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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訊息

「貝萊德亞洲高收益債券基金」修訂信託契約通知

一、貝萊德投信通知,其經理之「貝萊德亞洲高收益債券基金(基金代號: 373、374、375、376,下稱本基金)」修訂信託契約部分條文,並訂於2021816日起生效施行。修訂後之本基金公開說明書,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及貝萊德公司網站(www.blackrock.com/tw)查詢。此次修訂詳細內容請參閱修訂條文對照表,摘要本次修訂內容如下:

      1. 增列本基金得投資之公司債包括轉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及交換公司債

      2. 金管會放寬債券型基金得投資於正向浮動利率債券,配合此法規修正,本基金信託契約第14條第8項第1款前段但書(有關本基金不得投資於股票、具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及結 構式利率商品之除外規定)中增訂正向浮動利率債券

      3. 增訂本基金投資轉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及交換公司債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十(10%)之限制

      4. 本基金信託契約第14條第8項第10款「投資於任一公司發行、保證或背書之短期票券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十」之投資限制中,(1)刪除原訂「並不得超過新臺幣五億元」之投資限制,並(2)增列「有價證券」作為受限制之投資標的,且(3)增訂但書「但投資於基金受益憑證者,不在此限」作為除外規定。

      5. 增訂本基金信託契約中所定之投資級債券亦不包括以若干國內有價證券、未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之境外基金等為連結標的之連動型或結構型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