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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貨聯名卡壽星享10倍送

生日當月刷永豐指定百貨聯名卡,新增一般消費享額外紅利點數10倍送

百貨聯名卡壽星獨享活動

活動期間:2019/3/1~2020/2/29 

活動對象:

MITSUI OUTLET PARK聯名卡(含林口、台中港)、美麗華聯名卡卡友。 

活動內容:

於生日當月刷MITSUI OUTLET PARK聯名卡(含林口、台中港)或美麗華聯名卡,新增一般消費享額外紅利點數10倍送。

※活動採登錄制,每卡戶回饋上限5,000點。

注意事項

  1. 客戶須於生日當月前透過活動網頁依指示輸入身分證字號以完成登錄,生日當月消費方可納入紅利點數10倍計算。
  2. 紅利點數倍數送依正卡持卡人生日當月為計算月份,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額外贈送之紅利點數將於生日月份之次次月起入帳,紅利點數可使用有效期間為2年,不含點數累積當年度。
  3. 紅利點數相關辦法及詳細規定請參照本行「紅利享樂回饋計劃」活動辦法。
  4. 本活動一般消費定義係以消費日為準,正、附卡合併計算,分期付款以消費日為準,並以其總金額歸入首期計算。不含富邦人壽(含原ING安泰人壽)保費、三商美邦人壽保費、永豐銀行代扣基金、公共事業費用、信用卡自動儲值金、預借現金、餘額代償、稅款、燃料費、學費、規費、罰款、循環利息、違約金、年費、手續費、退貨、退費、取消、透過各繳費及支付平台(包含但不限於有無繳納手續費之i繳費、醫指付APPe-Bill全國繳費網平台、電子化繳費稅處理平台、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等)繳納之各項費用、透過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小額支付平台之特約商店之消費(如便利超商、速食店、停車費等)、全聯福利中心消費、便利商店(7-11、全家等)消費、特定行銷專案或其它經本行公告不回饋之項目。
  5. 永豐美麗華現金儲值卡恕不適用本活動。
  6. 本活動符合之消費限指定期間內刷卡交易且於回饋計算前已入帳完成者,若因特店未請款導致消費未計,恕與本行無涉。若付款失敗、訂單取消、退貨,該筆訂單金額將不列入計算範圍。
  7. 持卡人如有停卡、延遲繳款或違反信用卡契約之情事,即喪失回饋權利。
  8. 永豐銀行保留隨時取消、終止或變更本活動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