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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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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紅利點數回饋

新卡停止受理申辦

● 消費紅利點數回饋
活動期間:2018/1/1~2018/12/31
活動內容: 一般消費享NT$30一點之紅利點數。

注意事項

  1. 紅利點數回饋之消費係以永豐銀行「紅利享樂回饋計劃」活動辦法所訂之規範為準,以下消費是否可累積紅利點數及其方式與相關限制,概依「紅利享樂回饋計劃」之規定:本活動一般消費定義係以消費日為準,正、附卡合併計算,分期付款以消費日為準,並以其總金額歸入首期計算。不含富邦人壽(含原ING安泰人壽)保費、三商美邦人壽保費、永豐銀行代扣基金、公共事業費用、信用卡自動儲值金、預借現金、餘額代償、稅款、燃料費、學費、規費、罰款、循環利息、違約金、年費、手續費、退貨、退費、取消、透過各繳費平台(如e-Bill全國繳費、i繳費、醫指付、電子化繳費稅處理平台、電子化政府多元付費共通平台、公務機關繳費平台….等)、透過小額支付平台(如便利超商、停車場、連鎖速食店…等)繳納之各項費用、特定行銷專案或其它經本行公告不回饋之項目。
  2. 永豐銀行保留上述活動內容修改、變更或取消之權利。

六期分期自由選

活動期間:2018/1/1-2018/12/31
活動內容:單筆一般消費達NT$5,000(含)以上,即享自動分六期免手續費。

注意事項

  1. 「六期分期自由選」限永豐購物卡正、附卡持卡人達到自動分期金額均得適用,刷卡時已使用之額度不得超過持卡人永久信用額度,且「六期分期自由選」總金額將佔用持卡人信用卡帳戶的信用額度。「六期分期自由選」之消費成功後(國內外交易皆需於商店請款入帳後始可適用),每期分期金額將自動列至最近一期帳單,實際消費金額悉依特約商店請款金額為準。
  2. 「六期分期自由選」每次自動分期之單筆消費金額最低為NT$5,000,可自動分期之消費不含富邦人壽(含原ING安泰人壽)保費、三商美邦人壽保費、永豐銀行代扣基金、公共事業費用、信用卡自動儲值金、預借現金、賭金及其他類似現金交易(包括但不限預借現金分期專案及餘額代償專案等)、郵購(包括但不限於網路購物、電視購物、電話訂購、型錄購物等)、已辦理分期付款之消費、餘額代償、稅款、燃料費、學費、規費、罰款、循環利息、違約金、年費、手續費、退貨、退費、取消、透過各繳費平台(如e-Bill全國繳費、i繳費、醫指付、電子化繳費稅處理平台、電子化政府多元付費共通平台、公務機關繳費平台….等)、透過小額支付平台(如便利超商、停車場、連鎖速食店…等)繳納之各項費用、特定行銷專案或其它經本行公告不回饋之項目。*本行就各消費類型是否為上述排除交易之定義保留解釋及准駁與否之權利。
  3. 「六期分期自由選」之還款方式以刷卡金額按每一月為一期,分六期平均攤還,未能整除之金額併入首期繳納。每期分期付款應付本金均應計入當期信用卡帳單最低應繳款項,不得使用循環信用;若持卡人未於當期信用卡帳單繳款截止日前繳足當期信用卡帳單最低應繳金額,則仍依本行信用卡契約計算違約金。未清償之餘額將佔用持卡人信用卡帳戶的信用額度,且一經申辦完成後,不得變更申請金額及償還期數,完全清償前亦不得更改帳單週期。持卡人按月繳付信用卡帳款,如有溢繳情形時,該溢繳之金額將列入下期信用卡帳單抵付下期信用卡帳單之應繳款項,不會提前清償「六期分期自由選」之金額。
  4. 持卡人刷卡即享「六期分期自由選」,當期信用卡帳單如有逾期或未繳足最低應繳款項而未能清償每期應付本金時,就該帳款之餘額將列為持卡人次期信用卡帳單之前期未繳金額,並依本行信用卡契約之約定,以持卡人之循環信用利率計收遲延期間之利息。若持卡人於分期還款期間內,有停卡、逾期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契約之情事,則所有未償還之分期金額將視為全部到期,全部列入下期信用卡帳單之應繳金額。
  5. 持卡人刷卡即享「六期分期自由選」,得隨時申請取消或提前結清「六期分期自由選」之分期付款剩餘款項,毋需額外支付任何費用。
  6. 「六期分期自由選」之消費可適用本行「紅利享樂回饋計劃」累積紅利點數,惟不得重複計算。但已依「紅利集享回饋計劃」活動辦法享有現金回饋者,恕無法累積紅利點數。
  7. 本項信用卡分期付款交易係由本行一次墊付消費款予特約商店,並由持卡人分期繳付消費帳款予本行。本行並未介入商品之交付或商品瑕疵等買賣之實體關係,相關商品退貨或服務取消之退款事宜,持卡人應先洽特約商店尋求解決,如無法解決,得要求本行就該筆交易以「帳款疑義之處理程序」辦理,不得因此拒付信用卡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