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績效評估

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本行董事會功能,建立績效目標以加強董事會運作效率,本行已於2019年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以資遵循。

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每年應依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所定之評估程序及評估指標執行績效評估,並得視需要委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內部及外部績效評估結果,應於次一年度三月底前提報董事會。

董事會績效評估衡量項目至少包括 (1)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2)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3)董事會組成與結構、(4)董事之選任及持續進修、(5)內部控制等五大面向;董事成員績效評估衡量項目則至少包括(1)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2)董事職責認知、(3)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4)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5)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及(6)內部控制等六大面向;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衡量項目則至少包括(1)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2)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3)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4)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及(5)內部控制等五大面向。評分標準則依各衡量項目採比重加權方式計分,並將績效評估結果分為優、佳、良好、尚可、有待加強五級。

2019年度本行採內部自評方式辦理董事會、個別董事成員、審計委員會之績效評估,自評結果均為「優」,顯示全體董事(含獨立董事)對於董事會、董事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運作之效率與結果均給予正面之評價,整體運作狀況尚屬良好,後續將持續精進董事會及各功能性委員會之運作效能,業提2020年2月25日董事會報告在案,並將個別董事績效評估結果作為訂定2019年董事酬勞及下屆董事提名續任之參考。

2020年度本行採內部自評方式辦理董事會、個別董事成員、審計委員會之績效評估,自評結果均為「優」,顯示全體董事(含獨立董事)對於董事會、董事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運作之效率與結果均給予正面之評價,整體運作狀況尚屬良好,後續將持續精進董事會及各功能性委員會之運作效能,業提2021年2月26日董事會報告在案,並將個別董事績效評估結果作為訂定2020年董事酬勞及下屆董事提名續任之參考。

2021年度本行採內部自評方式辦理董事會、個別董事成員、審計委員會之績效評估,自評結果均為「優」,顯示全體董事(含獨立董事)對於董事會、董事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運作之效率與結果均給予正面之評價,整體運作狀況尚屬良好,後續將持續精進董事會及各功能性委員會之運作效能,業提2022年2月25日董事會報告在案,並將個別董事績效評估結果作為訂定2021年董事酬勞及下屆董事提名續任之參考。

2022年度本行採內部自評方式辦理董事會、個別董事成員、審計委員會之績效評估,自評結果均為「優」,顯示全體董事(含獨立董事)對於董事會、董事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運作之效率與結果均給予正面之評價,整體運作狀況尚屬良好,後續將持續精進董事會及各功能性委員會之運作效能,業提2023年2月24日董事會報告在案,並將個別董事績效評估結果作為訂定2022年董事酬勞及下屆董事提名續任之參考。

2023年度本行採內部自評方式辦理董事會、個別董事成員、審計委員會之績效評估,自評結果均為「優」,顯示全體董事(含獨立董事)對於董事會、董事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運作之效率與結果均給予正面之評價,整體運作狀況尚屬良好,後續將持續精進董事會及各功能性委員會之運作效能,業提2024223日董事會報告在案,並將個別董事績效評估結果作為訂定2023年董事酬勞及下屆董事提名續任之參考。

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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