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百科

以經濟的角度而言,保險是運用多數單位的集體力量,根據合理的計算,共同建立基金,當少數人遭受損失時,由全體予以分攤的一種制度

何謂保險

以經濟的角度而言,保險是運用多數單位的集體力量,根據合理的計算,共同建立基金,當少數人遭受損失時,由全體予以分攤的一種制度。從法律的角度而言,保險是當事人間約定,一方交付保險費於他方,他方對於因不可預料或不可抗力的事故所導致的損害,負擔賠償財物的行為。

保險的功能

保險主要是運用下列兩個基本原理而建立的制度: 

  • 大數法則

保險與一般生產及銷售事業在經營上最大的不同,是賠款的支出無法於訂定保險契約時確知,須待保險期間屆滿,保險責任完全履行後始能確定。所以保險需賴過去的損失經驗,預測未來的賠款成本,據以釐定合理的費率。而該項賠款的預測是否準確與保險費率是否穩定合理,要看其承保危險單位是否眾多而定。如危險單位數量愈多,則大數法則愈能充分運作發揮,整體損失得以適當預測,使費率合理化,保險事業亦能穩定經營。

  • 損失分攤

保險人集合多數單位,透過大數法則的運作,對整體的損失,可以作比較準確的預測。而該預期損失,即是保險人的預期賠款成本,則由參加保險的全體單位合理的分攤,其分攤方式,係透過保險費的繳交,而保險費的多寡則依被保危險的性質與單位數量計算。

保險的原理

  • 補償損失,提供經濟保障

個人、家庭或企業因發生意外事故,而蒙受損失時,可以從保險迅速獲得填補,不至於經濟生活陷入困境或事業經營面臨危機。 

  • 減少焦慮,積極發展事業

透過保險,被保險人能用小額且確定的保險費支出,換取不確定且可能是巨額的損失,對損失的焦慮可以減少,使個人或事業負責人更積極於其工作或事業發展。

  • 提供借貸保障,提高信用

銀行及金融體系對資金需求者提供貸款時(如:房屋、機器、設備和貨物貸款等)為確保其債權,一般會要求借款人對所提供的擔保品,投保適當保險作為債權保障 。

  • 累積巨額資金,增加融資

透過保險費的收取,保險公司可以累積巨額資金,一部分可以增加借貸資金的來源,用以穩定貨幣市場;一部分可以參與國家經濟的建設,促進國家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