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外圍停車

提供您桃園/小港國際機場外圍免費停車服務優惠

機場外圍停車

貼心提醒!機場停車各停車場車位有限,停滿為止。

建議您提早確認停車場狀況再評估是否開車前往,或可規劃其他往返機場方式。

※本行免費機場停車,持卡人需持當次消費之實體信用卡或簽帳金融卡進/出場停車場過卡確認。

  1. 活動期間:2024/1/1-2024/12/31
  2. 服務專線:0800-058-888 / (02)2528-7776
  3. 服務對象:永豐銀行無限卡、商務世界卡、世界卡、御璽卡、鈦金卡、晶緻卡、白金卡、簽帳金融卡之正/附卡持卡人。
  4. 使用資格:限持卡本人使用,並於當次出國前90天內且消費店家已完成請款入帳者,以永豐銀行無限卡、商務世界卡、世界卡、御璽卡、鈦金卡、晶緻卡、白金卡、簽帳金融卡刷卡支付本人當次出國機票全額或80%以上國外旅遊團費者,且前述資格需單筆達NT$20,000以上 (永傳世界卡、永富世界卡為單筆達NT$15,000以上)
  5. 使用方式:請於刷卡後90天內至配合停車場以當次消費之有效實體信用卡或簽帳金融卡進/出場停車場過卡確認並使用完畢;使用期限為2024/1/1-12/31,逾期失效不得再使用(詳閱使用須知)
  6. 免費次數:
  • 永豐財富無限卡持卡人可享一年不限次數,每次最長10天免費停車服務。
  • 永傳世界卡持卡人可享一年12次數,每次最長30天免費停車服務。
  • 永富世界卡持卡人可享一年12次數,每次最長10天免費停車服務。
  • 永豐美安無限卡持卡人可享一年不限次數,每次最長30天免費停車服務;鈦金卡、商務鈦金卡、白金卡持卡人可享一年3次,每次最長10天免費停車服務。
  • 永豐銀行世界卡持卡人可享一年3次,每次最長7天免費停車服務。
  • 永豐銀行御璽卡、鈦金卡、晶緻卡、白金卡、簽帳金融卡持卡人可享一年2次,每次最長5天免費停車服務。
    ※每次每車進場停車僅可使用一卡一次免費權益;正、附卡持卡人分開計算消費金額;正、附卡次數合併使用;免費停車資格與天數不得合併、轉讓或轉售予他人使用,且不得與各該停車場之其他優惠合併使用。
    ※若客戶持有本行多張卡片,使用權益依當次消費之卡片為準。
    ※若使用方式有調整,請依本行官網公告為主。

  7.適用停車場 (營業時間依各停車場公告為準)

  • 桃園國際機場-大園出國停車場
    -
    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平安路266號
    -電話:(03)385-2888
  • 高雄小港機場-大程國際停車場
    -
    地址:高雄市前鎮區翠亨南路207
    -電話:(07)821-4607

使用須知

使用本服務須符合使用資格,到場停車時須出示您當次消費的永豐銀行無限卡、商務世界卡、世界卡、御璽卡、鈦金卡、晶緻卡、白金卡、簽帳金融卡之有效實體信用卡或簽帳金融卡於現場進場過卡確認免費使用資格,出場時須持與進場之同一信用卡或簽帳金融卡過卡確認;未攜帶永豐信用卡者,須依停車場標準收費。


特別提醒!!

※本行免費機場停車之電話申請登錄車號乃協助客戶確認使用資格,非停車位保留之保證。

※停車場車位有限,實際可使用之停車位以停車場現場實際狀況為準,無法提供車位保留服務,停滿為止,不另行公告,現場亦不提供排隊等候車位服務。車輛需配合停車場流程入場;若遇連續假期或旅遊旺季,建議您提前3小時到達停車場,以免延誤行程。

注意事項

  1. 倘逾免費天數,可享桃園國際機場外圍-大園出國停車場停車費定價8折優惠;高雄小港國際機場外圍-大程國際停車場停車費定價8折優惠(連續假期及年假不做折扣優惠價,恢復定價)
  2. 停車天數之計算,係以每日凌晨零時為界,逾時即多加1日。
  3. 除免費停車,另提供停車場至機場之接送、打氣、充電、加水等服務;各場往返接送之接駁人數與行李件數相關規定,請詳見各停車場現場公告,或自行洽各場詢問。
  4. 持卡人使用本服務請務必於停車、取車時與現場服務人員共同檢視您的車況,包括車輛外觀及里程數,並請勿放置貴重物品於車內,車輛離場後不得再申請財物損失之理賠。
  5. 停車場僅供停車,不負保管之責,停車期間如遇有關車輛停放所衍生之問題與爭議,請依停車場管理規範及相關法令辦理,與本行無涉,相關規範請詳各停車場公告內容。
  6. 若未符合活動規範,本行將於信用卡帳單中向持卡人收取當次停車之停車費用;收費標準依各家停車場永豐卡友優惠價格之公告為準。
  7. 使用免費停車優惠,如未攜帶符合免費停車資格之實體信用卡,而自行前往停車場停車,則須自行支付該次出國停車費用,事後亦不得申請退費。
  8. 持卡人於進場或出場時,若對於過卡不成功或其他因素需現場收費有疑問時,請當下進線本行客服確認,若已收費離開現場,事後不予退費。
  9. 永豐銀行保留隨時修改、變更或取消本活動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