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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幣公司卡

美元、日圓、歐元三種幣別選擇;國外消費享1.5%現金回饋,刷外幣回饋外幣;商務出差、旅遊、消費理財,一卡雙幣尊享匯利。

請選擇您想瞭解之卡別:

一卡雙幣尊享匯利

美元、日圓、歐元三種幣別選擇,國外消費(含國外網站)以外幣結算,提供您商務出差、旅遊、消費理財便利的好選擇!

  • 雙幣卡於國內消費,一律以新臺幣繳款。
  • 美元雙幣卡國外消費一律以美元繳款。
  • 日圓雙幣卡國外消費一律以日圓繳款。
  • 歐元雙幣卡國外消費一律以歐元繳款。
  • 外幣帳款限使用永豐銀行外幣帳戶自動扣繳。(於帳單繳款截止日扣款)

:如遇交易地點是國內,但特約商店的收單系統服務商為國外公司,該筆交易會視為國外交易,舉例如國外知名線上訂房網站、境外電商、航空公司等,雖然結帳頁面顯示新臺幣的幣別與金額,但因為特約商店的收單系統服務商為國外公司,該筆交易依然涉及跨境處理,會改以指定的外幣幣別掛帳,並收取國外交易服務費

注意事項

  1. 國外消費(限外幣)定義:係指交易商店之國別非台灣地區(台、澎、金、馬)易幣別非新台幣之一般交易,不含國外消費結匯手續費、動態外幣交易(交易商店之國別非台灣地區但台幣交易)、交易商店之國別為空白(無法辨識國別之交易)預借現金、賭場交易、爭議款、帳務調整、各項手續費、於國外刷新台幣、國外訂房網站刷新台幣、網路消費(交易地未顯示國別)、飛機上消費等交易,請持卡人自行留意交易幣別,以免影響權益。
  2. 現金回饋計算依約定幣別分開計算。外幣現金回饋將於結帳日次月第一個營業日存入正卡持卡人連結之外幣存款帳戶,每卡戶(正附卡)如因該帳戶特殊狀況(包括但不限於已銷戶、未登摺、公教戶、止扣、帳戶未啟用、警示戶等)導致存入失敗時,永豐銀行得將回饋金回饋至有效正卡人之信用卡帳戶。新臺幣現金回饋將回饋至有效正卡人次期之信用卡帳戶(僅限折抵信用卡帳單消費款,恕不得提領或兌現)。
  3. 一般消費定義:係以消費日為準,正、附卡合併計算。不含富邦人壽(含原ING安泰人壽)保費、三商美邦人壽保費、特定行銷專案保費(包含但不限於法國巴黎/安聯…等特定專案保費)、永豐銀行代扣基金、公共事業費用、信用卡自動儲值金、預借現金、餘額代償、稅款、燃料費、醫療費、學費、規費、罰款、循環利息、違約金、年費、手續費、退貨、退費、取消、透過各繳費及支付平台(包含但不限於有無繳納手續費之i繳費、醫指付APP、e-Bill 全國繳費網平台、電子化繳費稅處理平台、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我的E政府等)繳納之各項費用、透過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小額支付平台之特約商店(如連鎖速食店、餐飲店、手搖飲料店等行業)、停車場等各型態付款之消費、全聯福利中心、連鎖便利商店、境外投資及匯款轉帳交易平台(包含但不限於幣安Binancee-ToroWiseRevolut)之消費、使用財金公司跨機構共用平台,購物功能以電子支付帳戶直連 (綁定)信用卡進行消費扣款的簽帳消費、特約商店之分期付款交易或刷卡後再向本行申請之單筆消費分期、鉅泰創新股份有限公司之消費及特定行銷專案或其它經本行公告不回饋之項目。
    *註1:上述交易包含以各電子錢包於上述各場所/繳費項目之交易亦不提供回饋。
    *註2:上述「繳費平台」提供實體刷卡、網際網路、行動支付APP、電話語音、約定扣繳之電信及有線電視等各型態繳費方式,該繳費型態依各繳費平台公告為準。 
    *註3:因應新型態之多元支付,本行保留解釋一般新增消費定義之權利。
    *註4:本行並未介入持卡人與特約商店之任何交易關係,上述交易若為分期且有退貨者,全部或部分退貨均應就該原始分期全額刷退或取消,再依最新交易金額予以重新辦理,若特約商店或持卡人未經辦理繼而影響持卡人持續佔額且列入應繳或消費回饋等情事,特約商店分期請持卡人洽商店尋求解決、本行單筆分期(含單筆自動分期)請洽本行處理。若申請本行單筆消費分期(含單筆自動分期)且有超過3個月始辦理退貨者,亦請持卡人主動向本行提出,以免影響消費回饋等事宜。 
  4. 部分國內網路商店但其收單銀行如為外國銀行,以雙幣卡消費時不論交易金額為新臺幣或外幣,交易金額將依約定轉換為指定外幣結付,並應計收國外交易服務費。請持卡人自行留意交易幣別,以免影響權益,如欲了解交易商家網站所屬之收單機構係為國內或國外銀行,請自行向商家確認。持卡人如有停卡、延遲繳款或違反信用卡相關契約之情事,即喪失現金回饋權利。
  5. 永豐銀行保留隨時取消、終止或變更本活動之權利。

高額現金回饋

活動期間:2024/1/1-12/31

國內一般消費0.6%
國外一般消費1.5%

注意事項

  1. 國外消費(限外幣)定義:係指交易商店之國別非台灣地區(台、澎、金、馬)交易幣別非新台幣之一般交易,不含國外消費結匯手續費、動態外幣交易(交易商店之國別非台灣地區但台幣交易)、交易商店之國別為空白(無法辨識國別之交易)預借現金、賭場交易、爭議款、帳務調整、各項手續費、於國外刷新台幣、國外訂房網站刷新台幣、網路消費(交易地未顯示國別)、飛機上消費等交易,請持卡人自行留意交易幣別,以免影響權益。
  2. 現金回饋計算依約定幣別分開計算。外幣現金回饋將於結帳日次月第一個營業日存入正卡持卡人連結之外幣存款帳戶,每卡戶(正附卡)如因該帳戶特殊狀況(包括但不限於已銷戶、未登摺、公教戶、止扣、帳戶未啟用、警示戶等)導致存入失敗時,永豐銀行得將回饋金回饋至有效正卡人之信用卡帳戶。新臺幣現金回饋將回饋至有效正卡人次期之信用卡帳戶(僅限折抵信用卡帳單消費款,恕不得提領或兌現)。
  3. 一般消費定義:係以消費日為準,正、附卡合併計算。不含富邦人壽(含原ING安泰人壽)保費、三商美邦人壽保費、特定行銷專案保費(包含但不限於法國巴黎/安聯…等特定專案保費)、永豐銀行代扣基金、公共事業費用、信用卡自動儲值金、預借現金、餘額代償、稅款、燃料費、醫療費、學費、規費、罰款、循環利息、違約金、年費、手續費、退貨、退費、取消、透過各繳費及支付平台(包含但不限於有無繳納手續費之i繳費、醫指付APP、e-Bill 全國繳費網平台、電子化繳費稅處理平台、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我的E政府等)繳納之各項費用、透過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小額支付平台之特約商店(如連鎖速食店、餐飲店、手搖飲料店等行業)、停車場等各型態付款之消費、全聯福利中心、連鎖便利商店、境外投資及匯款轉帳交易平台(包含但不限於幣安Binancee-ToroWiseRevolut)之消費、使用財金公司跨機構共用平台,購物功能以電子支付帳戶直連 (綁定)信用卡進行消費扣款的簽帳消費、特約商店之分期付款交易或刷卡後再向本行申請之單筆消費分期、鉅泰創新股份有限公司之消費及特定行銷專案或其它經本行公告不回饋之項目。
    *註1:上述交易包含以各電子錢包於上述各場所/繳費項目之交易亦不提供回饋。
    *註2:上述「繳費平台」提供實體刷卡、網際網路、行動支付APP、電話語音、約定扣繳之電信及有線電視等各型態繳費方式,該繳費型態依各繳費平台公告為準。 
    *註3:因應新型態之多元支付,本行保留解釋一般新增消費定義之權利。
    *註4:本行並未介入持卡人與特約商店之任何交易關係,上述交易若為分期且有退貨者,全部或部分退貨均應就該原始分期全額刷退或取消,再依最新交易金額予以重新辦理,若特約商店或持卡人未經辦理繼而影響持卡人持續佔額且列入應繳或消費回饋等情事,特約商店分期請持卡人洽商店尋求解決、本行單筆分期(含單筆自動分期)請洽本行處理。若申請本行單筆消費分期(含單筆自動分期)且有超過3個月始辦理退貨者,亦請持卡人主動向本行提出,以免影響消費回饋等事宜。 
  4. 部分國內網路商店但其收單銀行如為外國銀行,以雙幣卡消費時不論交易金額為新臺幣或外幣,交易金額將依約定轉換為指定外幣結付,並應計收國外交易服務費。請持卡人自行留意交易幣別,以免影響權益,如欲了解交易商家網站所屬之收單機構係為國內或國外銀行,請自行向商家確認。持卡人如有停卡、延遲繳款或違反信用卡相關契約之情事,即喪失現金回饋權利。
  5. 永豐銀行保留隨時取消、終止或變更本活動之權利。

卡友服務

  • 旅行綜合平安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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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尊榮秘書服務

    永豐尊榮秘書,提供您24小時全年無休,各項禮遇與服務。

  • 年費及減免辦法

    *信用卡享首年及申請電子帳單免年費*簽帳金融卡終身免年費

國際組織優惠

申請說明

一、申請資格

※限本行往來存款客戶或專案合作之往來戶,且依法登記之法人機構,含公司商號、其他經有關主管機關登記或許可成立之法人團體。

※永豐雙幣公司卡須開立本行臺、外幣帳戶及申請外幣帳戶自動轉帳扣繳。

二、所需文件

(一)公司戶應提供資料:

  1. 證件
    • 經濟部公司登記核准函(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或工廠登記證)
    •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
    • 公司章程影本、股東名冊影本
  2. 財務報表
    • 近三年度報稅資料(若電子報稅,請加回執聯)
    • 近一年度會計師財務簽證(授信餘額三千萬以上才需準備)
    • 近一年度全年銷售額與稅額繳款書影本(401表)

(二)其他資料

  1. 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2. 被授權持卡人身分證影本
  3. 被授權持卡人可茲證明在職文件(如:勞保卡/薪資證明/在職證明/識別證/名片等)

三、年費說明

(一)年費:每戶NT$3,000
(二)年費減免辦法:首年度免年費,第二年度起如收取年費當月前12個月每戶消費滿NT$150,000或不限金額消費12次,即免收次年年費。

特別約定條款

茲向永豐銀行申辦雙幣公司信用卡(以下簡稱「雙幣卡」),並願遵守以下各項約定條款:

一、雙幣卡係指永豐銀行發行以新臺幣及一種約定外幣(美元、日圓或歐元)結付之信用卡在國內消費以新臺幣結算,在國外之消費以該約定外幣結算。
二、雙幣卡與永豐銀行其他信用卡共用同一新臺幣歸戶信用額度,並共用同一份帳單,帳單上將顯示新臺幣單一總額度;且分開列出各幣別的應繳總金額、最低應繳金額及消費明細之帳務資訊。
三、於申請雙幣卡時,須先確認已持有永豐銀行外幣存款帳戶,並且同意授權永豐銀行以其指定之外幣存款帳戶自動轉帳扣繳約定外幣結付之信用卡所生應付帳款。
四、自動換匯扣款:係指永豐銀行與申請人約定,當外幣存款帳戶餘額不足,導致自動轉帳扣繳約定外幣應付帳款失敗,永豐銀行得依約自動將申請人指定之新臺幣存款帳戶內存款,依扣繳失敗當日日終牌告匯率轉換為約定外幣,存入外幣存款帳戶後,同步扣繳信用卡外幣應付帳款。
五、申請人與永豐銀行約定自動換匯扣款功能,須設定永豐銀行新臺幣帳款自動扣繳;申請人已設定永豐銀行新臺幣存款帳戶自動轉帳扣繳者,無須另為約定,即有自動換匯扣款功能,即自動換匯扣款功能與自動轉帳扣繳新臺幣帳款須設定於同一新臺幣存款帳號。
六、若原設定自動轉帳扣繳之存款帳戶與雙幣卡設定自動轉帳扣繳之新臺幣存款帳戶不同,則申請人原設定自動轉帳扣繳之存款帳戶將變更為雙幣卡設定自動轉帳扣繳之新臺幣存款帳戶,授權扣繳金額亦併同變更,即正卡申請人歸戶下所有永豐銀行信用卡帳款,含同一歸戶下之附卡所生之應付帳款,均依雙幣卡設定自動轉帳扣繳之新臺幣存款帳戶內存款繳付,設定自動轉帳扣繳之新臺幣存款帳戶請依信用卡帳單上記載為準。例:正卡申請人原設定以郵局之新臺幣存款帳戶自動轉帳扣繳其歸戶下之新臺幣信用卡款項,於申請人於本申請書第1頁填寫「永豐新臺幣存款帳號」設定自動轉帳扣繳帳戶時,即表示申請人同意以前揭「永豐新臺幣存款帳號」自動轉帳扣繳其歸戶下之所有永豐銀行信用卡帳款,故正卡申請人歸戶下之新臺幣信用卡款項將不再由郵局的新臺幣存款帳戶扣繳,而係改由「永豐新臺幣存款帳號」扣繳。
七、新臺幣自動換匯扣款係屬新臺幣兌換外匯交易,應計入主管機關申報額度規則,申請人於永豐銀行之新臺幣自動換匯扣款,結匯每筆交易金額或每日累計最高限額逾新臺幣50(與永豐銀行臨櫃、語音、網銀等其他通路合併計算),該筆新臺幣自動換匯繳款將無法生效,則無法扣款繳付約定外幣應付帳款。
八、繳款方式:約定外幣應付帳款扣繳方式則係申請人授權永豐銀行自正卡申請人指定之外幣存款帳戶進行自動轉帳扣繳。若外幣存款帳戶餘額不足,申請人同意以設定自動轉帳扣繳之新臺幣存款帳戶內存款,按扣款失敗當日日終牌告匯率轉換為約定外幣,並存入外幣存款帳戶後,同步扣繳約定外幣應付帳款;若設定自動轉帳扣繳之新臺幣存款帳戶內存款餘額不足,將扣繳帳戶全部餘額,若仍未扣足最低應繳金額,剩餘約定外幣應付帳款將依各幣別當日日終牌告匯率轉換為新臺幣,透過設定自動轉帳扣繳之新臺幣存款帳戶於次一營業日進行第二次扣款,或計入於下期信用卡帳單(須依循環信用利率計算利息),或由申請人逕自繳納。
九、最低應繳金額:雙幣卡之新臺幣與約定結付之外幣分別各自計算最低應繳金額,是否繳足最低應繳金額將依申請人歸戶下所有永豐信用卡所生應付帳款之總繳款金額,總繳款金額則為新臺幣應付帳款與約定外幣應付帳款依各幣別當日日終牌告匯率轉換為新臺幣之加總金額。雙幣卡依信用卡契約第十四條第三項,按各幣別計算最低應繳金額如約定外幣應付帳款低於17美元/2,000日圓/15歐元,則分別以17美元/2,000日圓/15歐元計收。若未繳足最低應繳款,則視為延遲,需繳納違約金。
十、循環信用利息:依信用卡契約第十五條規定辦理,按各幣別計算循環信用利息,申請人於當期繳款截止日前,依當期帳單所列帳款結清全部應付帳款或繳款後剩餘未付應付帳款低於或等於新臺幣999元/33美元/3,500日圓/28歐元者,則當期結帳日後發生之循環信用利息不予計收。
十一、申請人以約定外幣結付之帳款,無法使用分期交易。
十二、部分國內網路商店之收單行為國外金融機構,不論交易金額之幣別為新臺幣或外幣,將依各幣別當日日終牌告匯率轉換為約定外幣結付,並應計收國外交易服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