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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訊息

「野村四年階梯到期新興市場債券基金」與「野村五年階梯到期新興市場債券基金」等二檔基金修訂信託契約及正公開說明書。

一、 「野村四年階梯到期新興市場債券基金」於原到期日定義為「自成立日之次一營業日起屆滿四年之當日。」後新增解釋 「如當日為非營業日,則順延至次一營業日。」

二、 「野村五年階梯到期新興市場債券基金」於原到期日定義為「自成立日之次一營業日起屆滿五年之當日。」後新增解釋「如當日為非營業日 ,則順延至次一營業日」

三、 野村四年階梯到期新興市場債券基金,增訂「本基金得為受益人之權益由經理公司代為處理本基金投資所得相關稅務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