆提前清償違約金以剩餘尚未入帳期數×NT$30計收。
  7. 持卡人申請本專案後,若該筆消費產生退貨且該退貨款項已入帳,持卡人於消費日後30日內取消申請,則利息將全額減免。
  8. 申辦本專案之金額及利息/其他衍生費用恕無法適用本行現金回饋及依「紅利享樂回饋計劃」活動辦法累積紅利點數或依各卡別權益及各行銷活動公告為準。
  9. 本項信用卡分期付款交易係由本行一次墊付消費款予特約商店,並由持卡人分期繳付消費帳款予本行。本行並未介入商品之交付或商品瑕疵等買賣之實體關係,相關商品退貨或服務取消之退款事宜,持卡人應先洽特約商店尋求解決,如無法解決,得要求本行就該筆交易以『帳款疑義之處理程序』辦理,不得因此拒付信用卡款項。
  10. 交易一經核准,分期付款總金額將全部佔用持卡人的信用額度,並依所選擇之期數,分期平均攤還,分期付款總金額除以分期期數之餘數,將併至首期繳納。分期應於持卡人原信用額度內承作,不含臨調與溢繳款等方式增加之額度。一般消費與分期消費皆會佔用信用額度,一般消費款項於繳款後可於當日恢復「該筆款項所佔的信用額度」(不含自動扣繳與便利商店繳款,需待1-2個營業日之作業時間)。分期消費款項佔用之信用額度,以約定分期之期數與金額進行逐月還款,且於分期期間皆會佔用原信用額度,待逐月償還分期後、再逐月加回可使用額度,直至分期期數到期繳清,則恢復原信用額度;若需提前清償,應於繳清分期款項後,主動向本行提出分期款項提前結清,並待本行完成提前結清、解除分期期數約定申請及進行系統作業且生效後(以本行系統實際執行成功時間為準)方能恢復原信用額度。
  11. 本行保留最終核准與否,以及核准金額、期數及適用分期利率之權利。
  12. 其餘未盡事宜悉依本行信用卡契約辦理。

申請說明

一、申請資格

從事農業生產、批發、銷售之農民及養殖戶。 

二、所需文件

(一)個人卡應提供資料:

1.身分證明文件: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申請人購買農作生產費用相關資料或財力證明文件:
(1)採購農作生產所需物品與機具交易量證明,前述資料得由農產供應商提供。
(2)本行所認可之收入財力證明(如最新年度扣繳憑單、綜所稅各類所得清單/財產清單或近一年401報表《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財報、稅報…等)。

(二)公司卡應提供資料

1.證件
(1)經濟部公司登記核准函(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或工廠登記證)
(2)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
(3)公司章程影本、股東名冊影本

2.財務報表
(1)近三年度報稅資料(若電子報稅,請加回執聯)
(2)會計師財務簽證(授信餘額三千萬以上才需準備)
(3)近一年度全年與近半年銷售額與稅額繳款書影本(401表)
(4)最近一次自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請蓋公司登記章

3.其他資料:
(1)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2)被授權持卡人身分證影本
(3)被授權持卡人可茲證明在職文件(如:勞保卡/薪資證明/在職證明/識別證/名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