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雷曼財務公司第一次分配訊息
| 本行委任美國Morrison & Foerster LLP律師事務所通知,荷蘭雷曼財務公司破產管理人於2012年12月10日提出之和解計劃(Composition Plan),已於2013年3月22日經荷蘭阿姆斯特丹地方法院確認,且於2013年4月3日正式生效。和解計畫目的係就荷蘭雷曼財務公司資產對荷蘭雷曼財務公司之債權人,進行有秩序且有效率的分配。因荷蘭雷曼財務公司的主要資產,係其對美國雷曼控股公司345.48億美元之已承認債權,且美國雷曼控股公司依重整計畫亦應對荷蘭雷曼財務公司進行分配,故荷蘭雷曼財務公司自美國雷曼控股公司收到之分配款項(美元現金),即構成荷蘭雷曼財務公司之可分配現金,依據和解計畫之說明,如可分配現金達一定條件時,荷蘭雷曼財務公司即應依和解計畫之條款進行分配。
荷蘭雷曼財務公司破產管理人於2013年4月25日於其網站公布乙份正式通知,表示荷蘭雷曼財務公司擬於2013年5月8日進行第一次分配。 本行業於收到雷曼財務公司第一次分配之美元款項後,將盡速依客戶約定的條件將分配款轉入客戶指定帳戶,至於個別客戶所得分配之金額,本行將另以專函方式通知該次分配之帳務訊息。 有關雷曼債務人最新法律處理進度,請參閱本行網站「本行特定金錢信託業務有關雷曼兄弟所發行連動債之相關說明專區」。如有任何疑問,敬請聯絡您的理財專員或服務分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