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一時間僅能預約一筆,如取消該筆預約無卡提款紀錄或提款序號超過時效,方可進行下一筆預約。
(2)每筆限額:自行新臺幣30,000元,美金900元,港幣7,000元,日幣100,000元,人民幣3,000元;跨行新臺幣20,000元。
(3)每日限額(臺、外幣合併計算):新臺幣30,000元,美金900元,港幣7,000元,日幣100,000元,人民幣6,000元,累積等值新臺幣30,000元。(依帳號與實體金融卡國內、外提款/消費扣款合併計算)。
(4)自2022年01月01日起,單月累計提領限額將不得逾新臺幣200,000元。
(5)無卡提領外幣現鈔,以新臺幣帳號扣帳,所領取之外幣金額以實際取款時,本行掛牌外幣現鈔賣出匯率折合新臺幣金額扣帳。
(6)無卡提領外幣現鈔功能僅限於本行ATM使用。
1.約定新臺幣帳戶轉帳為客戶可以申請將常用的轉帳帳戶預先設定於本行系統中,完成設定後每筆或每天轉帳的限額會提高(以您的帳戶分別累計單筆最高限額200萬元,單日轉帳限額300萬元),同時也可以減少每次轉帳時重複輸入帳號的麻煩。2.約定國外匯款之匯入帳戶資料,完成設定後可於網路銀行完成國外匯款,DBU每筆/當日累計之金額不超過等值新臺幣五十萬元整,OBU每筆金額不超過等值新台幣五十萬元整。
以您的帳戶分別累計單筆最高限額200萬元,單日轉帳限額200萬元,同時也可以減少每次轉帳時重複輸入帳號的麻煩。
消費扣款單筆交易最高限額為新臺幣12萬元,與提領現金合併單日交易累計最高限額為新臺幣12萬元。
1.透過MMA金融交易網辦理換匯交易,需已申請網銀交易功能,操作路徑為:外幣→買賣外幣/轉帳中執行。
2.單筆最低轉帳金額為等值新臺幣100元。
3.涉及人民幣兌換,每人每日交易限額為人民幣2萬元,前述交易限額與所有臨櫃及電子化業務通路合併計算。
1.透過行動銀行辦理換匯交易,需已申請網銀交易功能,登入行動銀行→臺幣/外幣→外幣→買賣外幣/轉帳中執行。
2.單筆最低轉帳金額為等值新臺幣100元。
3.涉及人民幣兌換,每人每日交易限額為人民幣2萬元;前述交易限額與所有臨櫃及電子化業務通路合併計算。
如果暫時無法進行行動裝置綁定升級,可以先透過以下方式幫其他人繳信用卡費:
1.我有網路銀行會員:
a.瀏覽器搜尋「MMA金融交易網」,登入後搭配「簡訊OTP」或是「Display Card」進行繳費。
b.瀏覽器搜尋「大咖繳費網」,選擇「繳費-永豐信用卡」搭配網路銀行使用者代碼/密碼進行繳費。
2.我有晶片金融卡及讀卡機:
a.瀏覽器開啟「大咖繳費網」,選擇「繳費-永豐信用卡」搭配晶片金融卡及讀卡機進行繳費。
b.也可至「永豐銀行網路ATM」搭配晶片金融卡及讀卡機進行繳費。
※小提醒:
繳費限額及手續費將依使用設備或通路而有所不同,請詳各繳費網及支付平台限額說明。
順利完成繳費後,記得進行行動裝置升級,轉帳交易更安全喔!
請選擇您想瞭解之卡別:御璽卡商務鈦金卡晶緻卡最新活動卡片特色首刷禮館內禮遇檔期活動食樂住行卡友服務國際組織優惠申請說明特選通路7%刷卡金(需登錄)活動期間:2026/01/01 – 2026/06/30活動期間設定電子或行動帳單並完成任一任務,享永豐MITSUI OUTLET PARK聯名卡當期帳單符合一般消費之「館外餐飲/全盈+PAY」7%刷卡金回饋,每期帳單回饋上限100元。 >>立即登錄<< ※任務1:設定永豐銀行/京城銀行帳戶自動扣繳信用卡帳款※任務2:當期帳單之永豐MITSUI OUTLET PARK聯名卡新增一般消費滿3,000元(含)以上※本活動之交易及回饋僅限一般消費,詳細定義請參閱永豐銀行官網公告。注意事項活動排除與定義:本活動不適用MITSUI OUTLET PARK林口館/台中港/台南館內餐飲消費,及小額支付平台(如麥當勞、停車場、50嵐…等),詳細可至「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查詢。適用通路:館外餐飲,如:王品集團(王品、TASTY、和牛涮等)、雲雀國際餐飲(武藏野森咖啡、涮乃葉、橫濱牛排等)、CoCo都可、一沐日…等。 ※餐飲定義:交易地點為台灣境內(含離島)及境外之實體餐飲消費,且商店類別代碼(Merchant Category Code)為5811、5812、5813、5814。位於百貨公司/商場/飯店內或透過第三方平台串接或行動支付之商店交易,非本活動所指之商家類別代碼,恕不適用。全盈+PAY,如:全家便利商店(適用7%加碼刷卡金,但不適用繳費稅等代收代付)、PChome、bb.qCHICKEN、你訂、佛教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屈臣氏、寧夏商圈…等,更多適用店家請詳全盈+PAY合作通路。登錄與任務條件:須於活動期間設定電子或行動帳單,並完成以下任一任務方可計入回饋,未完成指定條件視同放棄,事後不得要求補發或折換現金:任務1:設定永豐銀行/京城銀行帳戶自動扣繳信用卡費,且自動扣款成功(須於帳單結帳日當月底前完成設定並成功自動扣款正卡持卡人之信用卡費)。任務2:當期帳單之永豐MITSUI OUTLET PARK聯名卡新增一般消費滿NT$3,000(含)以上。 ※提醒:首次設定自動扣繳將於次工作日生效,若您先前設定過他行帳戶自動扣繳,設定變更後將於次月結帳日生效。請持卡人留意生效日期,可於大咖DACARD App查詢設定狀態(路徑:登入大咖DACARD App →信用卡→帳務→帳單自動扣繳免煩惱) ※以京城銀行帳戶設定自動扣繳永豐信用卡帳款:需於永豐銀行官網下載「信用卡轉帳付款授權書」,填寫後直接郵寄回本行,辦理自動轉帳扣繳信用卡帳款請選定單一金融機構存款帳戶,除不可抗力事由外,永豐銀行將於收到授權書後30個工作天內完成設定,且於次期最新帳單生效,設定完成前請持卡人自行繳納信用卡帳款,以免因逾期產生循環信用利息、違約金及不良信用記錄。消費與回饋規範:登錄完成後,當期帳單消費方可納入回饋計算,逾期未登錄視同放棄,恕不補登或追溯。本活動之交易及回饋僅限一般消費,詳細定義請參閱永豐銀行官網公告。符合之消費須於活動期間完成並入帳,若商店未請款導致未計入,恕與本行無涉。若付款失敗、訂單取消、退貨亦不列入計算;紅利折抵交易以折抵後金額計算;分期交易以消費日為準並歸入首期計算。每卡戶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元以下四捨五入),符合消費之回饋將於次期帳單起陸續回饋至有效正卡人帳單(當期消費、次期回饋),回饋金限折抵信用卡消費款,不得轉讓、提領或兌現。活動期間內符合規範之消費,將以正、負向交易金額相加計算,若未達指定門檻,恕不具回饋資格。其他限制與說明:持卡人於回饋前若停卡、延滯繳款或違反信用卡契約,將喪失回饋資格。已回饋之交易若退貨或取消致未達門檻,將取消回饋。持卡人於參加本活動時即同意活動注意事項之相關規範。如有違反,本行得取消資格並保留相關權利。個資告知事項:參加者同意全盈支付依「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個資法」及相關法令蒐集、處理及利用資料,詳細內容請見全盈支付隱私權政策。永豐銀行保留隨時修改、變更或取消活動之權利,如有問題請洽永豐銀行客服。 【JCB卡限定】日韓泰2,000元刷卡金(需每季登錄)活動期間:2026/01/01 – 2026/06/30於活動期間內設定永豐銀行/京城銀行自扣,並持永豐MITSUI OUTLET PARK JCB聯名卡,每季於日本/韓國/泰國實體店面消費累計滿新台幣30,000元(含)以上,享2,000元刷卡金回饋。(每卡戶每季限回饋乙次) >>立即登錄<< (第一季:限量3,000名,2026/01/08 10:00起開放登錄)2026/01/08已額滿(第二季:限量3,000名,2026/04/08 10:00起開放登錄) 2026/04/09已額滿※本活動之交易及回饋僅限一般消費,詳細定義請參閱永豐銀行官網公告。注意事項登錄與任務條件本活動僅適用於永豐MITSUI OUTLET PARK JCB聯名卡友。須於每季指定登錄期間完成登錄,方可納入當季回饋計算。需設定永豐銀行/京城銀行帳戶自動扣繳信用卡帳款,且需自動扣款成功。(須於帳單結帳日當月底前完成設定並成功扣款) *首次設定自動扣繳將於次工作日生效;若由他行改為本行自扣,將於次月結帳日生效。(請於大咖DACARD App →信用卡→帳務→帳單自動扣繳免煩惱查詢設定狀態。 ※以京城銀行帳戶設定自動扣繳永豐信用卡帳款:需於永豐銀行官網下載「信用卡轉帳付款授權書」,填寫後直接郵寄回本行,辦理自動轉帳扣繳信用卡帳款請選定單一金融機構存款帳戶,除不可抗力事由外,永豐銀行將於收到授權書後30個工作天內完成設定,且於次期最新帳單生效,設定完成前請持卡人自行繳納信用卡帳款,以免因逾期產生循環信用利息、違約金及不良信用記錄。消費與回饋規範:本活動消費總金額以正、附卡合併歸戶計算,並依本行帳單列示消費金額及日期為準,且須於活動期間完成並入帳;若未達指定門檻,恕不具回饋資格。實體商店若以網路交易請款(如郵輪登船後交易),以致無法依據系統資料認列回饋資格,恕不列入計算。若商店未請款導致未計入,或付款失敗、訂單取消、退貨亦不列入計算。紅利折抵交易以折抵後金額計算;分期交易以消費日歸入首期計算。刷卡金將於每季結束後計算,並於次次月起陸續回饋至有效正卡人帳戶,每戶每季回饋上限2,000元,僅限折抵信用卡消費款,不得轉讓、提領或兌現。回饋範例1:A君於2026/01/08上午11點登錄成功,並於2026/02/27、2026/05/01分別於日本實體店面消費滿新台幣3萬元;因活動需每季登錄,故僅可獲得2,000元刷卡金回饋。回饋範例2:B君分別於2026/01/08、2026/04/08上午11點登錄成功,並於2026/02/27、2026/05/01分別於日本實體店面消費滿新台幣3萬元;因B君兩季皆登錄成功,故可獲得4,000元刷卡金回饋。適用通路與消費幣別:僅限日本/韓國/泰國之實體商店消費。本活動以消費國別為日本/韓國/泰國,並以日圓/韓元/泰銖依國際組織匯率換算為新台幣後計入門檻。活動排除與定義:登錄額滿或逾期未登錄者恕不補登,亦不可追溯計算,登錄結果以本行系統顯示為準持卡人於回饋前若停卡、延滯繳款或違反信用卡契約,將喪失回饋資格。已回饋之交易若退貨或取消致未達門檻,將取消回饋。其他限制與說明:活動認列與回饋計算均以本行系統與帳單資料為準。持卡人於參加本活動時即同意活動注意事項之相關規範。如有違反,本行得取消資格並保留相關權利。永豐銀行保留隨時修改、變更或取消活動之權利,如有問題請洽永豐銀行客服。豐點回饋最高1%無上限活動時間:2026/01/01 – 2026/06/30以「永豐MITSUI OUTLET PARK聯名卡」刷卡支付一般消費享: ※回饋無上限,1豐點=1元,每100點為單位兌換。 ※立即下載《大咖DACARD App》,設定豐點自動折抵帳單。 ※豐點折抵說明>僅開放「大咖APP」至【紅利點數及兌換】設定【豐點折抵信用卡帳單】,同時終止提供「汗水不白流APP折抵帳單功能」及「信用卡帳單折抵-證券戶、信貸戶、房貸戶及基金戶」之服務。 ※已分期之一般消費交易將不再享館內/外豐點回饋。注意事項消費與回饋規範:回饋計算以結帳日計算,且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並回饋於次期帳單。如未設定「豐點折抵帳單」,將以1豐點*20換算為紅利點數在信用卡帳上(例:10豐點=200點紅利),紅利使用效期為2年(不含點數累積當年度),詳見「紅利享樂回饋計劃」。館內定義: MITSUI OUTLET PARK林口(信用卡帳單說明為︰三新奧特萊斯股份有限公司、三新二奧特萊斯股份有限公司、三新奧特萊斯林口I館-百貨/餐飲、三新奧特萊斯林口Ⅱ館-百貨/餐飲、PAY三新奧特萊斯 林口I館-百貨/餐飲、PAY三新二奧特萊斯 林口Ⅱ館) MITSUI OUTLET PARK台中港(信用卡帳單說明為︰三中港奧特萊斯股份有限公司、APP三中港-百貨、MITSUI-台中港、APPMITSUI-台中港) MITSUI OUTLET PARK台南(信用卡帳單說明為︰三南奧特萊斯股份有限公司、APP三南-百貨、APP三南奧特萊斯、三南奧特萊斯)。消費規範與其他說明:本活動「一般消費定義」請詳永豐銀行官網公告為準。持卡人於參加本活動時即同意活動注意事項之相關規範。如有違反,本行得取消資格並保留相關權利。永豐銀行保留隨時修改、變更或取消本活動之權利。新戶獨享首刷好禮2選1活動時間:2026/01/01 – 2026/06/30活動期間申辦永豐MITSUI OUTLET PARK聯名卡,核卡後30天內完成以下任一消費條件,即可獲得新戶首刷「好禮2選1」:條件A:『一般消費』或『大全聯、全聯消費』累積滿2,000元條件B:綁定特選行動支付於『一般消費』或『大全聯、全聯消費』累積滿1,000元※好禮2選1:「MITSUI OUTLET PARK館內刷卡金500元」或「M.Rino 20吋ABS行李箱」。 ※新戶定義:從未持有永豐銀行信用卡或停卡已滿6個月含以上之客戶。 ※每戶限兌領乙份,贈品款式及顏色以實物為準並採隨機出貨。 ※一般消費定義,請參閱永豐銀行官網公告。注意事項本活動適用2026/01/01~2026/06/30進件(本行收件日)、2026/07/15前核卡之永豐MITSUI OUTLET PARK聯名卡新戶卡友。消費與計算規範:首刷禮累積消費:限一般消費、全聯福利中心及大全聯消費(不含一卡通/悠遊卡),含綁定特選行動支付。一般消費定義:請參閱永豐銀行官網公告。特選行動支付:LINE Pay(帳單說明須為「連加*」或「LINE Pay」開頭)、Apple Pay、Google Pay、Samsung Pay、全支付、55688 APP、Mitsui Shopping Park Pay,須綁定本聯名卡。 Google Pay限手機感應或APP代碼化交易,並須密碼驗證;若透過網頁輸入卡號及後三碼結帳,則不符合資格。活動期間內交易若退貨、逾期不繳或簽帳爭議暫停付款,均不列入計算。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並以永豐MITSUI OUTLET PARK聯名卡支付達門檻方享優惠,每戶限正卡持卡人獲贈首刷好禮2選1乙份(新舊戶首刷禮不得併用)。兌換流程:符合資格後次月底發送簡訊通知。持卡人須於收到簡訊次月底前至活動專屬網頁輸入序號、卡號末4碼、出生年月日8碼完成兌換。每一正卡戶限選擇乙次,兌換後不可要求變更。贈品規範: M.Rino 20吋行李箱:ABS材質、金屬拉桿、側邊密碼鎖、4顆360度飛機輪、單邊X字型彈性扣帶/隔層,顏色黑色。館內500元刷卡金:兌換後3個月內於MITSUI OUTLET PARK林口館/台中港/台南館內單筆消費達500元(含)以上後方可折抵,完成消費後將於次期帳單起陸續回饋至有效正卡人之信用卡帳戶,未於期限內折抵將自動歸零,恕不得延長、轉讓或兌現。刷卡金折抵限制:限館內開立發票之店舖,其他非開立館內發票之店舖恕不適用,如:林口館:請參閱官方網站。台中港:台中之星摩天輪(含旋轉木馬)、湯姆熊歡樂世界Tom's World、Asobi Square、Starbucks、7-ELEVEN、藏壽司、紅亭迴轉麻辣鍋、三友藥妝Tomod's等。台南館:Starbucks、三友藥妝Tomod's、湯姆熊、湯姆貝貝、UNIQLO、7-ELEVEN等。贈品寄送與處理:完成兌換後,贈品於8-12週宅配至指定地址(僅限台灣本島),且實際寄出時間依本行作業時間為準,恕無法指定寄送日期或時間。贈品以實物為準,不接受指定款式或顏色,亦不得更改配送地址。瑕疵更換需於收受後7日內通知廠商,同品項更換;贈品一經拆封使用過後,若非瑕疵要求更換,廠商將酌收新台幣200元處理費。若贈品缺貨、斷貨,本行得以館內500元刷卡金替代,持卡人不得要求更換其他贈品或現金。未收到贈品者,需於活動結束後3個月內向大亞國際行銷(股)公司提出,逾期視同放棄,將不受理補寄。兌換狀態及出貨時間請至活動專屬網頁「兌換查詢」。個資與責任聲明:參加活動即同意本行及合作廠商於兌換作業範圍內處理資料(姓名、電話、地址)以完成配送。贈品由廠商提供,本行與廠商無合夥、經銷或保證關係,商品或服務爭議由廠商負責。首刷禮網頁及贈品由大亞國際行銷(股)公司提供,若對於所兌換的商品或服務有任何問題,敬請與大亞客服人員聯繫,客服專線:(02)2925-1996。活動規範及其他說明:若同時參加其他新戶辦卡活動,以本行優先核卡卡片所適用之回饋活動為準。本活動限兌換公告之首刷禮,不得要求更換其他活動贈品。持卡人於兌換首刷禮前若停卡、延滯繳款或違反信用卡契約,將喪失資格。持卡人於參加本活動時即同意活動注意事項之相關規範,如有違反,本行得取消資格並保留相關權利。本行有權檢視交易行為,若發現偽造、異常多筆交易、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式,本行保有取消資格之權利。永豐銀行保留隨時修改、變更或取消活動之權利。舊戶獨享首刷100元刷卡金活動時間:2026/01/01 – 2026/06/30活動期間申辦永豐MITSUI OUTLET PARK聯名卡,核卡後30天內MITSUI OUTLET PARK林口館/台中港/台南館內【消費累積滿1,000元】,享100元刷卡金回饋。 ※舊戶定義:活動期間前未曾申辦過永豐MITSUI OUTLET PARK聯名卡之永豐銀行卡友。注意事項本活動適用2026/01/01~2026/06/30進件(本行收件日)、2026/07/15前核卡之永豐MITSUI OUTLET PARK聯名卡卡友(不含新戶)。回饋資格與限制:每卡戶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並以永豐MITSUI OUTLET PARK聯名卡支付達門檻方享優惠。每戶限正卡持卡人獲贈100元刷卡金乙次(首刷禮不得併用)。本活動回饋限有效卡,若停卡、延滯繳款或違反信用卡契約,將喪失資格。回饋方式:刷卡金將於完成消費後,於次期帳單起陸續回饋至有效正卡人帳戶。僅供折抵信用卡消費款,恕不得指定回饋月份、要求延長時間、轉讓、提領、折現或兌換其他商品。回饋範例:2026/01符合回饋之消費,將於2026/02帳單起陸續回饋。館內消費定義:僅限MITSUI OUTLET PARK林口館、台中港、台南館開立發票之店舖,其他非開立館內發票之店舖恕不適用,如:林口館:請參閱官方網站。台中港:台中之星摩天輪(含旋轉木馬)、湯姆熊歡樂世界Tom's World、Asobi Square、Starbucks、7-ELEVEN、藏壽司、紅亭迴轉麻辣鍋、三友藥妝Tomod's等。台南館:Starbucks、三友藥妝Tomod's、湯姆熊、湯姆貝貝、UNIQLO、7-ELEVEN等。消費計算規範:已執行分期之交易,若後續取消或提前清償,因本行無法判斷提前清償原因,一律不列入回饋資格。符合之消費須於指定期間完成並入帳,若商店未請款導致未計入,恕與本行無涉。若付款失敗、訂單取消、退貨亦不列入計算。活動期間內符合規範之消費,將以正、負向交易金額相加計算,若未達門檻,恕不具回饋資格。活動規範:持卡人於參加本活動時即同意活動注意事項之相關規範,如有違反,本行得取消資格並保留相關權利。本行有權檢視交易行為,若發現偽造、異常多筆交易、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式,本行保有取消資格之權利。永豐銀行保留隨時修改、變更或取消本活動之權利。永豐薪轉客戶獨享優惠【優惠一】新戶獨享行動支付加碼贈300元刷卡金【優惠二】薪轉客戶刷永豐信用卡滿額,獨享「8,888元刷卡金」抽獎※詳細活動內容,請點[專屬活動網頁]聯名卡館內獨享禮遇活動期間:2026/01/01 – 2026/12/31以永豐MITSUI OUTLET PARK聯名卡至MITSUI OUTLET PARK林口館/台中港/台南館內指定店鋪、餐飲消費,享各項優惠或折扣︰ MITSUI OUTLET PARK館內優惠天天免費停車林口停車折抵步驟︱台南停車折抵步驟店鋪優惠林口店舖優惠︱台中港店舖優惠︱台南店舖優惠餐飲優惠林口餐飲優惠︱台中港餐飲優惠︱台南餐飲優惠注意事項【停車優惠】每卡每日限使用乙次。(可與館內停車折抵優惠併用)林口館/台南館:離場前須至繳費機進行過卡,且完成聯名卡停車折抵手續,方可享停車優惠;如超過免費時數將額外收費。其他停車折抵相關訊息以各館公告為準。 【分期0利率】限由商店端設定之特店分期交易,不包含刷卡後自行申辦之分期(透過本行官網、客服、APP、簡訊…等)。適用零售店鋪,未設定特店分期交易之商店恕不適用,如需使用分期交易請事先告知店員。分期付款須使用永豐銀行刷卡機刷付方享優惠,本優惠不另收取分期利息及其他費用,總費用年百分率為0%。紅利折抵分期付款優惠服務僅得擇一適用。信用卡分期付款交易係由本行一次墊付消費款予特約商店,並由持卡人分期繳付帳款予本行。本行不介入商品交付等時買賣之實體關係,相關商品或有瑕疵,退貨或取消應先洽商店尋求解決,若無法解決,得要求本行就該筆交易以「帳款疑義處理程序」辦理,不得拒付信用卡款項。 【購物餐飲娛樂85折起】優惠內容請洽各店舖並請事先告知店員。各店舖優惠恕不併用,且不得要求轉讓、提領或兌現。本優惠係由MITSUI OUTLET PARK林口館/台中港/台南館提供,永豐銀行與合作廠商並無代理、經銷或合夥關係,商品或服務產生任何爭議,均由各提供優惠之公司負責處理,本行不負責賠償責任。各優惠提供之公司與永豐銀行保有最終詮釋權與決議權。各優惠提供之公司與永豐銀行保留隨時修改、變更或取消本活動之權利。 2026年MOP卡涼夏應援節檔期活動活動期間:2026/6/5~2026/6/28活動期間持「永豐MITSUI OUTLET PARK聯名卡」至MITSUI OUTLET PARK林口/台中港/台南消費達門檻,最高享每日1,200元刷卡金回饋!活動須登錄,林口、台中港、台南分別登錄,且須依消費館別進行登錄方享回饋。依消費館別登錄,請點選:館別登錄時間登錄名額林口2026/6/22 10:00起開放登錄3,000名台中港2026/6/22 10:00起開放登錄3,000名台南2026/6/22 10:00起開放登錄3,000名一、永豐MITSUI OUTLET PARK聯名卡活動項目活動內容來店刷卡禮1、MITSUI OUTLET PARK林口6/5(五) – 6/18(四)、6/22(一) – 6/28(日)夏日補給站!點數輕鬆拿於配合APP會員店舖,當日單筆消費達指定門檻,最高贈16倍會員點數! ★10倍回饋★當日單筆消費滿30,000元,贈1,500點! ★12倍回饋★當日單筆消費滿60,000元,贈3,600點! ★16倍回饋★當日單筆消費滿100,000元,贈8,000點! ※會員APP下載、適用店家與活動詳情請見線上DM 6/5(五) – 6/28(日)玩具總動員系列gogoro抽選活動於指定日期至配合APP會員店舖,當日單筆消費滿2,000元贈「gogoro EZZY500玩具總動員系列」電子抽獎券乙張,即有機會抽中EZZY 500玩具總動員系列車款※滿4,000元可獲得兩張電子抽獎券,以此類推。 ※抽獎日期:6/29(一)、中獎公布名單:7/3(五)、領獎時間:7/6(一)-8/6(四) ※會員APP下載、適用店家與活動詳情請見線上DM 6/5(五) – 6/28(日)有「點」最超值永豐MITSUI OUTLET PARK卡卡友+會員APP扣20點贈MITSUI OUTLET PARK燈箱磁鐵乙個(限量150份) ※I館室內區1F服務台兌換,兌換時需出示MITSUI OUTLET PARK永豐聯名卡實體信用卡。※限持卡人本人,每卡每會員限兌換乙份。※點數扣除後恕不退還,若未於期限內兌換,恕不補發獎項。 2、MITSUI OUTLET PARK台中港活動期間刷「永豐MITSUI OUTLET PARK聯名卡」當日當店單筆刷卡滿額,即可憑聯名卡、發票、銷貨明細及簽單兌換專屬來店禮: 6/5(五) – 6/14(日)玩具總動員主題自動折傘當日當店單筆滿2,000元(含)以上,兌換「玩具總動員主題自動折傘」乙只。(限量150只) Philips破壁營養冷熱調理機當日當店單筆滿30,000元(含)以上,兌換「Philips破壁營養冷熱調理機」乙台。(型號:HR2038/30,限量8台) ※門檻優惠二擇一,恕不累贈,每人每波段限兌換乙份。 ※部份卡別、店舖及LINE Pay不適用,相關兌換詳情依現場公告為準。 ※贈品圖示僅供參考,以實品為準。 ★線上DM立即看︰台中港6/15(一) – 6/28(日)玩具總動員主題收納行李袋當日當店單筆滿2,000元(含)以上,兌換「玩具總動員主題收納行李袋」乙個。(尺寸:33x38x14.5cm,材質:聚脂纖維,限量120個) Philips智慧萬用鍋(棕小萬)當日當店單筆滿45,000元(含)以上,兌換「Philips智慧萬用鍋(棕小萬)」乙台。(型號:HD2136,限量8台) ※門檻優惠二擇一,恕不累贈,每人每波段限兌換乙份。 ※部份卡別、店舖及LINE Pay不適用,相關兌換詳情依現場公告為準。 ※贈品圖示僅供參考,以實品為準。 ★線上DM立即看︰台中港聯名卡綁定Mitsui Shopping Park Pay加碼6/08(一) – 6/28(日)活動期間當日累積消費滿15,000元(含)以上,即可憑發票、銷貨明細及簽單兌換YAMADA DC變頻無線遙控電風扇(14吋)乙台。(型號: YDF-14AH571,限量16台) ※每人限兌換乙台,恕不累贈。 ※會員APP下載、適用店家與活動詳情請見各館頁面︰台中港3、MITSUI OUTLET PARK台南活動期間刷「永豐MITSUI OUTLET PARK聯名卡」當日單筆/累積刷卡滿額,即可憑聯名卡、發票、銷貨明細及出示會員APP至1F贈品處兌換專屬來店禮: 6/5(五) – 6/7(日) 500元商品抵用券當日累積滿10,000元(含)以上,兌換「500元商品抵用券」乙份。(限量100份) 6/8(一) – 6/14(日)懶洋洋喵之助春捲包當日單筆滿3,000元(含)以上,兌換「懶洋洋喵之助春捲包」乙份。(限量95份) 6/18(四) – 6/28(日) GODIVA下午茶組當日累積滿8,000元(含)以上,兌換「GODIVA下午茶組」乙份。(限量100份) ※每卡於活動期間限兌換乙次,恕不累贈;同期間卡友禮擇一兌換。 ※部份卡別、店舖及LINE Pay不適用,相關兌換詳情依現場公告為準。 ※贈品圖示僅供參考,以實品為準。 ★線上DM立即看︰台南滿額禮活動期間當日刷「永豐MITSUI OUTLET PARK聯名卡」消費達門檻,並完成登錄(林口、台中港、台南),享刷卡金回饋。 ※須登錄且消費達檻方享回饋,登錄時間6/22(一) 10:00開始,限額3,000名。 ※每卡戶(正、附卡)每日每店合併計算,限回饋乙次。 ※部份卡別、店舖及LINE Pay不適用。 ※永豐MITSUI OUTLET PARK聯名卡及永豐信用卡活動僅能擇優回饋乙次。分期加碼送活動期間刷「永豐MITSUI OUTLET PARK聯名卡」消費分6期(含以上)達門檻並完成登錄(林口、台中港、台南),再享刷卡金加碼回饋! ※須登錄且消費達檻方享回饋,登錄時間6/22(一) 10:00開始,限額3,000名。 ※每卡戶(正、附卡)每日每店合併計算,限回饋乙次。 ※部份卡別、店舖及LINE Pay不適用。 ※永豐MITSUI OUTLET PARK聯名卡及永豐信用卡活動僅能擇優回饋乙次。紅利變現金持「永豐MITSUI OUTLET PARK聯名卡」單筆滿100元以上,享紅利點數每1,000點立即折抵80元,最高折抵當次消費100%。 ※須於購物結帳前主動告知且不得自行指定欲折抵之金額或點數,同一筆消費恕無法同時使用「紅利變現金」(即紅利折抵)與「分期付款」,其他注意事項請參閱活動詳情。二、永豐信用卡活動項目活動內容滿額禮活動期間當日當店刷「永豐信用卡」消費達門檻,並完成登錄(林口、台中港、台南),享刷卡金回饋! ※須登錄且消費達檻方享回饋,登錄時間6/22(一) 10:00開始,限額3,000名。 ※每卡戶(正、附卡)每日每店合併計算,限回饋乙次。 ※部份卡別、店舖及LINE Pay不適用。 ※永豐MITSUI OUTLET PARK聯名卡及永豐信用卡活動僅能擇優回饋乙次。分期加碼送活動期間刷「永豐信用卡」消費分6期(含以上)達門檻並完成登錄(林口、台中港、台南),再享刷卡金加碼回饋! ※須登錄且消費達檻方享回饋,登錄時間6/22(一) 10:00開始,限額3,000名。 ※每卡戶(正、附卡)每日每店合併計算,限回饋乙次。 ※部份卡別、店舖及LINE Pay不適用。 ※永豐MITSUI OUTLET PARK聯名卡及永豐信用卡活動僅能擇優回饋乙次。注意事項來店刷卡禮︰須使用永豐MITSUI OUTLET PARK聯名卡消費達門檻得享「來店刷卡禮」,恕不得兌換現金或與其他優惠合併使用,贈品以實物為準。滿額禮:限永豐信用卡(含永豐MITSUI OUTLET PARK聯名卡)正、附持卡人於店內之刷卡消費達門檻始符合回饋資格,每卡戶(正、附卡)每日每店合併計算限擇優回饋乙次,恕不累贈,亦不得跨級距兌換,各館(店)每日刷卡金回饋上限︰永豐MITSUI OUTLET PARK聯名卡1,000元、永豐信用卡600元。分期加碼送:限永豐信用卡(含永豐MITSUI OUTLET PARK聯名卡)正、附持卡人於店內之刷卡消費達門檻始符合回饋資格,每卡戶(正、附卡)每筆各別計算,恕不累贈,亦不得跨級距兌換。本活動不另收取分期利息及其他相關費用,總費用年百分率為0%。 「滿額禮」及「分期加碼送」須於活動期間內完成登錄,且林口/台中港/台南須分別登錄;若消費之館別與登錄館別不同、逾期未完成登錄者視同放棄,恕不得補登參加。活動期間持卡人獲得之刷卡金將於2026年8月起陸續回饋至有效正卡人之信用卡帳單。回饋之刷卡金僅限折抵信用卡消費款,不得要求轉讓、提領或兌現。本活動非三新奧特萊斯(股)公司/三新二奧特萊斯(股)公司/台灣三井不動產(股)公司台中港分公司/三南奧特萊斯(股)公司發票之店舖恕不適用,例如︰ MITSUI OUTLET PARK林口I館:威秀影城、星巴克、Mia C'bon、吉比鮮饗餐廳、Tomod's、藏壽司、lululemon、VOLVO;II館:GU、MUJI、7-ELEVEN、DAISO/Standard Products/THREEPPY、湯姆熊歡樂世界、UNIQLO、Tomod's;I、II館停車場收費及其他非開立MITSUI OUTLET PARK林口發票的櫃位。 MITSUI OUTLET PARK台中港台中之星摩天輪(含旋轉木馬)、Starbucks、7-ELEVEN、藏壽司、紅亭迴轉麻辣鍋Tomod's、湯姆熊歡樂世界、MUJI、UNIQLO、GU,及其他非開立MITSUI OUTLET PARK台中港發票的櫃位。 MITSUI OUTLET PARK台南UNUQLO、Starbucks、7-ELEVEN、Tomod's、湯姆熊、GU、MUJI、LOPIA、停車場收費及其他非開立MITSUI OUTLET PARK台南發票的櫃位。上述範例之消費恕不列入館內刷卡金折抵計算,符合之消費限活動期間之館(店)內交易且於刷卡金回饋前入帳完成,若因商店未請款導致消費未計,恕與本行無涉。若付款失敗、訂單取消、退貨,該筆訂單金額將不列入計算範圍。若為紅利折抵交易,以紅利折抵後之交易金額計算。分期交易以消費日為準,並以其總金額歸入首期計算。活動期間內符合活動規範之消費正、負向交易金額相加,若未達指定門檻,恕不具回饋資格。本活動之單筆分期消費係指於三新奧特萊斯(股)公司/三新二奧特萊斯(股)公司/台灣三井不動產(股)公司台中港分公司/三南奧特萊斯(股)公司發票店舖之購物刷卡交易並同時辦理分期交易者(分期GO購樂、永豐購物卡分期、消費自動分期、分期自由選及豐富卡分期不適用),適用零售店舖,請事先告知店員,部份店舖不適用。分期消費限由商店端設定之分期交易(特店分期交易),不包含刷卡後自行申辦之分期交易(透過本行官網、客服中心、APP、簡訊…等不適用)。實體信用卡分期付款與紅利折抵須使用永豐銀行刷卡機刷付費用方享優惠,且恕無法同時適用;行動支付不適用分期付款與紅利折抵。本活動之分期付款交易係由發卡機構一次墊付消費款項予特約商店,並由持卡人分期繳付予發卡機構。本行並未介入商品之交付或商品瑕疵等買賣之實體關係,相關商品退貨或服務取消之退款事宜,持卡人應先洽特約商店尋求解決,如無法解決,得要求本行就該筆交易以「帳款疑義之處理程序」辦理,不得因此拒付信用卡款項。若持卡人於分期還款期間內有逾期繳款、停卡、不續卡或不接受新卡等情形,則所有未償還之分期金額將視為全部到期,全部列入下期信用卡帳單。交易一經核准,分期付款總金額將全部占用持卡人的信用額度,並依所選擇之期數,分期平均攤還,分期付款總金額除以分期期數之餘數,將併至首期繳納。 LINE Pay及永豐DAWHO現金回饋信用卡、幣倍卡、公司卡、配銷卡、虛擬卡、儲值卡及Debit Card不適用各活動。優惠不併用。持卡人於刷卡金回饋前若有停卡、延滯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契約之情事者,將喪失回饋資格。已完成刷卡金回饋之交易如辦理退貨或取消交易致未達門檻者,永豐銀行將取消該筆刷卡金回饋。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活動網頁中,持卡人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本行得取消其參加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永豐銀行保留隨時修改、變更或取消本活動之權利。聯名卡獨享‧日本購物專屬禮遇活動期間:2026/01/01~2026/12/31活動期間內持永豐MITSUI OUTLET PARK聯名卡,於指定日本購物中心之外國旅客服務中心(若無,請前往綜合服務櫃台),出示聯名卡及QR CODE圖碼(點我列印)即享以下優惠(QR Code is a registered trademark of DENSO WAVE INCORPORATED in Japan and in other countries):外國人專屬最高10%折扣+ 2張500日圓購物券+免稅10%折扣※期間限定加碼:01/01 ~ 02/28、07/01 ~ 09/30享500日圓購物券2倍贈(最高享4張500日圓購物券). ※自2026年10月份起,500日圓購物券需消費滿10,000日圓方得使用乙張。注意事項兌換規範:請於購物前至外國旅客服務中心或部分指定日本購物中心之綜合服務櫃檯兌換。兌換時須同時出示永豐MITSUI OUTLET PARK聯名卡與QR Code圖檔(可截圖或列印)。每人每日限兌換一次,並須使用永豐MITSUI OUTLET PARK聯名卡消費方享優惠。兌換時可能進行身份確認,請配合現場規範。優惠內容與使用條件:外國人專屬最高10%折扣:請於購物前至指定服務台兌換,優惠內容依現場公告及券面說明為準。 500日圓購物券:使用聯名卡消費滿5,000日圓方可使用(自2026年10月份起,需消費滿10,000日圓),每次限用一張,且限當日使用。期間限定加碼:限於2026/01/01 - 2026/02/28、2026/07/01 – 2026/09/30期間至指定日本購物中心之外國旅客服務中心,出示本聯名卡及QRCODE方享500日圓購物券2倍贈(最高享4張500日圓購物券)。 10%免稅優惠:限日本地區,須符合日本政府免稅規範,詳情請參閱各店鋪免稅櫃檯、官方網站或日本政府觀光局公告。指定日本購物中心: MITSUI OUTLET PARK:札幌北廣島、仙台港、入間、幕張、木更津、多摩南大澤、橫濱港灣、北陸小矢部、爵士之夢長島、滋賀龍王、倉敷、大阪門真、瑪林匹亞神戶、岡崎。 Mitsui Shopping Park LaLaport:東京灣、都市船塢豐洲、EXPOCITY、福岡、門真、名古屋港AQULS。其他:DiverCity Tokyo購物中心、LAZONA川崎廣場、COREDO室町(1、2、3、Terrace)。其他限制與說明:非所有店舖皆可退稅或參與優惠,詳細請參照購物券及現場公告,或洽設施服務人員。本優惠內容及折扣所適用之期間與條件,依指定日本購物中心內現場公告為準。本優惠由指定日本購物中心提供,永豐銀行僅提供資訊,並非代理或提供商品、服務保證。商品或服務爭議請洽店家。持卡人於參加本活動時即同意活動注意事項之相關規範。如有違反,本行得取消資格並保留相關權利。各優惠提供公司與永豐銀行保有最終詮釋權與決議權,並保留修改、變更或取消活動之權利。優惠不可併用指定日本購物中心其他活動,詳情請詢問各店鋪人員。和苑三井花園飯店台北忠孝住宿優惠活動期間:2026/01/01 – 2026/12/31透過電話或E-mail預約訂房,並使用永豐MITSUI OUTLET PARK聯名卡結帳,可享精緻雙床房住宿優惠價: ※預約電話:02-2781-1131 ※預約信箱:tpezhongxiao@gardenhotels.com.tw ※自2025年1月1日起將不再提供一次性備品(含牙膏、牙刷、梳子、浴帽、刮鬍刀、刮鬍膏、化妝棉、棉花棒等);仍會提供沐浴乳、洗髮乳、潤髮乳等大瓶裝盥洗用品及毛巾,詳情請見和苑三井花園飯店台北忠孝官方網站。注意事項使用規範:本活動限使用永豐MITSUI OUTLET PARK聯名卡結帳,恕不適用行動支付(LINE Pay、Apple Pay等)、第三方支付或網路訂房(含APP、旅行社、公司專案)。網路訂房後,恕無法更改為本專案優惠。優惠內容:優惠價含稅及服務費,限1-2人入住指定房型一晚,不含早餐。每卡每日限訂一房,若持有多張永豐銀行信用卡,恕無法同時使用。優惠不得折抵現金、退款或轉讓,亦不得與其他優惠、住宿券或專案合併使用。本優惠無法累積MGH會員點數。訂房與入住:訂房時請告知使用永豐銀行年度住宿專案優惠。 0-5歲幼童不加床可免費同住(不含餐和備品)。辦理住房時須出示本人持有之永豐MITSUI OUTLET PARK聯名卡,並以該卡支付全額房費。特殊假日定義:新年1/1-3 (3晚)、農曆新年2/14-22 (9晚)、日本黃金週5/1-3 (3晚)、扶輪社大會6/13-15 (3晚)、年末12/25-31 (7晚)。預約與取消規範:房間數量有限,請依飯店實際訂房情況為準,恕不保證訂房。更改或取消訂房(由飯店收取房費):入住前一日取消:收取20%房費。入住當日取消:收取80%房費。未告知直接放棄:收取100%房費。其他說明:持卡人於參加本優惠時即同意注意事項之相關規範。如有違反,和苑三井花園飯店台北忠孝及本行得取消資格並保留相關權利。若有未盡事宜,以和苑三井花園飯店台北忠孝公告為準。和苑三井花園飯店台北忠孝及永豐銀行保留隨時修改、變更或取消本活動之權利。卡友服務旅行綜合平安險旅遊刷永豐卡,享高額旅平險及不便險保障,讓您及家人出遊超安心!了解更多機場接送機服務持有永豐銀行鈦金等級以上信用卡,就有機會享台灣國際機場接送機服務了解更多機場外圍停車提供您桃園/小港國際機場外圍免費停車服務優惠了解更多尊榮秘書服務永豐尊榮秘書,提供您24小時全年無休,各項禮遇與服務。了解更多道路救援指定卡別客戶完成事先登錄且達消費門檻,尊享全年無休24hr道路救援了解更多年費及減免辦法*信用卡享首年及申請電子帳單免年費*簽帳金融卡終身免年費了解更多國內外交易自由選讓您隨時自由管控國內外交易並可掌握各項信用卡消費及繳款資訊了解更多海外緊急支援服務國際組織提供各國當地免費電話,協助海外緊急支援服務,出門超安心。了解更多國際組織優惠美好生活提供各式精選優惠,讓您恣意享受美好生活,時時刻刻與驚喜相遇!了解更多美食/旅遊/飯店尊貴的您,值得最尊寵的禮遇,讓您出國差旅盡享便利。了解更多美好生活「預約一次搞定,輕鬆出門享樂」多元的休閒娛樂服務了解更多美食/旅遊/飯店尊貴的您,值得最尊寵的禮遇,當您即將展開旅程,讓您差旅盡享舒適。了解更多美食/旅遊購買國際航線機票或國外旅遊團費滿額享「免費機場接送」了解更多購物精選JCB晶緻卡(Precious)線上購物,樂享生活好康。了解更多美好生活JCB晶緻卡(Precious)提供各種生活優惠。了解更多申請說明●發行卡片●申辦資格正卡申請人:應為成年人。附卡申請人:年滿15歲以上、70歲以下者,限為正卡申請人之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姊妹及配偶之父母。 ●所需文件1.親簽之信用卡申請書正本。 2.身分證明文件:請提供正、附卡申請人中華民國新式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財力證明文件:若您是上班族:請提供就職單位所發給的近一年度扣繳憑單或薪資轉帳存摺影本。 (請附封面及最近1個月新資單影本或近3個月薪轉存褶影本)若您是獨資或合夥事業之負責人(事業或行號須成立滿兩年):請提供營利事業登記證、列明細支存帳號。 (個人或事業或行號存摺封面及近三個月存摺內頁影本)。 ●年費說明1.年費:正卡NT$3,000、附卡NT$1,500,附卡6張(含)以內免年費。 2.年費減免辦法首年免年費。電子帳單專屬優惠:申請信用卡電子對帳單且取消實體帳單,於電子帳單申請期間,正、附卡皆享免年費之優惠。年度消費減免辦法: ■晶緻卡:第二年度起,以收取年費當月前12個月正附卡消費NT$36,000或不限金額消費12次,即免收次年年費。 ■鈦金商務卡:第二年度起,以收取年費當月前12個月正附卡消費NT$36,000或不限金額消費12次,即免收次年年費。 ●其他說明1.您在本行申請的所有信用卡(含正、附卡)將共用一個信用額度。 2.本行保留申請核准與否之權利,申請書及所附文件恕不予退還。
保險內容旅行不便保險旅行平安保險全程旅行平安險購物險保障注意事項保險理賠常見問題永豐信用卡/簽帳金融卡綜合保險內容不論是國內外旅遊或洽公,只要您以永豐銀行信用卡或簽帳金融卡,於出發前支付被保險人(持卡本人及其家屬)之公共運輸交通工具全部費用或80%以上旅遊團費,且於發生理賠時信用卡仍為有效卡,即可享有旅遊險相關保險內容。一、保障期間:保險期間:2026/1/1~2026/12/31保單號碼:130014ATP0000005號二、承保卡別:係指由永豐商業銀行所核發,並交由被保險人所持有之無限卡、商務世界卡、世界卡、商務御璽卡、御璽卡、鈦金商務卡、鈦金卡、晶緻卡、白金卡、公司卡、簽帳金融卡(Debit Card)、金卡、普卡。三、承保對象(被保險人):旅行不便保險信用卡/簽帳金融卡持卡人、其配偶及受其扶養且未滿25足歲之未婚子女。白金卡以上等級者包含持卡人之父母。旅行平安保險(公共運輸工具)信用卡/簽帳金融卡持卡人、其配偶及受其扶養且未滿25足歲之未婚子女。全程旅行平安保險(全程含境內、海外)信用卡/簽帳金融卡持卡人、其配偶及受其扶養且未滿25足歲之未婚子女。信用卡購物保障保險:信用卡持卡人。四、保險契約:永豐銀行信用卡或簽帳金融卡綜合保險詳細保障內容,請參閱「新光產物信用卡綜合保險保險證」。旅行不便保險一、承保範圍: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使用有效之承保信用卡/簽帳金融卡支付全部公共運輸工具票款或百分之八十以上團費者,於保障期間內發生因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險人受有下列損失或必須支付合理且必要之費用時,保險公司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負賠償之責。二、最高保障金額(單位:新台幣) :三、承保項目:班機延誤費用被保險人因下列事故,在出發地或轉機失接地於航空公司安排之最快改搭班機出發前因而產生之合理且必要之住宿費、膳食、往返機場及住宿地點之交通費、電話費及因住宿且行李已托運時發生為緊急需要購買衣物及其他日用必需品之費用,保險公司依實際支出之費用負賠償責任,惟最高以本保險契約所約定之保險金額為限:失接已確認之轉接班機,且於其到達轉運站後四小時無其他任何可代替之空中交通工具前往目的地。已經確認之班機延誤達四小時以上、被取消或因超額訂位致被保險人無法登機,且於該機預定起飛時間四小時內無其他任何班機可供其轉搭前往目的地者。前述已經確認之班機不包括自被保險人國籍地出發(即中華民國境內班機)且在報到前已確定延誤或取消者。行李延誤費用被保險人在抵達目的地(但不含原出發地或居住地)機場六小時後,仍未接到已登記通關之隨行行李,保險公司將補償被保險人因行李延誤所必需購置之日用必需品費用,及為領取行李,往返機場及住宿地點間之交通費,保險公司依實際支出之費用負賠償責任,惟最高以本保險契約所約定之保險金額為限。行李遺失購物費用被保險人已登記通關之隨行行李遺失或在抵達目的地(但不含原出發地或居住地)機場二十四小時後仍未送達,則視為行李遺失。保險公司將補償被保險人到達目的地後五天(120小時)內,因購買緊急必需品所產生之費用。及為領取行李,往返機場及住宿地點間之交通費,本項費用係指超過前條(行李延誤費用)之額外費用,保險公司依實際支出之費用負賠償責任,惟最高以本保險契約所約定之保險金額為限。旅行文件意外遺失費用被保險人之護照或簽證文件於國外旅行途中意外遺失時,保險公司同意補償被保險人為繼續其預訂行程而須重製護照或簽證文件之費用,及在申請期間所衍生延誤之必要住宿費、餐費及交通費。被保險人應於發現護照或簽證文件遺失後二十四小時內向警察機關報案,保險公司依實際支出之費用負賠償責任,惟最高以本保險契約所約定之保險金額為限。劫機之補償被保險人搭乘之飛機遭遇劫機事故,保險公司同意於其遭遇劫機期間,每日支付承保明細表所記載之保險金額以為補償,未滿一日之時間以一日計,惟賠償金額最高以本保險契約所約定之保險金額為限。被保險人所使用之機票,若係航空公司或旅行社提供之優惠票,且被保險人實際支付之金額未達該機票票面價額之百分之三十者,本公司對第一項各項費用或損失不負理賠之責。四、除外責任:因戰爭、類似戰爭(不論宣戰與否)、敵人侵略、外敵行為、叛亂、內亂、強力霸佔或征用所致者。因核子反應、輻射或放射性污染所致者。因罷工、暴動、民眾騷擾所致者。被保險人之故意或犯罪行為所致者。因被保險人自殺、自殘(包括未遂)所致者,不論其是否心神喪失。被保險人為其預定搭乘班機之值勤人員或駕駛員者。直接或間接因被保險人身體或精神失常所致者。相關班機所屬航空公司破產所致者。海關或政府機關扣押、沒收、沒收焚毀、充公、檢疫、隔離或徵用所致者。被保險人向航空公司或受讓人或其代理人聲明放棄或留置其行李所致者。被保險人未向目的地之機場或航空公司相關單位通知行李之延誤或遺失,並取得行李意外報告表者。被保險人發現護照或簽證文件遺失後未於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警察機關報案者。五、申請理賠之文件與須知:被保險人應於事故發生後六十天內,備妥下列文件一併送達保險公司:信用卡綜合保險理賠申請書。有關被保險人搭乘班機之說明,包括班機號碼、啟航地、目的地、預定起飛時間及到達時間、航空公司名稱及損失日期。以指定之信用卡支付全額機票或旅行團費80%以上之刷卡證明文件(銀行對帳單明細)。機票訂位收據或團費收據(旅行社代收轉付收據)。原搭乘航班之電子機票或登機證及最後實際搭乘之登機證。被保險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申請配偶或未滿25歲足歲之未婚子女費用時檢具戶口名簿影本。航空公司開立之班機延誤(取消)證明正本。延誤期間必要性費用支出明細清單及正本單據。航空公司開具班機延誤(取消)、行李延誤(遺失)之證明正本,及領回行李之簽收回條、行李票之影本。 *被保險人就同一事故,不得同時請求行李延誤及行李遺失之賠償。 *日用必需品係指內衣、睡衣及其他必要之衣著鞋襪、盥洗用品及生理用品。 *住宿係指在外歇宿過夜。旅行平安保險-公共運輸工具保障型一、承保範圍: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使用有效之承保信用卡/簽帳金融卡支付全部公共運輸工具票款或百分之八十以上團費者,因下列情況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致其身體蒙受傷害而致失能或死亡時,保險公司依照本保險契約的約定,給付保險金:被保險人搭乘或上下公共運輸工具,且限於「該公共運輸工具」之期間。於飛機原訂起飛前五小時或實際起飛前五小時搭乘汽車前往機場。於機場內。於飛機抵達機場後五小時內,搭乘汽車離開機場。二、最高保障金額(單位:新台幣):失能保險金:依失能等級比例計算。傷害醫療保險給付:保險公司對於被保險人於保障期間內因遭受主保險契約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經登記合格的醫院或診所治療者,保險公司就其實際醫療費用,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部分,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但超過一百八十日繼續治療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治療與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被保險人未以全民健康保險身分治療時,保險公司就其實際醫療費用之百分之七十,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同一次傷害的給付總額不得超過上述金額。遺體或骨灰運回費用(移靈費用):被保險人於死亡當地實際發生必要且合理之購買棺木或火葬費用、及合理之運送遺體或骨灰返回啟程地之移靈費用,保險公司亦同意補償之,但最高以新台幣30,000元整為限。三、特殊給付限制:依財政部函示及保險法第一○七條修訂,本項給付部分修正如下:以未滿十五足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身故保險金之給付於被保險人滿十五足歲之日起發生效力;被保險人滿十五足歲前死亡者,其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訂立本契約時,以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均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且喪葬費用保險金額總和(不限保險公司),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半數。被保險人為未滿十五足歲之未成年人時,同一事故喪葬費用、失能保險金額最高以新台幣貳佰萬元為限。其失能保險金之給付以新台幣貳佰萬元按失能等級表所列之給付比例計算之。以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均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其失能保險金之給付以喪葬費用保險金按失能等級表所列之給付比例計算之。四、除外責任:因戰爭、類似戰爭(不論宣戰與否)、敵人侵略、外敵行為、叛亂、內亂、強力霸佔或征用所致者。因核子反應、輻射或放射性污染所致者。因罷工、暴動、民眾騷擾所致者。被保險人之故意或犯罪行為所致者。因被保險人自殺、自殘(包括未遂)所致者,不論其是否心神喪失。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或雖未致死者,喪失其受益權。如有其他受益人者,喪失受益權之受益人原應得之部分,按其他受益人原約定比例分歸其他受益人。五、申請理賠之文件與須知:受益人申請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信用卡綜合保險理賠申請書。保險事故證明文件。視承保範圍需要,提示被保險人之刷卡紀錄,以證明其公共運輸工具或旅遊費用係以承保信用卡支付。視承保範圍需要,提示被保險人所搭乘公共運輸之票證,以證明其旅遊之啟程地、目的地及時間。請求身故或喪葬費用保險金者,應另提供相驗屍體證明書、死亡診斷書、被保險人除戶戶籍謄本及受益人身分證明。請求移靈費用保險金者,應另具移靈費用之相關單據正本。請求失能保險金者,應另提供醫師出具之機能障礙診斷書。受益人申領失能保險金時,保險公司得對被保險人的身體予以檢驗,另得徵詢其他醫師之醫學專業意見,必要時並得經受益人同意調閱被保險人之就醫相關資料,其費用由保險公司負擔。受益人申領「傷害醫療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信用卡綜合保險理賠申請書。保險單或其謄本。醫療診斷書或住院證明、健保局核退相關文件等;但必要時保險公司得要求提供意外傷害事故證明文件。醫療費用明細或醫療證明文件(或醫療費用收據)。受益人之身分證明。其他經保險公司認為必要之證明文件。全程旅行平安保險-海外、境內全程保障型一、承保範圍:海外全程: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使用有效之承保信用卡/簽帳金融卡支付已確認來回班次之全部公共運輸工具票款或百分之八十以上團費者,於保障期間內,於中華民國境外期間遭遇意外傷害事故致失能或死亡者,保險公司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給付保險金。前項所稱「中華民國境外期間」,係指被保險人使用前項已確認來回班次之公共運輸工具(或其他交通運輸工具)來回票證,於中華民國境內機場或碼頭辦理出境登記之時起,至結束海外活動而進入中華民國境內機場或碼頭辦理入境登記之時止之期間。但最長以被保險人出發日起三十日為限。「中華民國境外」係指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以外之地區。境內全程: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使用有效之承保信用卡支付已確認來回班次之全部公共運輸工具票款或百分之八十以上團費者,於保障期間內遭遇意外傷害事故致失能或死亡者,保險公司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給付保險金,前述保障期間最長以三十日為限。 「中華民國境內」係指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二、最高保障金額(單位:新台幣) :失能保險金:依失能等級比例計算傷害醫療保險給付:保險公司對於被保險人於保障期間內因遭受主保險契約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經登記合格的醫院或診所治療者,保險公司就其實際醫療費用,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部分,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但超過一百八十日繼續治療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治療與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被保險人未以全民健康保險身分治療時,保險公司就其實際醫療費用之百分之七十,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同一次傷害的給付總額不得超過上述金額。遺體或骨灰運回費用(移靈費用):被保險人於死亡當地實際發生必要且合理之購買棺木或火葬費用、及合理之運送遺體或骨灰返回啟程地之移靈費用,保險公司亦同意補償之,但最高以以新台幣30,000元整為限。三、特殊給付限制:依財政部函示及保險法第一○七條修訂,本項給付部分修正如下:以未滿十五足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身故保險金之給付於被保險人滿十五足歲之日起發生效力;被保險人滿十五足歲前死亡者,其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訂立本契約時,以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均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且喪葬費用保險金額總和(不限保險公司),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半數。被保險人為未滿十五足歲之未成年人時,同一事故喪葬費用、失能保險金額最高以新台幣貳佰萬元為限。其失能保險金之給付以新台幣貳佰萬元按失能等級表所列之給付比例計算之。以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均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其失能保險金之給付以喪葬費用保險金按失能等級表所列之給付比例計算之。四、除外責任:因戰爭、類似戰爭(不論宣戰與否)、敵人侵略、外敵行為、叛亂、內亂、強力霸佔或征用所致者。因核子反應、輻射或放射性污染所致者。因罷工、暴動、民眾騷擾所致者。被保險人之故意或犯罪行為所致者。因被保險人自殺、自殘(包括未遂)所致者,不論其是否心神喪失。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或雖未致死者,喪失其受益權。如有其他受益人者,喪失受益權之受益人原應得之部分,按其他受益人原約定比例分歸其他受益人。五、申請理賠之文件與須知:受益人申請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信用卡綜合保險理賠申請書。保險事故證明文件。視承保範圍需要,提示被保險人之刷卡記錄,以證明其公共運輸工具或旅遊費用係以承保信用卡支付。視承保範圍需要,提示被保險人所搭乘公共運輸之票證,以證明其旅遊之啟程地、目的地及時間。請求身故或喪葬費用保險金者,應另提供相驗屍體證明書、死亡診斷書、被保險人除戶戶籍謄本及受益人身分證明。請求移靈費用保險金者,應另具移靈費用之相關單據正本。請求失能保險金者,應另提供醫師出具之機能障礙診斷書。受益人申領失能保險金時,保險公司得對被保險人的身體予以檢驗,另得徵詢其他醫師之醫學專業意見,必要時並得經受益人同意調閱被保險人之就醫相關資料,其費用由保險公司負擔。受益人申領「傷害醫療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信用卡綜合保險理賠申請書。保險單或其謄本。醫療診斷書或住院證明、健保局核退相關文件等;但必要時保險公司得要求提供意外傷害事故證明文件。醫療費用明細或醫療證明文件(或醫療費用收據)。受益人之身分證明。其他經保險公司認為必要之證明文件。信用卡購物保障保險一、承保範圍: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以承保信用卡支付購買承保動產之全部價款,保險公司就該動產於簽帳日起三十日內,且於本保險契約到期日前及該承保信用卡失效日前,因發生竊盜、搶奪、強盜等意外事故所致之毀損或滅失負賠償責任。二、最高保障金額(單位:新台幣):保險公司之賠償責任限額以承保信用卡(不包含簽帳金融卡(Debit Card)、白金卡、金卡、普卡)簽帳單所列購買承保動產之價款扣除自負額(損失金額之50%,但不得低於新台幣伍佰元)後之金額為限,最高不超過下列保險金額:每件物品不超過新台幣30,000元整每次事故不超過新台幣100,000元整每卡於保單期間累計最高賠償金額為新台幣200,000元整每卡於保險期間最高申請次數為二次被保險人如僅以承保信用卡支付部分購買承保動產之價款,保險公司之賠償責任以該部分簽帳價款占總價款之比例計算,但扣除自負額後賠償金額仍以上述賠償責任限額為限。三、不保財物:由其他保險承保,或享有保固或擔保之財產。金塊、稀有或貴重錢幣,及未加工成飾品之寶石。食品、菸酒製品、藥品、各類消耗品及易腐壞物品。機動車輛、摩托車、水上航行器、飛機,或其馬達、設備及零件(包含專供於其上使用之通訊設備)。為商業用途或企業營運而購買之財產。現金、鈔票、票據、郵票、有價證券、票證或任何種類之票券。植物或動物。金銀珠寶、古董和藝術品。二手物品、電腦軟體、程式、違禁品、爆炸物及被政府扣留或沒收之物品。四、除外責任:承保動產遺失、遺忘或不明原因之滅失。將承保動產留置於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計程車或出租車輛。將承保動產留置於無人看管或未上鎖之車輛內而致失竊;但如車門、窗均關閉上鎖,未留任何出入空隙,而留有竊賊破壞進入之痕跡者不在此限。機械、電子或電路之故障,或喪失功能。於加工或處理過程中所致之毀損。使用不當、自然耗損、變質、污染、縮小、漏損、蟲咬、蟲害、銹損、腐蝕或固有瑕疵。被保險人之代理人、被保險人家屬、或其他與被保險人同居、或受託看管承保動產之人之故意或詐欺行為。交運或運送中發生之毀損滅失,但被保險人隨身攜帶運送者不在此限。承保動產之產品瑕疵、設計缺陷、材料或施工錯誤、潛在缺陷或不當使用說明。承保動產之價值減損或不能使用之損失,或任何間接損失。被保險人之故意或犯罪行為。因海關或其他政府機構行為所致之遲延,沒收或毀損。因清潔、漂白、染色、修理、翻新、修復、修改、保養、試驗等過程所造成之損失。刮痕、摩擦、凹陷、缺口、縫隙、貶值等損失。五、理賠之申請及所需文件:被保險人於承保事故發生後,應履行下列義務:盡其注意義務以保護、保全或取回承保動產。於承保動產遭受竊盜、搶奪、強盜後二十四小時內報請警方處理。於事故發生後三十日內提供足以確認被保險人資格之證明文件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填寫理賠申請書並提供下列文件:警方出具之承保動產遭受竊盜、搶奪、強盜之報案證明。購物單據原本及承保動產保證書原本。購物刷卡紀錄影本。銀行月結單影本。受損承保動產之照片。必要時由被保險人負擔費用,將承保動產交付保險公司。其他經保險公司認為必要之證明文件六、賠償方式:保險公司得選擇以現金、重置或修復之方式賠付。承保動產如係成組或成套物品,保險公司僅就其損失之部分負賠償責任,但如該損失之部分無法單獨重置,而承保動產缺少該部分即無法使用,則不在此限。保險公司賠償金額最高以本保險契約所約定之保險金額為限。承保動產如係成組或成套珠寶或藝術品,則不論損失之部分是否就整體而言有特殊價值,保險公司之賠償責任僅以該損失部分之購買成本為限,保險公司賠償金額最高以本保險契約所約定之保險金額為限。七、殘值之歸屬:承保動產經保險公司以全損賠付後,殘值部分即歸保險公司所有,保險公司得自由處分。注意事項本行2026年度之信用卡/簽帳金融卡旅行平安保險、旅遊不便保險及信用卡購物保障保險係由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保,有關各項保險內容悉依本行與新光產險所訂定之保險契約為準,詳細內容請參閱保險證。以上保險保費由本行負擔,您無須負擔任何費用。被保險人之定義及相關保險條款係以承保之保險公司所出具保險證上所載為準。本保險為信用卡/簽帳金融卡(Debit Card)隨附保險,僅提供本行卡友服務且僅為中文繁體版,不涉及亦不另做為個人保險或其他用途如申根保險等個人他用。重要名詞定義請參考下表:受益人之指定:失能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保險公司不受理其指定或變更。傷害醫療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保險公司不受理其指定或變更。身故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人,保險公司不受理其指定或變更。保險公司為身故或失能給付時,應以受益人直接申領為限。最高賠償限額:被保險人如使用數張承保信用卡支付同一筆簽帳款項,保險公司就每次意外事故之賠償責任,仍以使用之信用卡中所記載之最高保險金額為限。恐怖主義除外責任:對於直接或間接因任何恐怖主義者之行為或與其有關之行動,不論其是否有其他原因或事件同時或先後介入所致任何損失、費用支出或賠償責任,保險公司不負賠償之責。所謂恐怖主義者之行為係指任何個人或團體,不論單獨或與任何組織、團體或政府機構共謀,運用武力、暴力、恐嚇、威脅或破壞等行為以遂其政治、宗教、信仰、意識型態或其他類似意圖之目的,包括企圖推翻、脅迫或影響任何政府,或致使民眾或特定群眾處於恐懼狀態。保險公司對於直接或間接為抑制、防止、鎮壓恐怖主義者之行為或與其有關之行動所致之任何損失、費用支出或賠償責任亦不負賠償之責。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原保險契約內容約定辦理。保險理賠一、理賠服務中心聯繫方式:承保公司: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二段15號聯絡電話:旅遊不便/購物保障上班時段(02) 2577-3814 (週一~五08:30-18:00)其他時段0800-789-999 (24H)旅行平安/傷害醫療0800-789-999 (24H)二、理賠申請書:新光產險信用卡綜合保險理賠申請書-旅行不便險暨全球購物保障新光產險信用卡綜合保險理賠申請書-旅行平安險暨傷害醫療常見問題Q1:使用永豐信用卡或簽帳金融卡旅遊時可以享有哪些保障? A1:一般包含旅行平安保險、旅行不便保險(如班機延誤、行李延誤或遺失、旅遊文件遺失)及信用卡購物保障保險等相關保障,實際內容依保單條款為準。 Q2:什麼情況下可以啟用永豐旅遊保險保障? A2:需以永豐信用卡或簽帳金融卡支付被保險人(持卡本人及其家屬)的公共運輸工具全額票款或80%以上旅遊團費,且卡片於事故發生時仍為有效狀態,方可享有保險保障。 Q3:永豐旅遊保險是否包含同行家人? A3:旅行不便保險信用卡/簽帳金融卡持卡人、其配偶及受其扶養且未滿25足歲之未婚子女。白金卡以上等級者包含持卡人之父母。旅行平安保險(公共運輸工具)信用卡/簽帳金融卡持卡人、其配偶及受其扶養且未滿25足歲之未婚子女。全程旅行平安保險(全程含境內、海外)信用卡/簽帳金融卡持卡人、其配偶及受其扶養且未滿25足歲之未婚子女。信用卡購物保障保險:信用卡持卡人。實際依卡別與保單條款為準。 Q4:沒有刷永豐信用卡或簽帳金融卡買機票,還可以用永豐旅遊保險嗎? A4:若未使用永豐信用卡或簽帳金融卡支付機票或旅遊團費,無法適用永豐信用卡/簽帳金融卡旅遊保險保障。 Q5:發生旅遊事故時如何申請理賠? A5:需備妥相關文件,如刷卡證明、登機證、航空公司證明、診斷證明書、報案證明、購買物品受損照片、行李簽收單及費用單據,並於規定期限內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請。
卡片特色基本回饋卡友服務國際組織優惠特別約定條款申請說明旅遊必備幣倍卡海外指定行動支付最高享8%現金回饋活動時間:2026/7/1~2026/12/31 【精選通路】國內外精選通路+4%完成以下指定任務者,於活動期間內享精選通路加碼4%現金回饋(上限800元/帳單週期)設定永豐銀行臺外幣帳戶自動扣繳+綁定電子/行動帳單前月於永豐銀行往來資產規模月平均餘額達新臺幣10萬(含)以上或當月為永豐銀行大戶/大戶Plus等級精選通路國外實體:交易地區非臺灣,且非新臺幣之實體商店一般消費網購消費:日本三大交通卡(SUICA、PASMO、ICOCA)儲值、大國藥妝、Sugi藥妝、Rakuten、Mercari、Amazon、iHerb、Selfridge、eBay、淘寶、Gmarket、Olive Young旅遊通路:航空公司、旅行社、 Booking.com、Agoda、Hotels、Expedia、Trip.com、Airbnb、Klook、KKDAY、Trivago、AsiaYo、歐特儀松山機場停車消費*因應權益優惠轉換,精選通路將於2026年7月帳單回饋時,採取擇優回饋方式計算。 【新申辦加碼】指定行動支付+2%新申辦永豐幣倍卡者,於活動期間內享Apple Pay、Google Pay加碼2%現金回饋(上限200元/消費月份)新申辦定義:凡於活動期間內申辦幣倍卡者(含永豐信用卡新戶、既有卡友,及既有幣倍卡友加辦不同幣別),均視為新申辦。回饋計算方式:活動期間內,每正卡持卡人之正、附卡及三種幣別之幣倍卡消費與回饋均合併計算(包含新申辦及既有不同幣別之幣倍卡)。回饋以消費月份計算,上限為新臺幣200元回饋金,將於次次月第一個營業日發放,恕不得要求延長期間、轉讓、提領或兌現。注意事項第一條 一般消費定義係以消費日為準,正、附卡合併計算。本活動「一般消費定義」請詳永豐銀行官網信用卡-最新公告為準。第二條 幣倍卡為雙幣卡(日圓、美元、歐元),其國外實體及網路消費,或國內網路商店但其收單行為外國機構之消費,不論交易金額為新臺幣或任何幣別外幣,交易金額將依約定轉換為指定外幣結付,例如於國外航空公司網站,使用日圓幣倍卡刷新臺幣,仍將以「日圓」結帳付款,並應計收國外交易服務費。請持卡人自行留意交易幣別,如欲了解交易網站所屬之收單機構是否為國內或國外銀行,請自行向商家確認。第三條 部分國外店家提供「DCC (動態貨幣轉換)」結帳服務。提醒您,使用幣倍卡於國外消費時(含實體及網路交易),請務必選擇以當地幣別結帳,以避免額外費用;若選擇以新臺幣結帳,交易仍將依該卡約定外幣入帳,並皆需收取1.5%國外交易服務費。第四條 基本回饋:活動期間每正卡持卡人之正、附卡消費及回饋合併計算,限一般消費且不含保費代繳,依當期信用卡帳單已入帳且符合之消費金額計算。「幣倍卡」國內消費回饋金,將統一折抵正卡持卡人次期信用卡帳單,僅限用於帳單抵扣,恕不得轉讓、提領或兌換現金,國外消費回饋金則將存入正卡持卡人於永豐銀行開立之有效外幣存款帳戶;如為「幣倍金融信用卡(幣倍Combo卡)」,其基本回饋將依消費類型,分別存入正卡持卡人於永豐銀行之有效新臺幣帳戶(國內消費)與外幣帳戶(國外消費),若遇持卡人帳戶狀態異常(如已銷戶、帳戶止扣、警示戶等)致無法成功入帳,永豐銀行得將回饋金轉回至正卡持卡人之有效信用卡帳單中,並僅限用於折抵信用卡帳單消費款。第五條 加碼回饋「精選通路」:一、符合以下兩項任務條件,當月消費方可享「精選通路」加碼4%現金回饋: (兩項條件需同時達成始符合資格,若僅完成其中一項則不符資格) (一)任務一:完成綁定永豐銀行新臺幣及外幣帳戶(含數位帳戶)為信用卡自動扣繳帳戶並成功扣款,且完成電子或行動帳單設定並取消實體帳單寄送。 (二)任務二:正卡持卡人前月於永豐銀行之往來資產月平均餘額達新臺幣十萬元(含)以上或當月永豐銀行DAWHO專屬分級制度中之大戶/大戶Plus等級往來資產規模定義:為各項理財商品(不含金融市場處海外債)之單月平均餘額合計,包含信託理財商品、結構型商品、實收保費、黃金存摺、臺外幣存款及其他等資產,前述各類資產金額計算係以永豐銀行系統資料為準。 「往來資產規模」之月平均餘額定義:當月每日往來資產餘額加總後除以當月份天數。往來資產規模及大戶等級資格舉例:若2026年2月新申辦幣倍卡,需以2026年1月為永豐銀行往來資產規模資格平均餘額達新臺幣10萬(含)以上或為2月DAWHO專屬分級制度大戶等級,始得享有2026年2月加碼回饋。二、每正卡持卡人之正、附卡及三種幣別之幣倍卡消費與回饋均合併計算,限一般消費且不含保費代繳,依當期信用卡帳單已入帳且符合之消費金額計算,回饋上限為新臺幣800元回饋金,將於次期帳單發放,恕不得要求延長期間、轉讓、提領或兌現。三、加碼回饋係依據收單機構登記之行業代號及實體交易註記進行判斷。若該商店之行業代號與實際營業內容不符、屬於百貨公司或商場內之商店、或係透過第三方支付平台(如支付寶等)進行交易,或該筆交易於信用卡帳單中未明確顯示實際商店名稱(如僅顯示平台或百貨統一名稱),或實體商店以網路交易請款(如郵輪登船後交易),以致無法依據系統資料認列回饋資格,則該筆交易恕不列入回饋計算。第六條 加碼回饋「指定行動支付」:一、新申辦永豐幣倍卡者,於活動期間內享指定行動支付加碼2%現金回饋二、新申辦定義:凡於活動期間內申辦幣倍卡者(含永豐信用卡新戶、既有卡友,及既有幣倍卡友加辦不同幣別),均視為新申辦。三、指定行動支付:需持幣倍卡綁定Apple Pay/Google Pay行動支付之一般消費,始符合加碼回饋。四、每正卡持卡人之正、附卡及三種幣別之幣倍卡消費與回饋均合併計算(包含新申辦及既有不同幣別之幣倍卡),限一般消費且不含保費代繳,依當月已入帳且符合之消費金額計算,回饋上限為新臺幣200元回饋金,將於次次期帳單發放,恕不得要求延長期間、轉讓、提領或兌現。第七條 Apple Pay或LINE Pay綁定幣倍卡交易時,所提供之即時交易簡訊或消費推播簡訊(含永豐LINE官方帳號、永豐行動銀行、大咖APP等推播服務通知)所提供之即時交易訊息,實際之交易金額及幣別以帳單列示為準,新臺幣資訊僅供參考。第八條 已執行分期之交易,若後續取消或提前清償,因永豐銀行無法判斷提前清償是退貨或取消分期,一律無法列入回饋資格;幣倍卡以約定外幣結付之帳款無法使用分期交易,例如以「日圓」結帳付款的消費,無法使用分期交易服務。第九條 退貨交易須知:消費以實際有效交易計算,若付款失敗、訂單取消、退貨或其他原因產生之負向交易,該筆交易將不列入計算範圍;活動期間內符合活動規範之消費正、負向交易金額相加,回饋掛帳時亦同。第十條 回饋時持卡人須持有有效永豐銀行臺幣及外幣帳戶(含數位帳戶),如有關戶、終止自動扣繳、停止使用電子或行動帳單(或未取消實體帳單)、停卡、延滯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契約之情事者,恕不符合回饋資格。第十一條 活動效力與變更一、本優惠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活動網頁中,參加者於參加本優惠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優惠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永豐銀行得取消其參加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優惠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二、永豐銀行致力維持本活動權益至約定期間屆滿。本活動指定之特約商店或服務項目,以永豐銀行官網最新公告為準。三、倘因特約商店/合作廠商歇業、更名、系統異常等不可歸責於永豐銀行之因素,致無法提供原定服務或回饋時,相關異動將即時公告於永豐銀行官網,不另行通知。四、除前項及其他不可歸責於永豐銀行之事由外,永豐銀行若有修改、變更或終止本活動之需,將於60日前以書面或事先與持卡人約定之方式通知,並於官網公告相關調整事宜。新戶指定行動支付最高享20%現金回饋一、活動申辦期間:2026/7/1~2026/12/31二、活動內容:新戶申辦指定信用卡,於核卡後30日內以新臺幣結購外幣,享有綁定之LINE Pay、Apple Pay、Google Pay、Samsung Pay、全支付、55688 APP、Mitsui Shopping Park Pay一般消費最高20%刷卡金回饋(回饋上限500元)。本活動限2026/7/1~12/31申請進件(以永豐銀行收件日為準),並於2027/1/15前核卡之新戶參加。回饋總限量17,000名(DAWHO現金回饋卡10,000戶、幣倍卡5,200戶、SPORT卡1,800戶),回饋額滿活動即提前終止,額滿會於活動網頁公告。指定行動支付最高20%刷卡金回饋說明:限持指定信用卡之新戶,於核卡日起30日內以新臺幣結購外幣,享有綁定之LINE Pay、Apple Pay、Google Pay、Samsung Pay、全支付、55688 APP、Mitsui Shopping Park Pay一般消費最高20%刷卡金回饋,前述消費最晚須於核卡60日內已請款始列入計算,回饋上限500元刷卡金,刷卡金將於核卡60日之次月回饋,恕不得要求延長期間、轉讓、提領或兌現。注意事項第一條 活動期間/新戶定義一、本活動限2026/7/1~12/31申請進件(以永豐銀行收件日為準),並於2027/1/15前核卡之新戶參加。二、新戶定義:從未持有永豐銀行信用卡或停卡已滿6個月(含)以上之客戶。第二條 消費及回饋金一、本活動「一般消費定義」請詳永豐銀行官網信用卡-最新公告為準。二、指定行動支付消費定義: (一)係指透過LINE Pay、Apple Pay、Google Pay、Samsung Pay、全支付、55688 APP、Mitsui Shopping Park Pay支付綁定永豐指定卡別刷一般消費,且信用卡帳單明細須有明確顯示指定支付名稱,始符合指定行動支付消費認定資格。倘活動期間內之交易於日後發生退貨、逾期不繳或因簽帳爭議而暫停付款等情形,均不列入本活動合格消費計算。 (二) Google Pay限以手機實體感應交易或網路線上使用Google Pay APP之代碼化卡片交易,且交易時須透過手機設定之密碼驗證(包含但不限於指紋、圖形驗證或個人密碼等),若透過(如桌機或手機網頁版)自動記錄卡號且須輸入卡片後三碼完成結帳之實體卡交易或消費明細未顯示G-,則不符合回饋。 (三) LINE Pay帳單顯示消費商店名稱需為「連加*」或「LINE Pay」開頭,始列入本活動累積消費計算。若使用外送平台內建之LINE Pay結帳功能所帶出之特店名稱,不符合交易定義,則不符合活動資格計算。三、回饋總限量17,000名(DAWHO現金回饋卡10,000戶、幣倍卡5,200戶、SPORT卡1,800戶),回饋額滿活動即提前終止,額滿會於活動網頁公告。四、指定行動支付最高20%刷卡金回饋說明: (一)限持指定信用卡之新戶,於核卡日起30日內以新臺幣結購外幣,享有綁定之LINE Pay、Apple Pay、Google Pay、Samsung Pay、全支付、55688 APP、Mitsui Shopping Park Pay一般消費最高20%刷卡金回饋。系統將於符合資格後次月起陸續回饋至信用卡帳單,每歸戶回饋上限500元刷卡金,恕不得要求延長回饋期間、轉讓、提領或兌現。 (二)本活動指定行動支付最高20%刷卡金回饋,若於活動期間同時參加永豐銀行其他新戶辦卡活動,則以永豐銀行優先核卡卡片所適用之回饋活動為準,後核發卡片恕不享有新戶刷卡禮回饋。如有同時核定2種卡別者,依系統判斷適用之新戶活動。第三條 換匯方式一、本活動適用範圍及入口: (一) MMA金融交易網:外幣→常用外幣功能→【買賣外幣/轉帳】。 (二)行動銀行:臺/外幣→外幣→【買賣外幣/轉帳】之「即時換匯」。 (三)大戶APP:常用→【換匯】之「即時換匯」。 (四)分行臨櫃換匯。 (五)不含預約換匯交易、預約外幣現鈔及匯出匯款交易。二、服務時間:為臺灣地區營業時間9:00~23:00;惟涉及新臺幣換匯且單筆/累計達等值新臺幣50萬元之交易,服務時間為臺灣地區營業時間9:00~15:30。三、以新臺幣結購外幣需於活動期間內交易成功,方符合活動資格。四、涉及新臺幣換匯,單一營業日網路銀行/行動銀行換匯交易合計最高次數為15次、外幣兌換最低單筆轉帳金額為等值新台幣100元以上。涉及人民幣換匯,依「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規定,每人每日交易限額為人民幣2萬元;前述交易限額與所有臨櫃及電子化業務通路合併計算。五、依據中央銀行「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規定: (一)申報義務人利用網際網路辦理新臺幣結匯,不得化整為零規避申報、故意不為申報、不實申報,或受永豐銀行查詢而未於限期內提出說明或為虛偽說明。 (二)申報義務人故意不為申報、申報不實,或受永豐銀行查詢而未於限期內提出說明或為虛偽說明者,依管理外匯條例第20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六、為防制不法或不當之交易,永豐銀行有權針對異常交易進行控管或限制。七、臺北匯市交易時間為9:00~16:00,16:00過後為夜間交易時間(16:00~23:00)美元對臺幣採行盤後報價,故建議您盡可能於15:30前完成交易。八、參加本活動之原始本金如涉及幣別轉換,須留意領取本金及孳息兌換為原幣別時,可能低於原始本金之匯兌風險,請審慎考量符合需求再辦理。九、相關交易限制請依MMA金融交易網、行動銀行、大戶APP所載交易之注意事項辦理。十、永豐銀行保留核准、變更及終止本專案活動之權利,調整後專案內容將於永豐銀行網站或營業單位公開場所揭示,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永豐銀行開立帳戶總約定書(含其變更或修訂)相關約定辦理。第四條 活動效力與變更一、本優惠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活動網頁中,參加者於參加本優惠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若活動期間退貨交易致使其符合活動之總金額未達活動門檻,或持卡人已停卡或違反永豐銀行信用卡約定條款,永豐銀行得逕行取消持卡人參加本活動資格,另永豐銀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若特約商店及持卡人涉及蓄意人為操作等不正當行為,永豐銀行取消兌領獎資格,並保留法律追訴權。二、永豐銀行保留隨時修改、變更或取消本活動之權利。持DAWHO信用卡/幣倍卡至大戶屋點購「永豐DAWHNO幣倍套餐」享9折優惠活動期間:2026/5/15-2026/7/14至大戶屋餐廳點「永豐DAWHO幣倍套餐」,結帳出示永豐DAWHO信用卡/幣倍卡,享專屬套餐優惠價$460元/份(原價$510,期間限定9折優惠),另須支付原價之10%服務費,不得與其他店內優惠併用。套餐內容:滑蛋豬排鍋定食/野菜豬肉鍋定食/炸腰內肉定食(3選1)+茶碗蒸1份+養生紅豆湯圓1份+紅茶(冷/熱)1杯。活動詳情幣倍卡三重繳稅優惠|先繳稅享回饋 後消費再加碼! 【第一重】繳綜所稅享最高0.15%刷卡金↑立即點選查看詳情↑活動登錄>> 【第二重】幣倍卡獨享加碼!活動期間:2026/7/1~2026/8/31活動對象:2026年5月使用永豐幣倍卡繳納綜所稅之卡友。活動內容: 2026年7~8月使用幣倍卡一般消費滿2萬元,享200元刷卡金回饋。 (每正卡持卡人限回饋一次,回饋上限200元)活動期間每正卡持卡人之正、附卡消費,統一依信用卡帳單已入帳且符合活動條件之消費金額合併計算。每正卡持卡人僅限回饋一次,不因持有日圓、歐元、美元幣倍卡三張卡別而獲得多次回饋資格。本活動之回饋計算期間為2026/7/1~2026/8/31日。持卡人於累積金額達等值新臺幣20,000元(含)以上並入帳,始符合回饋資格。符合條件之消費金額,將以9月最後一個營業日之永豐銀行系統日終匯率,換算為新臺幣金額進行回饋資格判斷。刷卡金回饋將自2026年10月起陸續發放至正卡持卡人之信用卡帳戶。 【第三重】稅後巔峰繳綜所稅卡友挑戰回饋無上限!! ↑立即點選查看詳情↑注意事項一般消費定義係以消費日為準,正、附卡合併計算。本活動「一般消費定義」請以永豐銀行官網信用卡-最新公告為準。持卡人如於回饋前有發生退貨、取消交易、其他原因須退回消費款項致未達消費門檻或有停卡、延滯繳款、取消分期(含提前清償等)或其他違反信用卡契約之情事者,將喪失回饋資格。回饋時持卡人須持有有效永豐銀行新臺幣及外幣帳戶(含數位帳戶),如有關戶、終止自動扣繳、停止使用電子或行動帳單(或未取消實體帳單)、停卡、延滯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契約之情事者,恕不符合回饋資格。永豐銀行保留活動變更、修改或終止之權利。薪轉戶獨享!加碼300元刷卡金,消費滿額抽8,888元刷卡金【優惠一】新戶獨享行動支付加碼贈300元刷卡金一.活動期間:2026/7/1~12/31二.活動對象:限永豐薪轉客戶且為本行信用卡新戶三.活動內容:永豐薪轉客戶於活動期間內申辦本行指定信用卡,新戶除享指定卡別新戶首刷禮外,於核卡後30日內綁定特選行動支付,一般消費累積滿600元,獨享加碼贈300元刷卡金。(限回饋乙次) ※信用卡新戶定義:係指從未持有永豐銀行信用卡或停卡已滿6個月(含)以上之客戶。 ※本行薪轉客戶定義:為任職於本行簽訂薪轉合約之企業者,且近3個月內至少有一筆本行代撥薪紀錄者。 ※特選行動支付:LINE Pay、Apple Pay、Google Pay、Samsung Pay、全支付、55688 APP、Mitsui Shopping Park Pay。(JCB卡別不適用Google Pay、Samsung Pay) 【優惠二】薪轉客戶刷永豐信用卡消費滿額,獨享「8,888元刷卡金」抽獎一.活動期間:2026年1月1日~12月31日,並分4季進行抽獎。第1季(1/1~3/31)、第2季(4/1~6/30)、第3季(7/1~9/30)、第4季(10/1~12/31)二.活動對象:抽獎資格限永豐薪轉客戶且為本行信用卡正卡持卡人。三.活動內容:永豐薪轉客戶於活動期間完成登錄,且以永豐信用卡正卡一般消費每累計滿888元,即可獲一次「8,888元刷卡金」抽獎機會,消費越多中獎機會越多。(每季抽出6名,年度共計抽出24名獲獎人)。四.【薪轉客戶獨享8,888元刷卡金】每季抽獎日期如下,並於抽獎後7個工作日內公告中獎名單,每季各抽出6名,共計24名幸運得獎者。每季每位正卡持卡人限回饋1次,惟不同季度可以重複獲獎,年度最高可獲4次回饋。注意事項新戶獨享行動支付加碼贈300元刷卡金本行薪轉戶定義:任職於本行簽訂薪轉合約之企業者,且近3個月內至少有一筆本行代撥薪紀錄者。信用卡新戶定義:從未持有永豐銀行信用卡或停卡已滿6個月(含)以上之客戶。本活動限2026/7/1~12/31申請指定信用卡正卡進件(以本行收件日為準),並於2027/1/15前核卡者。本活動「一般消費定義」請詳永豐銀行官網公告為準。特選行動支付消費定義:係指透過LINE Pay、Apple Pay、Google Pay、Samsung Pay、全支付、55688 APP、Mitsui Shopping Park Pay綁定永豐信用卡刷一般消費,且信用卡帳單明細須有明確顯示指定支付名稱,始符合指定行動支付消費認定資格。倘活動期間內之交易於日後發生退貨、逾期不繳或因簽帳爭議而暫停付款等情形,均不列入本活動合格消費計算。Google Pay限以手機實體感應交易或網路線上使用Google Pay APP之代碼化卡片交易,且交易時須透過手機設定之密碼驗證(包含但不限於指紋、圖形驗證或個人密碼等),若透過(如桌機或手機網頁版)自動記錄卡號且須輸入卡片後三碼完成結帳之實體卡交易或消費明細未顯示G-,則不符合回饋。本活動之消費係以消費日為準,交易消費日期需介於活動期間內,且店家已完成請款入帳者(不含退貨、取消交易),若因店家未請款導致消費未計算,恕與本行無涉。可列入計算之消費金額須扣除使用商店之購物金、紅利金、折價券或其他類似性質之電子點數等之實際刷卡金額。贈送之刷卡金將於符合活動資格後第3個月起陸續回饋。本活動贈送之「刷卡金」僅限折抵信用卡消費款,恕不得要求轉讓、提領或兌現。本行並未介入商品之交付或商品瑕疵等買賣之實體關係,相關商品退貨或服務取消之退款事宜,持卡人應先洽特約商店尋求解決,如無法解決,得要求本行就該筆交易以『帳款疑義之處理程序』辦理,不得因此拒付信用卡款項。持卡人如於回饋前有發生退貨、取消交易、其他原因須退回消費款項致未達消費門檻或有停卡、延滯繳款、取消分期(含提前清償等)或其他違反信用卡契約之情事者,將喪失回饋資格。持卡人因任何理由退還刷卡買受之貨品、服務或因簽帳爭議及其他原因而退還刷卡消費款項時,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刷卡金回饋,本行得不需通知逕行於信用卡帳單扣除已回饋之刷卡金。指定卡別之新戶首刷禮活動內容及注意事項,請詳永豐銀行官網公告為準。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是否涉嫌人為操作,對於蓄意偽造、異常多筆交易、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方式,本行保有取消活動資格之權利。本行保留上述活動修改、終止或變更之權利。薪轉客戶獨享「8,888元刷卡金」抽獎本活動須由本行信用卡正卡持卡人,於活動期間透過永豐銀行網站進行線上登錄,活動期間僅須登錄乙次即活動抽獎資格,無須重複登錄。惟須於每季活動期間內完成登錄,始可享該季抽獎資格,(例如:第1季抽獎活動須於2026/3/31當日23:59分前完成登錄,若於2026/4/10完成登錄僅能參加第二季以後之抽獎活動),逾期未登錄或資料輸入錯誤者,視同放棄及未符合本活動抽獎資格,恕無法補登參加。本行薪轉戶定義:為任職於本行簽訂薪轉合約之企業者,且活動期間近3個月內至少有一筆本行代撥薪紀錄者。活動期間完成登錄且以本行信用卡正卡刷一般消費每累積滿888元,可享1次抽獎機會、累積滿1,776元享2次抽獎機會、累積達8,888元享10次抽獎機會,以此類推,未滿888元金額無條件捨去。公司卡、配銷卡、承銷卡、Debit卡不適用本活動。永豐銀行將依公開方式經由電腦系統隨機抽出得獎者。得獎公告及得獎個人資料,將於永豐銀行官方網站公布經隱碼處理後之部分「姓名及身分證統一編號」,並以掛號寄送「中獎通知函」至持卡人留存於永豐銀行之信用卡帳單地址。得獎者須填妥「中獎通知函」並檢附應附文件,並依照機會中獎通知函內載明之收件截止日期前寄回至「獎項領取同意書」內標示之地址,經核對資料填寫無誤後始符合領獎資格,如逾期未寄回將視同放棄領獎資格。本活動抽獎贈送之「刷卡金」將於每季抽獎公告次月起陸續掛帳至得獎者信用卡帳單,僅限折抵信用卡消費款,恕不得要求轉讓、提領或兌現。若得獎者不願提供相關資料或未繳納應繳稅額導致兌換期限前未完成領獎手續等相關事宜者,即視為自動放棄中獎資格,事後不得再提出其他任何要求;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稅法相關規定辦理。得獎者參加本活動而需支付之任何稅捐係屬中獎者依稅法之規定所須履行之義務,倘有稅務法令適用之爭議者,概由得獎者自行向開徵機關提出申訴。永豐銀行將依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稅率標準,就本活動得獎者贈品所得扣繳或/及申報,得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永豐銀行將依上述法令就贈品所得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為確保資料完整、正確性,請於寄出信件前確實核對,若資料有誤、不完整亦視為放棄中獎資格。本活動「一般消費定義」請詳永豐銀行官網公告為準。符合一般消費定義之分期交易以總金額納入計算,消費係以消費日為準,交易消費日期需介於活動期間內,且店家已完成請款入帳者(不含退貨、取消交易),若因店家未請款導致消費未計算,恕與本行無涉。可列入計算之消費金額須扣除使用商店之購物金、紅利金、折價券或其他類似性質之電子點數等之實際刷卡金額。持卡人如於回饋/抽獎前有發生退貨、取消交易、其他原因須退回消費款項致未達消費門檻或有停卡、延滯繳款、取消分期(含提前清償等)或其他違反信用卡契約之情事者,將喪失回饋資格。持卡人因任何理由退還刷卡買受之貨品、服務或因簽帳爭議及其他原因而退還刷卡消費款項時,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刷卡金回饋,本行得不需通知逕行於信用卡帳單扣除已回饋之刷卡金。永豐銀行並未介入商品之交付或商品瑕疵等買賣之實體關係,相關商品退貨或服務取消之退款事宜,持卡人應先洽特約商店尋求解決,如無法解決,得要求本行就該筆交易以『帳款疑義之處理程序』辦理,不得因此拒付信用卡款項。活動注意事項皆載明於永豐銀行活動網頁中,持卡人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永豐銀行得取消其參加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包含但不限於使用惡意程式登錄本行活動,將可能涉及《刑法》妨害電腦使用罪責)。永豐銀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是否涉嫌人為操作,對於蓄意偽造、異常多筆交易、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方式,本行保有取消活動資格之權利。永豐銀行保留上述活動修改、終止或變更之權利。永豐壽星貴賓獨享2026永豐生日專屬禮,外幣活存8天加碼年利率7.5%詳見活動網頁國內1%、國外2%回饋無上限幣倍卡為雙幣信用卡,係指以台幣及一種約定外幣(美元、日圓或歐元)結付之信用卡,國外消費須以本行外幣帳戶自動扣繳外幣帳款。活動期間:2026/7/1~2026/12/31活動內容:幣倍卡新增一般消費享國內1%、國外2%現金回饋無上限!國外消費2%回饋金將存入您的外幣存款帳戶,讓您刷外幣賺外幣。 ※國外消費係指註冊地在國外之特店、消費地於國外或有國外交易手續費之一般消費(不含國外消費結匯手續費、預借現金、賭場交易、爭議款、帳務調整、各項手續費等),刷卡交易範圍包含國外實體商店或國外購物網站(如agoda、淘寶網…等)。 ※已分期之一般消費交易將不再享國內1%、國外2%之現金回饋。 ※不含享1.2%現金回饋之保費、特定行銷專案保費(包含但不限於法國巴黎/安聯…等特定專案保費)。我有永豐外幣帳戶,立即辦卡>我沒有永豐外幣帳戶,線上開戶+辦卡>保費1.2%現金回饋活動期間:2026/7/1~2026/12/31活動內容:以幣倍卡代繳保費(含壽險+產險)享1.2%現金回饋無上限。 ※保費定義:係依其收單機構設定保險分類代碼(MCC code為6300)為判斷依據,倘因該特約商店登錄於收單機構之特店代號與其營業項目不相符,恕無法享有回饋。各保險公司之保險產品可接受之繳付方式,以各保險公司之規範為主,三商美邦限傳統壽險適用。 ※上述所有指定保費均不含特定行銷專案保費(包含但不限於法國巴黎/安聯…等特定專案保費) ※已分期之保費交易將不再享1.2%現金回饋。 ※詳情及注意事項請見刷卡享優惠-「代繳保費最高1.2%現金回饋」活動網頁說明注意事項本活動正、附卡合併計算,使用分期交易之金額不列入回饋計算,當月符合保費之現金回饋將於下期帳單中產出(元以下四捨五入),將統一回饋刷卡金予正卡持卡人,用以折抵帳單消費款。適用保費:係依其收單機構設定保險分類代碼(MCC code為6300)為判斷依據,倘因該特約商店登錄於收單機構之特店代號與其營業項目不相符,恕無法享有回饋。各保險公司之保險產品可接受之繳付方式,以各保險公司之規範為主。三商美邦限傳統壽險適用。已執行分期之交易,若後續取消或提前清償,因本行無法判斷提清是退貨或取消分期,一律無法列入回饋資格。符合活動回饋之保險費以其入帳日為準;入帳日之定義以信用卡契約約定為準。下列情況之保費恕不計入累積:保費未於活動期間內入帳、保費有退款或取消交易之情形。若因商店未請款或延遲請款導致消費未入帳或遲延入帳,與本行無涉。若原以其他金融機構之信用卡或其他方式代繳上述保費,欲變更以永豐信用卡代繳者,請向您的保險公司辦理信用卡自動扣繳保費。持卡人如於回饋前有取消交易或其他原因須退消費款項、停卡、延滯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契約之情事者,將喪失回饋資格。本行保留隨時修改、變更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線上換匯最高減6分專案期間:2026/7/1~2026/12/31專案優惠:幣倍卡卡友透過MMA金融交易網/行動銀行/DAWHO APP以新臺幣結購下列外幣,享有減分優惠。注意事項本專案適用範圍:於MMA金融交易網/行動銀行/DAWHO APP點選「買賣外幣/轉帳」、「匯出匯款」、「預約外幣現鈔」,以新臺幣結購指定外幣。網路/行動銀行買賣外幣/轉帳、預約外幣現鈔服務時間為臺灣地區時間09:00~23:00;匯出匯款服務時間為臺灣地區時間09:00~15:30。辦理外匯兌換有匯兌風險,客戶需承擔日後轉換為新臺幣或其他幣別所可能產生之匯兌風險。本行保留核准、變更及終止本專案活動之權利,調整後專案內容將於本行網站或營業單位公開場所揭示,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行開立帳戶總約定書(含其變更或修訂)相關約定辦理。 「幣倍金融信用卡」享8次免ATM跨行手續費活動期間:2026/1/1~2026/12/31活動內容: 1.核卡當月立享8次ATM跨行交易免手續費優惠。 2.每月以幣倍金融信用卡不限金額任刷一筆國內消費,次月繼續享有8次免跨行手續費優惠。 ※本優惠限幣倍金融信用卡始得適用。注意事項跨行免手續費優惠不含跨行繳費、跨行存款及國外領款之交易。每月歸戶限8次,優惠次數與持卡人和本行其他跨行交易優惠非累加計算,採優惠次數最高者適用之。核卡當月不限消費即享優惠,前月有消費次月即享有優惠,惟前月之消費需於優惠當月14日前已請款,8次優惠次數以歸戶計算(以同一正卡持卡人之身分證字號為準),每月以8次為限,減免次數之計算期間為享有優惠當月的16日8時~次月15日24時。永豐銀行保留隨時取消、終止或變更本活動之權利。 U.First全球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活動期間:2026/1/1~2026/12/31使用資格:前一年度享機場貴賓室權益之指定卡片(永豐財富無限卡、世界卡、幣倍卡、美安悠遊無限卡、美安聯名卡)正、附卡合計累積一般消費達NT$30萬(含)以上方可申請「 U.First電子票卡」。 (例如︰客戶持有卡片一般消費,永豐財富無限卡10萬元、世界卡10萬元、幣倍卡5萬元、美安聯名卡5萬元,合計為30萬元)活動內容:刷幣倍卡支付持卡人出國機票全額或80%以上之旅遊團費,前項消費需單筆達臺幣3萬元以上,當次出國至多使用2次並於刷卡後90日內使用完畢,均係採歸戶且正附卡合併計算。免費次數條件: U.First全球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全年度免費使用上限4次(美元、日圓、歐元三種幣別合計使用上限4次)。正、附卡合併計算免費使用次數,倘違反使用規定、使用超出免費次數、未符合使用條件、攜帶同行貴賓使用,為自費使用,將於持卡人信用卡帳單收取每位每次NT$900費用。 ※詳情及注意事項請見信用卡基本權益之全球國際機場貴賓室服務說明機場週邊停車服務活動期間:2026/1/1~2026/12/31活動內容:活動期間內「幣倍卡」持卡人,可享1年2次,每次最長5天之免費停車服務。使用資格: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以幣倍卡支付本人當次出國機票全額或80%以上國外旅遊團費,且前述消費需單筆達NT$20,000,且消費店家已完成請款入帳者,於當次刷卡消費90天內享停車優惠。使用方式:請至配合停車場以當次消費之有效實體信用卡或簽帳金融卡進/出場停車場過卡確認並使用完畢;使用期限為2026/1/1-2026/12/31,逾期失效不得再使用(詳閱使用須知)。 ※詳情及注意事項請見信用卡基本權益之機場周邊停車服務說明2,000萬高額旅遊保險活動期間:2026/1/1~2026/12/31活動內容:刷卡支付公共運輸交通工具全部費用或80%以上旅遊團費,就可享有2,000萬元旅遊平安險,讓您及家人出外旅遊開心又安心。 ※詳情及注意事項請見信用卡基本權益之旅行綜合險說明卡友服務旅行綜合平安險旅遊刷永豐卡,享高額旅平險及不便險保障,讓您及家人出遊超安心!了解更多機場接送機服務持有永豐銀行鈦金等級以上信用卡,就有機會享台灣國際機場接送機服務了解更多機場外圍停車提供您桃園/小港國際機場外圍免費停車服務優惠了解更多機場貴賓室持指定卡別可享有全球貴賓室的專屬禮遇,機場貴賓室說明了解更多尊榮秘書服務永豐尊榮秘書,提供您24小時全年無休,各項禮遇與服務。了解更多年費及減免辦法*信用卡享首年及申請電子帳單免年費*簽帳金融卡終身免年費了解更多國內外交易自由選讓您隨時自由管控國內外交易並可掌握各項信用卡消費及繳款資訊了解更多海外緊急支援服務國際組織提供各國當地免費電話,協助海外緊急支援服務,出門超安心。了解更多國際組織優惠美好生活「預約一次搞定,輕鬆出門享樂」多元的休閒娛樂服務了解更多美食/旅遊/飯店尊貴的您,值得最尊寵的禮遇,當您即將展開旅程,讓您差旅盡享舒適。了解更多幣倍卡特別約定條款茲向永豐銀行申辦幣倍卡,並願遵守以下各項約定條款:幣倍卡係指永豐銀行發行以新臺幣及一種約定外幣(美元、日圓或歐元)結付之信用卡在國內消費以新臺幣結算,在國外之消費以該約定外幣結算。幣倍卡與永豐銀行其他信用卡共用同一新臺幣歸戶信用額度,並共用同一份帳單,帳單上將顯示新臺幣單一總額度;且分開列出各幣別的應繳總金額、最低應繳金額及消費明細之帳務資訊。於申請幣倍卡時,須先確認已持有永豐銀行外幣存款帳戶,並且同意授權永豐銀行以其指定之外幣存款帳戶自動轉帳扣繳約定外幣結付之信用卡所生應付帳款。自動換匯扣款:係指永豐銀行與申請人約定,當外幣存款帳戶餘額不足,導致自動轉帳扣繳約定外幣應付帳款失敗,永豐銀行得依約自動將申請人指定之新臺幣存款帳戶內存款,依扣繳失敗當日日終牌告匯率轉換為約定外幣,存入外幣存款帳戶後,同步扣繳信用卡外幣應付帳款。申請人與永豐銀行約定自動換匯扣款功能,須設定永豐銀行新臺幣帳款自動扣繳;申請人已設定永豐銀行新臺幣存款帳戶自動轉帳扣繳者,無須另為約定,即有自動換匯扣款功能,即自動換匯扣款功能與自動轉帳扣繳新臺幣帳款須設定於同一新臺幣存款帳號。若原設定自動轉帳扣繳之存款帳戶與幣倍卡設定自動轉帳扣繳之新臺幣存款帳戶不同,則申請人原設定自動轉帳扣繳之存款帳戶將變更為幣倍卡設定自動轉帳扣繳之新臺幣存款帳戶,授權扣繳金額亦併同變更,即正卡申請人歸戶下所有永豐銀行信用卡帳款,含同一歸戶下之附卡所生之應付帳款,均依幣倍卡設定自動轉帳扣繳之新臺幣存款帳戶內存款繳付,設定自動轉帳扣繳之新臺幣存款帳戶請依信用卡帳單上記載為準。例:正卡申請人原設定以郵局之新臺幣存款帳戶自動轉帳扣繳其歸戶下之新臺幣信用卡款項,於申請人於本申請書第1頁填寫「永豐新臺幣存款帳號」設定自動轉帳扣繳帳戶時,即表示申請人同意以前揭「永豐新臺幣存款帳號」自動轉帳扣繳其歸戶下之所有永豐銀行信用卡帳款,故正卡申請人歸戶下之新臺幣信用卡款項將不再由郵局的新臺幣存款帳戶扣繳,而係改由「永豐新臺幣存款帳號」扣繳。新臺幣自動換匯扣款係屬新臺幣兌換外匯交易,應計入主管機關申報額度規則,申請人於永豐銀行之新臺幣自動換匯扣款,結匯每筆交易金額或每日累計最高限額逾新臺幣50萬(與永豐銀行臨櫃、語音、網銀等其他通路合併計算),該筆新臺幣自動換匯繳款將無法生效,則無法扣款繳付約定外幣應付帳款。繳款方式:約定外幣應付帳款扣繳方式則係申請人授權永豐銀行自正卡申請人指定之外幣存款帳戶進行自動轉帳扣繳。若外幣存款帳戶餘額不足,申請人同意以設定自動轉帳扣繳之新臺幣存款帳戶內存款,按扣款失敗當日日終牌告匯率轉換為約定外幣,並存入外幣存款帳戶後,同步扣繳約定外幣應付帳款;若設定自動轉帳扣繳之新臺幣存款帳戶內存款餘額不足,將扣繳帳戶全部餘額,若仍未扣足最低應繳金額,剩餘約定外幣應付帳款將依各幣別當日日終牌告匯率轉換為新臺幣,透過設定自動轉帳扣繳之新臺幣存款帳戶於次一營業日進行第二次扣款,或計入於下期信用卡帳單(須依循環信用利率計算利息),或由申請人逕自繳納。繳款方式:約定外幣應付帳款扣繳方式則係申請人授權永豐銀行自正卡申請人指定之外幣存款帳戶進行自動轉帳扣繳。若外幣存款帳戶餘額不足:申請人同意就不足額以設定自動轉帳扣繳之新臺幣存款帳戶內之存款,按扣款失敗當日日終牌告匯率轉換為約定外幣,並存入外幣存款帳戶後,同步扣繳約定外幣應付帳款;縱若設定自動轉帳扣繳之新臺幣存款帳戶內存款餘額不足,永豐銀行將以該新臺幣存款帳戶內之全部餘額按扣款失敗當日日終牌告匯率轉換為約定外幣後,進行扣繳。若依第1款約定扣繳後仍未扣足最低應繳金額:剩餘約定外幣應付帳款將依各幣別當日日終牌告匯率轉換為新臺幣,透過設定自動轉帳扣繳之「新臺幣存款帳戶」於次一營業日進行第二次扣款。就第二次扣款後仍未扣足之新臺幣金額,將依信用卡契約約定方式計算循環信用利息並計入於下期信用卡帳單或由申請人逕自繳納。例:小永持永豐美元幣倍卡,1月帳單為1000美元,最低應繳金額為100美元。設小永約定自動轉帳扣繳之外幣帳戶於扣款日有50美元、約定自動轉帳扣繳之新臺幣帳戶有新臺幣900元,當時日終匯率為1美元=30台幣:永豐銀行將先自動扣繳50美元,並從小永新臺幣帳戶自動換匯為30美元並扣款(共扣80美元)。因尚未扣足最低應繳金額,就剩餘約定外幣應付帳款920美元將依本日日終匯率轉換為新臺幣27,600元,並於次一營業日由小永「新臺幣帳戶」進行第二次扣款。若小永未存新臺幣27,600元至其「新臺幣帳戶」,就第二次扣款後未扣足之新臺幣27,600元,將依信用卡契約約定方式計算循環信用利息並計入於下期信用卡帳單或由申請人逕自繳納。就約定繳足全額者,若依第1款約定扣繳後,已扣足最低應繳金額但未扣足全額:剩餘約定外幣應付帳款將透過設定自動轉帳扣繳之「外幣存款帳戶」於次一營業日進行第二次扣款。第二次扣款後若仍有剩餘約定外幣應付帳款,將依信用卡契約約定方式計算循環信用利息並計入於下期信用卡帳單。例:小永持永豐美元幣倍卡,1月帳單為1000美元,最低應繳金額為100美元。設小永約定自動轉帳扣繳之外幣帳戶於扣款日有700美元、約定自動轉帳扣繳之新臺幣帳戶有新臺幣6000元,當時日終匯率為1美元=30台幣:永豐銀行將先自動扣繳700美元,並從小永新臺幣帳戶自動換匯為200美元並扣款(共扣900美元)。雖已扣足最低應繳金額但未扣足全額,故永豐銀行將於扣繳日次一營業日於小永「外幣帳戶」進行第二次扣款。小永需再存100美元至其「外幣帳戶」。若小永未存款100美元至其「外幣帳戶」,就第二次扣款後未扣足之100美元將依信用卡契約約定方式計算循環信用利息並計入於下期信用卡帳單。最低應繳金額:幣倍卡之新臺幣與約定結付之外幣分別各自計算最低應繳金額,是否繳足最低應繳金額將依申請人歸戶下所有永豐信用卡所生應付帳款之總繳款金額,總繳款金額則為新臺幣應付帳款與約定外幣應付帳款依各幣別當日日終牌告匯率轉換為新臺幣之加總金額。幣倍卡依信用卡契約第十四條第三項,按各幣別計算最低應繳金額如約定外幣應付帳款低於17美元/2,000日圓/15歐元,則分別以17美元/2,000日圓/15歐元計收。若未繳足最低應繳款,則視為延遲,需繳納違約金。循環信用利息:依信用卡契約第十五條規定辦理,按各幣別計算循環信用利息,申請人於當期繳款截止日前,依當期帳單所列帳款結清全部應付帳款或繳款後剩餘未付應付帳款低於或等於新臺幣999元/33美元/3,500日圓/28歐元者,則當期結帳日後發生之循環信用利息不予計收。國外交易服務費:持卡人使用信用卡交易帳款均應以新臺幣或約定外幣結付,如交易(含辦理退款)之貨幣非為新臺幣時,則授權永豐銀行依各信用卡國際組織所列之結匯日匯率換算為新臺幣或約定結付外幣,加計永豐銀行應向各該國際組織給付之手續費及永豐銀行以交易/消費金額5%計算之國外交易服務費後結付(加計後約為交易金額1.5%~2%)。如於國外以新臺幣交易(透過國外收單機構請款或於網路、國外商店交易,係屬國外交易),亦應加計依信用卡國際組織規定應給付之手續費及國外交易服務費。持卡人在非美元之貨幣區域刷卡時,其消費金額應換算為新臺幣或約定結付外幣。申請人以約定外幣結付之帳款,無法使用分期交易。部分國內網路商店之收單行為國外金融機構,不論交易金額之幣別為新臺幣或外幣,將依各幣別當日日終牌告匯率轉換為約定外幣結付,並應計收國外交易服務費。申請說明※申請雙幣卡需填寫正卡人於本行開設之外幣存款帳號,並透過外幣帳戶進行自動轉帳扣繳外幣帳款,若未填寫或填寫不正確將無法核卡。 ●發行卡片●申辦資格正卡申請人:應為成年人。附卡申請人:年滿15歲以上、70歲以下者,限為正卡申請人之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姊妹及配偶之父母。 ●所需文件(1)親簽之信用卡申請書正本。 (2)身分證明文件:請提供正、附卡申請人中華民國新式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財力證明文件: 1.若您是上班族:請提供就職單位所發給的近一年度扣繳憑單或薪資轉帳存摺影本。 (請附封面及最近1個月薪資單影本或近3個月薪轉存褶影本) 2.若您是獨資或合夥事業之負責人(事業或行號須成立滿兩年):請提供營利事業登記證、列明細甲存帳號。 (個人或事業或行號存摺封面及近三個月存摺內頁影本)。 ●年費說明(1)年費:正卡年費3,000元,附卡1,500元,附卡6張(含)以內免年費。 (2)年費減免辦法: 1.首年免年費。 2.電子帳單專屬優惠:申請信用卡電子對帳單且取消實體帳單,於電子帳單申請期間,正、附卡皆享免年費之優惠。 3.年度消費減免辦法:第2年起,以收取年費當年前12個月累計消費滿36,000元或不限金額消費滿12次,即免收次年年費。 ●其他(1)您在本行申請的所有信用卡(含正、附卡)將共用一個信用額度。 (2)本行保留申請核准與否之權利,申請書及所附文件恕不予退還。
本行會依照您個人的消費及往來情形酌予調整,原則上在您可預借額度內均可隨時預借現金,每日以NT$40000為上限。
當您使用金融卡至國內自動櫃員機提款,本行提款機(ATM)單次提款上限為新臺幣30,000元,本行存提款機(ADM)單次提款上限為新臺幣100,000元,跨行單次提款上限為新臺幣20,000元,每日最高提款金額累計上限為新臺幣120,000元。
DAWHO帳戶提領限額為了保障帳戶安全,不同的開戶認證方式,依使用設備,有不同的轉帳功能及金額限制,詳細介紹請點選更多說明。"
1.涉及新臺幣換匯單一營業日累計金額(結購、結售分開計算)不得達等值新臺幣50萬元,超過(含)等值新臺幣50萬元者,煩請本人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臨櫃辦理。
2.換匯幣別如涉及人民幣,單一營業日每人兌換累計限額(結購、結售分開計算)不得超過等值人民幣2萬元。
3.原幣轉帳或外幣間兌換(未涉及人民幣)交易,其單筆金額應小於等值新臺幣200萬元,若轉入帳戶為本行第三人帳戶,則單日累計不得超過等值新臺幣200萬元。
4.上述累計金額含所有本行臨櫃交易及自動化交易通路合併計算。
5.涉及新臺幣結匯,單一營業日最高轉帳次數不得超過(含)15次。
外幣最低開單金額依各幣別不同。分別為:人民幣100元;美金100元;英鎊2,000元;歐元2,000元;瑞士法郎3,000元;澳幣100元;加幣100元;新加坡幣5,000元;紐西蘭幣100元;港幣20,000元;瑞典幣20,000元;南非幣100元;日幣250,000元。
本設定立即生效,每營業日執行一次,約定活存保留額及定存轉存單面額最低限額依各幣別不同。上述約定活存保留額及定存轉存單面額的金額若要調整,限以仟元為調整級距。條件變更時亦需遵守本項規定。以美金為例,其約定活存保留額為美金3,000元,若要調整,限以4,000元、5,000元……等依此類推。
臺幣交易服務時間說明如下:
(1)自行轉帳管道:可執行日曆日24小時交易。
(2)通匯及FEDI管道:營業日9:00-15:30。
(3) FXML管道:可執行日曆日24小時交易,營業日9:00-15:30金額不受限,如15:31至次一營業日08:59執行交易,則每一帳號累計交易限額2,000萬元(含),通路總限制六億元(含)。
(4)交易餘額不足重試扣款服務:跨行轉帳截至每日16:00止,自行轉帳截至每日22:00止。
無論涉及換匯與否,每筆交易金額限等值新臺幣50萬元(不含)以下。
本儲值卡要先儲值才能使用,僅能於永豐銀行簽約之實體特約機構使用,例如全家便利商店、全聯福利中心...等特約機構使用,持卡人於簽單上簽名(須與卡片背後簽名相同)並自行保管簽單以供日後查詢之用,卡片可重覆使用(每張儲值卡儲值餘額上限NT$10,000;無記名儲值卡每日交易最高限額調整為新臺幣2,000元整。)。
自動化服務中的繳費功能,是專為繳付各種帳單而設計,轉入帳號通常為專屬之繳款帳號,而非一般實體帳號(若輸入一般實體帳號會導致交易失敗),如信用卡款、電信帳單、水電瓦斯費等,轉帳限額不受一般轉帳功能上限新臺幣3萬元/日的限制。
持金融卡於存款機現金存款:存入本人帳戶無金額上限;若存入非本人或採無卡存款:存入限額為每日新台幣3萬元整。