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福社會》

公益信託

公益信託
貫徹高資產客戶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的精神
公益信託

個/法人為社會公益盡一份心力的實用工具!

經由公益信託讓慈善以永續經營為理念延續實踐,可約定運用於慈善、文化、學術、技藝、宗教、祭祀等不同目的;另為求營運狀況正常,將由設置之信託監察人監督信託資產依照信託宗旨管理運用資金。

  1. 特點 01

    設立流程簡便

    僅需目的事業機關許可,不受公益法人諸多限制、不須設置專職人員及事務所
  2. 特點 02

    提供稅賦優惠減免

    樂善不倦,信託助您一臂之力

    【遺贈稅】

    • 捐贈或加入被繼承人死亡時已成立之公益信託,不計入遺產總額
    • 提供財產成立、捐贈或加入公益信託,不計入贈與總額

    【所得稅】

    • 營利事業成立公益信託,受益人之受益權免納所得稅
    • 個人及營利事業成立、捐贈或加入公益信託可列捐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