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價證券簽證

公司辦理有價證券之發行、補發、換發、合併或分割時,應經簽證後,始得發行。

認識有價證券簽證

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公開發行公司發行股票及公司債券簽證規則」,及「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簽證規則」等相關法令規定,發行公司經由主管機關核准發行有價證券(股票、公司債券、新股權利證書、股款繳納憑證及受益憑證)後,應由依法得擔任證券發行之簽證機構,就發行公司所提供之申請文件詳加審核,並核對擬發行證券的數量、內容等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定後,在有價證券上加蓋經報備之簽證鋼模及加註簽證日期,以控管有價證券之發行,防止證券之溢發與偽造。

產品架構

適用對象

公開發行及未公開發行股份有限公司。

產品特色

有價證券簽證係為保障投資人權益、防止股份有限公司溢量發行證券及防止偽造有價證券流通。

如何申辦

  • 業務申請應備文件:主管機關核准公文及發行公司身分證明文件。
  • 業務諮詢請洽永豐銀行信託處
    電話:市話(02)2517-3336;
    或請撥本行客服專線 : 市話(02)2505-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