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
為協助青年創業,共創經濟發展,協助取得創業所需資金。
貸款簡介
為營造有利青年創業環境,促進創業精神,創造經濟發展,協助取得創業經營所需資金的貸款。
免費諮詢及輔導服務請洽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馬上辦服務中心(0800056476)
貸款條件
- 貸款適用範圍:營業所需準備金及開辦費用、週轉性或資本性支出。
- 貸款額度:各創業階段貸款得分次申請及分批動用,惟不得循環動用,貸款額度說明如下
- 準備金及開辦費用:依法完成公司、商業登記或立案後8個月內提出申請,貸款額度最高為新臺幣200萬元。
- 週轉性支出:營業所需週轉性支出,貸款額度最高為新臺幣400萬元。
- 資本性支出:為購置(建)或修繕廠房、營業場所、相關設施、營運所需機器、設備及軟體等所需之資本性支出,貸款額度最高為新臺幣1,200萬元。
- 貸款期限與償還方式
- 準備金及開辦費用、週轉性支出:貸款期限最長6年,含寬限期最長1年。
- 資本性支出
- (1) 廠房、營業場所及相關設施:貸款期限最長15年,含寬限期最長3年。
- (2) 機器、設備及軟體:貸款期限最長7年,含寬限期最長2年。
- 貸款利率:本項貸款利率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0.575%機動計息。
- 保證手續費:送信用保證時,依信用保證金額及信用保證期間按年費率計收,相關手續費率如下:
- 間接保證:以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手續費計收要點年費率區間下限計收(目前為0.375%)。
- 批次保證:依批次保證要點保證手續費年費率區間下限計收(目前為0.2%)。
- 利息補貼:109年8月1日以後新增貸款歸戶金額新臺幣100萬元以下,依貸款利率提供利息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五年,貸款期限如低於補貼期限,依實際貸款期限計算;新增貸款歸戶金額 逾新臺幣100萬元者,以新臺幣100萬元計算補貼息。
適用對象
新創或所營事業負責人或事業體,如符合下列條件,得依個人名義提出申請:
- 個人條件
- 負責人於中華民國設有戶籍、年滿20歲至45歲之國民。
- 負責人三年內受過政府認可之單位開辦創業輔導相關課程至少20小時或取得二學分證明者。
- 負責人登記之出資額應占該事業體實收資本額20%以上。
- 事業體條件
- 所經營事業依法辦理公司、商業登記或立案之事業。
- 其原始設立登記或立案未超過五年。
- 以事業體申貸,負責人為外國人者,須年滿20歲至45歲,並應取得我國政府核發之創業家簽證;負責人為本國人者須符合第一款個人條件前二目之規定。
注意事項
- 貸款總費用年百分率資訊:
- 貸款金額:50萬元。
- 貸款期間:6年。
- 貸款利率:2.3%(機動)。
- 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5,000元~12,000/筆。
- 總費用年百分率:2.64%~3.12%。
- 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貸款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商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貸款商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總費用年百分率不等於貸款利率。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2024/4/22。
- 本商品需經由本行徵信審核程序,核准通過始可貸放。
- 本行保有核貸與否及核准貸放金額、利率之權利,可洽詢永豐銀行各營業單位及客服專線02-25059999。
- 本行未與任何代辦或行銷公司合作辦理貸款事宜,敬請您留意,以免損害自身權益。
◎防詐騙宣導警語:
如有辦理貸款或債務協商之需求,請逕與本行洽詢,切勿委託或找代辦業者,除可減輕您的負擔外,亦可減少不必要的糾紛。若於辦理過程接獲要求「先支付代辦費、服務費或高額報酬」,即非本行辦理之規定,提醒您勿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